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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江南水务:江南水务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4-23  

                        证券代码:601199           证券简称:江南水务          公告编号:临 2021-007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江南水务”)第六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21 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江苏省江阴市滨江扬子江路 66
号)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4 月 11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
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
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江南水务 2020
年年度报告》和《江南水务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监事会审核了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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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能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报告期内
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3、公司建立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制定了保密措施,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其他因工作关系接触到报告信息的工作人员均遵守公司信息保密制度。在提
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江南水务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
制的实际情况,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是客观、准确的。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江南水务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
临 2021-009)。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
(2019-2021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
求,同时兼顾股东的整体诉求,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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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江南水务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
告》(公告编号:临 2021-010)。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公司 201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
议案》
     经讨论审议,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终止 201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是符合
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股权激励未实际授出,并未产生相关股份支付费用,不存在损
害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和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终止实
施本次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与之配套的《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文件一并终止。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江南水务关于终止实施公司 2015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12)。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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