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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龙江交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14-04-25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

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对审计委员会 2013 年

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主任委

员由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独立董事担任。

    2013 年 6 月 19 日,公司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同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通过了《关于

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的议案,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由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连任。

    二、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3 次会议:

    1.2013 年 1 月 7 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 2013 年第一次会议,与会委

员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前审阅了公司 2012 年度财务报表、 北京永拓会计师

事务所关于公司 2012 年度审计计划》,同意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1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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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013 年 2 月 4 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 2013 年第二次会议,与会委

员审议了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关于龙江交通 2012 年度审计需要沟通

事项的汇报》。根据《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与会计师逐项讨论

年报审计过程中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督促年审会计师按约定时间完成年

报审计工作。

    3.2013 年 2 月 28 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 2013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同意呈报公司董事会审议:

    (1)2012 年度财务报告;

    (2)201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3)201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4)2013 年度审计工作计划;

    (5)关于续聘 201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6)关于续聘 201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2013 年度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永拓会计师”),具

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公司审计委员会对永拓会计师的独立性和专

业性进行了评估,认为永拓会计师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 2012 年度财

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经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3 年第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续聘永拓会计师为公司 201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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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控制审计机构。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永拓会计师就 2012 年年报审计的审

计范围、审计计划等重点事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督促永拓会计师

按约定完成公司 2012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认

为,永拓会计师在年报审计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

业准则,并为公司完善财务管理等各项工作提供了支持和帮助。经审计委

员会审核,公司 2012 年度支付永拓会计师的审计费用,与公司董事会审

议和披露的情况相符。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阅通过了公司《201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公司《2013 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审计委员会与公司管理层保

持沟通和交流,根据公司编制的《内部控制手册》指导公司梳理各项内部

控制管理制度,完善内部控制流程,落实内部控制措施。督促公司对内部

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内部控制测试,促进公司有效落实《内部控制手册》,

保证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防范和控制风险。

    (三)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2012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阅,并与年审会计师

进行了沟通和交流,及时解决年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同意将 2012 年度

财务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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