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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龙江交通:龙江交通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2021-03-27  

                            证券代码:601188             证券简称:龙江交通          公告编号:临 2021-013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46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
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
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期末
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163,123,789.67 元。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司
2020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
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46 元(含税)。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315,878,571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60,530,414.27 元
(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 30.30%。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
/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
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
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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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 3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上述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定的《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
公司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以及《公司章程》中有关利
润分配的要求。公司《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体现了公司充分重视对广大投资者合
理回报并兼顾公司实际情况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我们同意将《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拟定的《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
公司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和股东利益。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
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
    公司《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
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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