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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江南水务:江南水务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2-04-27  

                        证券代码:601199            证券简称:江南水务            公告编号:临 2022-016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执行财
政部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进行变更,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1 年 1 月 26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4 号》(财会〔2021〕
1 号,以下简称“14 号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开始实施
且至 14 号解释施行日尚未完成的有关 PPP 项目合同,未按照以上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的,应当进行追溯调整;追溯调整不切实可行的,应当从可追溯调整的最早期间期初
开始应用 14 号解释。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采用 14 号解释相关规定,对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
开始实施且至施行日尚未完成的有关 PPP 项目合同应进行了追溯调整,从可追溯调整
的最早期间期初开始应用,累计影响数调整施行日当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
他相关项目,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导致的对合并报表影响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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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并资产负债表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准则调整影响      2021 年 1 月 1 日
 固定资产                2,249,043,974.20      -601,140,857.35   1,647,903,116.85
 长期应收款                 101,430,864.17     -101,430,864.17                   —
 递延所得税资产              91,412,453.74      -5,167,935.88        86,244,517.86
 其他非流动资产                 200,000.00     744,586,995.83      744,786,995.83
 其他流动负债                34,605,618.02      18,706,589.66        53,312,207.68
 盈余公积                   215,964,736.56         796,499.72      216,761,236.28
 未分配利润              1,484,309,900.53       17,344,249.05    1,501,654,149.58

     新会计政策的实施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情况

    2022 年 4 月 25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
更的议案》,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022 年 4 月 25 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
更的议案》,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公司本次
变更会计政策后,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
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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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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