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水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14-03-28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运作指引》和《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现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现
就 201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张铁强先生、徐钰新先生和董事王建
林先生 3 名成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张铁强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具有会计资
格专业人士。
张铁强先生:大专,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现任无锡德恒方会计师事
务所有限公司首席合伙人、主任会计师;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徐钰新先生:研究生,法学士,三级律师。现任江苏天奕律师事务所主任,无
锡律师协会副会长,江阴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建林先生:大专,高级经济师。现任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常务
副总经理。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3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及其他有关
规定,积极履行职责,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4 次会议,具体如下:
(一)2013 年 2 月 6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3 年第
一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与审计机构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就 2012 年年度财务审计计划和工作安排进行沟通。
会议主要与公证天业确定 2012 年度审计计划的安排,并对本次审计人员的安排、审
计重点等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要求公证天业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规范操作,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在年度报告审计过程中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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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的问题要及时沟通,对公司、股东负责,做好审计工作。
(二)2013 年 3 月 15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3 年
第二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对公证天业提供的 2012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初稿
和审计小结,对重点关注的问题进行了商讨;对提供的 2012 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初
稿和审计小结,对货币资金、应收账款、长期股权投资、关联交易等重点关注的问题
进行了沟通。
(三)2013 年 3 月 27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出具了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 2012
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四)2013 年 9 月 9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3 年第
三次会议,审计委员会与公证天业就 2013 年年度财务审计计划和工作安排进行沟通,
并要求规范审计,对重点问题进行了提醒,确保审计工作顺利完成。
(五)2013 年 10 月 11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3
年第四次会议,审计委员会与公证天业就内部控制中期审计情况进行沟通。
三、 审计委员会 2013 年度主要工作内容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
认为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执业经验丰富,资质良好的
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
尽职尽责地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客观公正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出具的报告公正
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向董事会提出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向公司董事会建议续聘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作为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内部控制审计的审计机构。
3、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
经了解和讨论,2013 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5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为人民币 20 万元。
4、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在审计中发现
的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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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我们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
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在审计期间,未发现公司存在其他重大事项。
5、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我们认为报告期内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进行审计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
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二)指导公司内部审计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
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
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我们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
况。
(三)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在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过程中,审
计委员会对其审计工作进行了督促,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
流。我们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
报的情况,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
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等相关要求,
已建立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涵盖了组织架构、人力资源、发展战
略、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管理、采购管理、资产管理、营销管理、工程项目、
关联交易、合同管理、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和信息系统等事项。报告期内未发现内部
控制有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我们认为公司建立健全了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
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
及运行情况。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更好的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公证天业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
我们与公司管理层、公证天业进行了积极的沟通,与管理层一起了解公证天业在审计
中梳理发现的问题,积极讨论分析,督促内部审计部门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及时完善
制度建设,防范经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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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我们依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恪尽职守、
尽职尽责,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审查、监督的作用,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责任和
义务,有效监督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并对促进公司合规运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张铁强 徐钰新 王建林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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