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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君正集团: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公告2020-08-04  

						证券代码:601216        证券简称:君正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0-085号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0
年 7 月 30 日、7 月 31 日、8 月 3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
过 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公司目前的主营业务为氯碱化工业务,不涉及血液制品、生物医药和冷
链物流业务;
     2020 年 7 月 23 日,公司收到股东田秀英女士发来的《关于买卖内蒙古
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告知函》,田秀英女士计划于 2020 年 8 月
14 日至 2021 年 2 月 10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68,760,34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00%;
     公司关注到,近日有媒体报道蚂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蚂
蚁金服”)拟上市。经公司核查,公司与蚂蚁金服均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天弘基金”)股东,公司持有天弘基金 15.60%的股权,为天弘基金第
三大股东,蚂蚁金服为天弘基金第一大股东,除此之外公司与蚂蚁金服无其他关
系,蚂蚁金服拟上市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 356,161.32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45.8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2,914.66 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 12.9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64,957.69 万元,比上年同期
减少 4.37%(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经公司自查,并征询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不存在应披露
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1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 2020 年 7 月 30 日、7 月 31 日、8 月 3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
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
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经核实,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不
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也不存在
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二)经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函证确认,公司、公司控股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
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
大事项;
    (三)经核实,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公司目前的主营业务为氯碱化工业务,不涉及血液制品、生物医药和
冷链物流业务;
    (五)2020 年 7 月 23 日,公司收到股东田秀英女士发来的《关于买卖内蒙
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告知函》,田秀英女士计划于 2020 年 8
月 14 日至 2021 年 2 月 10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
过 168,760,34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00%;
    (六)公司关注到,近日有媒体报道蚂蚁金服拟上市。经公司核查,公司与
蚂蚁金服均为天弘基金股东,公司持有天弘基金 15.60%的股权,为天弘基金第
三大股东,蚂蚁金服为天弘基金第一大股东,除此之外公司与蚂蚁金服无其他关
系,蚂蚁金服拟上市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七)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 356,161.32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
长 45.8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2,914.66 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
12.9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64,957.69 万元,比
上年同期减少 4.37%(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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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
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
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
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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