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龙江交通:独立董事关于年报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4-20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年报事项的独立意见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于 2019 年 4

月 18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

立判断的立场,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

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

对以下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一、对公司 2018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和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事项,也无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

告期的对外担保事项;未发生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也无其他损害公司

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二、对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1.公司的法人治理、生产经营、信息披露和重大事项等活动严格按

照公司各项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并且活动各个环节可能存在的内外部风

险均得到了合理控制。报告期内,公司运作规范,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情形。

    2.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完整地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

控制体系建设、内部控制度执行和监督管理的情况。公司内控制度得到有



                                 1
效执行,保证了公司正常经营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的风险防范能力。公

司应进一步加强对内部控制的执行力度以及继续完善内控制度,为公司长

期、稳定、规范、健康地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三、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

案》。公司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能

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审议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

正》以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

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

溯调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

    五、对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的《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

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



                                2
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公司《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体现了公司充分重视对广大投

资者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实际情况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将《2018 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对公司关联交易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我们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在充分了解相关信息的基础上,

认真审阅《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基于独立判断对该事项

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业务经营和发展的实

际需要,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关联交易所涉及的价格客观公允,关联交易公平、合理、没有损

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事项的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我们同意

《关于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18 年度高管薪酬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经提名、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审核,公司 2018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



                                3
律、法规、《公司章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规定。

    八、关于续聘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中,能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职业规范的要求,以公允、

客观的态度开展审计工作,独立、客观地发表审计意见,按时完成公司委

托的各项工作,我们同意续聘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

    九、关于续聘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内部

控制审计服务中,能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职业规范的要求,

以公允、客观的态度开展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独立、客观地发表审计意见。

我们同意续聘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4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