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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泰君安: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23-03-21  

                        证券代码:601211         证券简称:国泰君安            公告编号:2023-012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A 股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0 日召开
了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及 2023 年第一
次 H 股类别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回购注销部分 A 股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
告)。
    2021 年 9 月 9 日至 2022 年 11 月 18 日,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487
名激励对象中共有 19 名激励对象存在解除劳动合同或绩效考核未完全达标等情
况,根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公司将上述 19 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A 股限制性股票共计 2,156,747 股进
行回购注销,其中首次授予部分 1,714,037 股,预留授予部分 442,710 股。首次
授予部分的回购价格为 6.40 元/股,预留授予部分的回购价格为 7.27 元/股。本
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合计为 14,188,338.50 元。
    上述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减少 2,156,747 元,由 8,906,671,631
元变更为 8,904,514,884 元(未考虑 2022 年 7 月至今公司 A 股可转债转股所导
致的公司股本增加相关情况)。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本公司债
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
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
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
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3 年 3 月 21 日至 2023 年 5 月 5 日。
    (二)申报地址:上海市南京西路 768 号
    联系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21-38676798
    传真:021-38670798
    邮编:200041
    (三)其它: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方式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