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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江南水务: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4-04-19  

						证券代码:601199            证券简称:江南水务              编号:临 2014—010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提案的情况:否
         本次股东大会是否有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否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1、召开时间:2014 年 4 月 18 日上午 9:00
   2、召开地点:公司供水服务调度大楼十三楼会议室(江苏省江阴市长江路 141
号)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人数                          7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64,244,546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70.25


   (三)本次会议表决方式为现场投票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
长龚国贤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四)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公司董



                                      1
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管列席了会议;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律
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逐项投票表决,并通过了下列提案:
 议案                         同意票数     同意   反对   反对   弃权票   弃权   是否
             议案内容
 序号                                      比例   票数   比例     数     比例   通过

          2013 年度董事会    164,244,546   100     0      0       0       0      是
   1
          报告

          2013 年度监事会    164,244,546   100     0      0       0       0      是
   2
          工作报告

          2013 年度独立董    164,244,546   100     0      0       0       0      是
   3
          事述职报告

          2013 年度财务决
   4      算和 2014 年度财   164,244,546   100     0      0       0       0      是
          务预算报告

          2013 年年度报告    164,244,546   100     0      0       0       0      是
   5
          全文及其摘要

          关于公司 2013 年
   6      度利润分配的预     164,244,546   100     0      0       0       0      是
          案
          关于公司董事、监
          事及高级管理人     164,244,546   100     0      0       0       0      是
   7
          员 2013 年度薪酬
          的方案
          关于续聘江苏公
          证天业会计师事
   8      务所(特殊普通合   164,244,546   100     0      0       0       0      是
          伙)的议案

          关于修订《江苏江
          南水务股份有限
   9      公司募集资金管     164,244,546   100     0      0       0       0      是
          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未来三年
          (2013-2015 年)   164,244,546   100     0      0       0       0      是
  10
          股东分红回报规
          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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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律师见证情况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潘岩平律师和张玉恒律师对本次会议出具了法律意见
书,结论是:
    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及贵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
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
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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