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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龙江交通: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与其一致行动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2020-07-25  

						   证券代码:601188             股票简称:龙江交通          编号:临 2020—025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与一致行动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
                   暨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未触及要约收购,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黑龙江元龙景运投资
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元龙景运”)和其一致行动人广州辰崧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广州辰崧”)之间的股份转让。
     本次权益变动未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持股 5%以上股
东元龙景运通知,元龙景运于 2020 年 7 月 24 日与广州辰崧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
元龙景运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1.15 亿股转让给广州辰崧,转让价格为 2.8
元/股,转让总价款为 32,200 万元。本次股权转让协议签署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广
州辰崧向元龙景运支付股权转让总价款的 30%,剩余转让款在股票登记过户完成后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基本情况

    名称:黑龙江元龙景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哈尔滨市南岗区哈南工业新城核心区哈南第十二大道 10 号 701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杉杉控股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张鑫)
    注册资本:150,000 万元
    注册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103MA18YWR78C
         企业类型及经济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股权投资和企业管理咨询
         经营期限:自 2016 年 9 月 1 日起存续
         税务登记证号码:91230103MA18YWR78C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 99-9 号辰能大厦 13 楼 1307 室
         (二)受让方基本情况

         名称:广州辰崧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广州市南沙区丰泽东路 106 号(自编 1 号楼)X1301-I1463(仅限办公
  用途)(JM)
         执行事务合伙人: 穗甬融汇控股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夏中宇)
         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
         注册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9F8C125
         企业类型及经济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范围:企业自有资金投资;企业管理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除外);
  资产管理(不含许可审批项目);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投资咨询服务;投资管理服务
         经营期限:自 2016 年 10 月 9 日起存续
         税务登记证号码:91440101MA59F8C125

         三、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元龙景运     无限售流通股    246,000,000         18.69    131,000,000       9.95

广州辰崧     无限售流通股          0               0      115,000,000       8.74

  合计            —         246,000,000         18.69    246,000,000       18.69
    (二)一致行动人情况
    广州辰崧普通合伙人为穗甬控股全资子公司穗甬融汇控股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
为穗甬控股。元龙景运普通合伙人为杉杉控股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为穗甬控股。本
次权益变动为一致行动人之间的股份转让,元龙景运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
股份数量没有变化。
    四、所涉及后续事项
    (一)上述股东权益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规定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
体内容详见 2020 年 7 月 24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的《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7 月 24 日



        报备文件
    《股份转让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