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江交通:龙江交通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2023-04-28
证券代码:601188 证券简称:龙江交通 公告编号:临 2023-016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
议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下午 13 时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
会监事 3 名,实际参会监事 2 名,刘霄雷监事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委托监事会主席侯彦龙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侯彦龙
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2 年实现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123,316,398.77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23,272,766.62 元,提取 10%的法定盈余公积 12,327,276.66 元,可供分
1
配利润 110,945,489.96 元。
公司 2022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票数量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7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
结转下一年度。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分红》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充分考
虑了公司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和股东利益。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根据《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我们在审核公司 2022 年
年度报告及摘要后认为:
1.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度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 2022
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公正。
2.公司 2022 年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
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
券交易苏的各项规定。
3.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2022 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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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2022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
根据《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3 号——
季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我们在审核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后认为:
1.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公允的反映了 2023 年第一季度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
2.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
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
3.未发现参与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
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上述第(一)、(二)、(三)、(四)、(七)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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