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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君正集团:君正集团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1-04-27  

                        证券代码:601216        证券简称:君正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1-023号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相关会计准则做出的调整,
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均无重大影响。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该议案无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18 年 12 月,财政部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财会
〔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
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
行。按照上述要求,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变更时间
    根据要求,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 2018 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
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
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新租赁准则规定,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
 租赁负债,主要变化包括: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
 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
 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
 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
 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
 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
 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
 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
 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
 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按照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选
 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
 并分别确认折旧及利息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
相应变更,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并自2021年第一季度起按新
租赁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追溯调整2020年可比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
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新租赁准则进行的相应
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新租赁准则进行的相应
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
更,变更后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
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特此公告。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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