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水务:江南水务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2-04-27
公司代码:601199 公司简称:江南水务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
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
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1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
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
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
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
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
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
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
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
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
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
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江南水务市政工
程江阴有限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98.13%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98.28%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组织架构、人力资源、发展战略、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管理、采购管理、资产管理、
营销管理、工程项目、关联交易、合同管理、财务报告、全面预算、信息系统等。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授权风险、人力资源风险、资产安全风险、采购验收风险、工程项目风险、财务核算风险、
生产安全风险、资金管控风险、关联交易风险等。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
是否存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结合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
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
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可能导致的利润总 错报≥年税前利润的 年税前利润的 2.5%≤错 错报<年税前利润的
额错报 5% 报<年税前利润的 5% 2.5%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该缺陷涉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更正已经公布的财务报表;注册
重大缺陷 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
错报;企业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对
重要缺陷
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
一般缺陷 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说明:
无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可能导致的 直接损失 ≥ 净资产的 0.05%≤可能导 可能导致的直接损失<
可能导致的直接
净资产的 0.1% 致的直接损失<净资产 净资产的 0.05%
损失
的 0.1%
或已经对外正式披露并 或受到国家政府部门处 或受到省级(含省级)以
对本公司定期报告披露 罚但未对本公司定期报 下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
负面影响
造成负面影响 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 本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
成负面影响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严重违犯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三重一大”事项未经过集体决
策程序;涉及公司生产经营的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失效;信息
重大缺陷
披露内部控制失效,导致公司被监管部门公开谴责;内部控制评价结果中的
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未经授权及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进行对外担保、投资有价证券、金融
衍生品交易、资产处置、关联交易;公司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媒体
重要缺陷
出现负面新闻,波及局部区域,影响较大但未造成股价异动;公司遭受证券
交易所通报批评。
一般缺陷 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说明:
无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一般缺陷。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公司在日常运行中查找到一般缺陷,一经确认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使风险可控,对公
司财务报告不构成实质性影响。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财务报告
真实可靠,业务合法合规,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2022 年,公司将继续完善和保持有效
的内部控制,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健全内部控制监督机制,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流程监督,
建立风险评估机制,提高企业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健康有序的发展。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华锋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