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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上海环境: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1-08-31  

                        证券代码:601200             证券简称:上海环境           公告编号:临 2021-033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根据解释 14 号规定,结合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PPP 项目的实际执行情况,预计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将增加建造服务收入及成本,
但对公司净利润没有重大影响。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2021 年 1 月 26 日发布的《关
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4 号>的通知》(财会[2021]1 号)(以下简称“解
释 14 号”),规定关于社会资本方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合同的
会计处理及因基准利率改革导致相关合同现金流量的确定基础发生变更的会计
处理。

   依据上述要求,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按照解释 14 号规定,对有关 PPP
项目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解 释 14 号 主 要 明 确 了 有 关 社 会 资 本 方 对 政 府 和 社 会 资 本 合 作
(“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简称“PPP”)项目合同的会计处理。主要包括以
下内容:

    1、明确所适用的 PPP 项目合同的定义及合同特征。即指社会资本方与政
府方依法依规就 PPP 项目合作所订立的合同,该合同应当同时符合“双特征”
和“双控制”。

    2、社会资本方根据 PPP 项目合同约定,提供多项服务(如既提供 PPP 项
目资产建造服务又提供建成后的运营服务、维护服务)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规定,识别合同中的单项履约义务,将交易价格按照
各项履约义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分摊至各项履约义务。

    3、在 PPP 项目资产的建造过程中发生的借款费用,社会资本方应当按照
《企业会计准则第 17 号——借款费用》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对于下述第 4
项中确认为无形资产的部分,社会资本方在相关借款费用满足资本化条件时,应
当将其予以资本化,并在 PPP 项目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结转至无形资
产。对于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社会资本方均应予以费用化。

    4、社会资本方根据 PPP 项目合同约定,在项目运营期间,有权向获取公
共产品和服务的对象收取费用,但收费金额不确定的,该权利不构成一项无条件
收取现金的权利,应当在 PPP 项目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相关 PPP 项
目资产的对价金额或确认的建造收入金额确认为无形资产;在项目运营期间,满
足有权收取可确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条件的,应当在社会资本方拥
有收取该对价的权利(该权利仅取决于时间流逝的因素)时确认为应收款项,并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社会资本方应当在 PPP 项目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相关 PPP 项目资
产的对价金额或确认的建造收入金额,超过有权收取可确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
金融资产)的差额,确认为无形资产。

    5、为使 PPP 项目资产保持一定的服务能力或在移交给政府方之前保持一定
的使用状态,社会资本方根据 PPP 项目合同而提供的服务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
的,应当将预计发生的支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的规
定进行会计处理。

    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 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开始实施且至本解释
施行日尚未完成的有关 PPP 项目合同,未按照以上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应当
进行追溯调整;追溯调整不切实可行的,应当从可追溯调整的最早期间期初开始
应用本解释。社会资本方应当将执行本解释的累计影响数,调整本解释施行日当
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须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解释 14 号规定,结合公司 PPP 项目的实际执行情况,预计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将增加建造服务收入及成本,但对公司净利润没有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独立董事已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根据解释 14 号规定,
结合公司 PPP 项目的实际执行情况,预计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将增加建造服务收
入及成本,但对公司净利润没有重大影响,同意《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

    特此公告。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