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国泰君安:关于行使“15国君G1”公司债券发行人赎回选择权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2018-11-01  

						证券代码:601211        证券简称:国泰君安         公告编号:2018-072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行使“15 国君 G1”公司债券发行人赎回选择权
                      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10月8日,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布了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行使“15国君G1”公司债券发行人赎回选择
权的公告》(详见2018年10月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本公告为上述事项的
提示性公告。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5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
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有关公开发行2015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以下简称“15国君G1”公司债券)发行人赎回选择权的条款约定如下:发行人
有权于本期债券品种一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
规定的信息披露场所发布关于是否行使赎回选择权的公告。若发行人决定行使赎
回权,本期债券将被视为在第3年末全部到期,发行人将以票面面值加最后一期
利息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本期债券。赎回的支付方式与本期债券到期本息支付方式
相同,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若发行人未行使赎回权,则本
期债券将继续在后2年存续。
    公司于2015年11月19日发行完成“15国君G1”公司债券,2018年11月19日为
本期公司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根据《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约定,公
司可于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决定是否行使发行人赎回选择
权。公司决定行使“15国君G1”公司债券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
在册的“15国君G1”公司债券全部赎回。
    公司将根据相关业务规则,做好“15国君G1”公司债券赎回事宜的后续信息


                                  1
披露及本息兑付工作。


   特此公告。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1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