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水务:关于上市公司的股东、关联方以及上市公司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情况的公告2012-10-31
证券代码:601199 证券简称:江南水务 编号:临 2012—023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市公司的股东、关联方以及上市公司尚未履行完
毕的承诺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部《关于对上市公司的股东、关联方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履
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上市部函[2012]645号)以及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
《关于对上市公司的股东、关联方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
(苏证监公司字[2012]477号)的要求,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对照《通知》的规定对公司的股东、关联方以及公司上市
以来的承诺事项进行了逐项自查,现将公司的股东、关联方以及公司尚未履行完毕的
承诺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
1、承诺内容:江阴市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江阴市城乡给排水有限公司、江
阴市新国联基础产业有限公司、江阴市新国联电力发展有限公司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
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
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承诺完成期限:2011年3月17日至2014年3月17日。
截至目前的履行情况:上述承诺正在持续履行。截止目前,上述承诺人严格履
行承诺。
2、承诺内容:张亚军、王建林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
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股份少于1,000
股时不受上述比例的限制;如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则离职
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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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完成期限:上述承诺正在持续履行。
截至目前的履行情况:截止目前,上述承诺人严格履行承诺。
二、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承诺内容:为了避免将来发生同业竞争,公司的控股股东江阴市城乡给排水有限
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江阴市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分别向公司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
争的承诺函》,承诺:
1、在持有公司的控股权或实际控制权期间,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
从事与公司相竞争的业务,承诺人将对承诺人控股、实际控制的企业按承诺函进行监
督,并行使必要的权力,促使其遵守承诺;承诺人保证承诺人及承诺人控股、实际控
制的其他企业不会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
2、在公司审议是否与承诺人存在同业竞争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上,承诺人将
按规定进行回避,不参与表决,如公司认定承诺人控股、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正在或
将要从事的业务与公司存在同业竞争,则承诺人将在公司提出异议后自行或要求相关
企业及时转让或终止上述业务;如公司进一步提出受让请求,则承诺人无条件按有证
券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或评估后的公允价格将上述业务和资产优先转让给公司;
3、如违反承诺,承诺人愿赔偿公司由于违反承诺致使其遭受的一切损失、损
害和支出。
承诺完成期限:上述承诺正在持续履行。
截至目前的履行情况:截止目前,上述承诺人严格履行承诺。
三、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承诺内容: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13年底前新建加压站及配套管网
替代目前租赁的加压站与附属管网,并在肖山水厂自有土地上建设办公楼替代目前租
赁的办公用房;在上述租赁到期后将不再租赁上述资产,也不会购买上述资产。
承诺完成期限:2011年3月17日至2013年12月31日。
截至目前的履行情况:公司正按计划推进新建加压站及配套管网替代目前租赁
的加压站与附属管网相关工作,预计到2013年末,公司将按期履行承诺,不再租赁控
股股东的加压站及附属管网资产。
肖山水厂自有土地上建设办公楼事项因当地规划调整等原因将延期至2015年
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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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履行超期的解决方案:公司在肖山水厂自有土地上建设办公楼的计划因当
地规划调整等原因出现了延期,预计将延期至2015年末完成,新建办公楼投入使用后
公司将不再向控股股东租赁长江路供水大楼房产。在新办公楼投入使用前,公司拟继
续按原价格租赁使用控股股东的办公用房。公司所租赁的延陵路224号房屋及滨江秦
望山路2号房屋现由公司的水质检测中心及子公司市政工程公司使用,涉及较多专业
设备安装,搬迁成本较高。经公司与控股股东协商,拟在原来租赁费的基础上以不高
于CPI涨幅调整确定租赁价格继续向其租赁使用十年。相关事项将提请股东大会进行
审议(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无其他需专项披露的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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