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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君正集团:君正集团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1-04-27  

                        公司代码:601216                                               公司简称:君正集团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
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
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0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
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
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
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
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
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
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
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
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1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
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
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公司所属合并范围内的主要子公司,包括上
海君正物流有限公司、内蒙古君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市君正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以
及乌海市君正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1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100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组织架构管理、战略管理、企业文化、人力资源管理、安健环管理、资产管理、资金活
动、采购业务、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法律事务、全面预算、成本核算、存货管理、工程
项目管理、担保管理、业务外包管理、财务报告管理、合同管理、信息传递管理、信息系统
管理、内部监督管理等。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公司治理缺乏独立性风险、资金活动、采购业务、销售业务、关联交易、对外担保、财
务报告管理及不相容职责未分离引发舞弊风险等。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
方面,是否存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2
    7. 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
部控制指引》《君正集团内部控制流程手册》及公司内部控制相关业务管理制度,组织开展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
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
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潜 在 错 报金 额 大于 最   潜在错报金额介于最近一    潜在错报金额小于最近
利润表潜
         近 一 个 会计 年 度公 司   个会计年度公司经审计合    一个会计年度公司经审
在错误金
         经 审 计 合并 报 表营 业   并报表营业收入的 0.2%~   计合并报表营业收入的
额
         收入的 1%                  1%之间                    0.2%
         潜 在 错 报金 额 大于 最   潜在错报金额介于最近一    潜在错报金额小于最近
资产负债
         近 一 个 会计 年 度公 司   个会计年度公司经审计合    一个会计年度公司经审
表潜在错
         经 审 计 合并 报 表资 产   并报表资产总额的 0.1%~   计合并报表资产总额的
误金额
         总额的 0.5%                0.5%之间                  0.1%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
           报。一般认为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重大缺陷:
           (1)企业控制环境无效;
           (2)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内控系统未能发现或进行事前的约束控
           制;
重大缺陷
           (3)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失效,公司核心管理文件、制度、表单
           内容缺失;
           (4)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
           能发现该错报;
           (5)企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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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
           可能导致企业偏离控制目标。一般认为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重要缺陷:
           (1)非重要业务严重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失效,公司非核心管理文件、制
           度、表单内容严重缺失:例如,未按规定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未建立反舞弊
           程序和控制措施;对于非常规、复杂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的控制,没有建立
重要缺陷
           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无补充、补偿性控制;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
           的控制,存在一项或者多项缺陷,且无补充性、补偿性控制,不能合理保证编
           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2)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多项非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
           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一般缺陷   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缺陷。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损失金额大于最近一个   损失金额介于最近一个会    损失金额小于最近一个
直接财产
           会计年度公司经审计合   计年度公司经审计合并报    会计年度公司经审计合
损失金额
           并报表净资产的 1%      表净资产的 0.2%~1%之间   并报表净资产的 0.2%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企业针对除财务报告目标之外的其他
           目标的内部控制失效。一般出现以下情形的,认定为重大缺陷:
           (1)未建立明确的战略目标和战略管理体系;
           (2)组织架构出现职能交叉、缺失或权责过于集中等现象;
           (3)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4)缺乏民主决策程序,公司的重大投资、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
重大缺陷   额资金支出未进行集体决策和进行规范的审核审批程序;
           (5)企业决策程序不科学,例如决策失误导致并购不成功;
           (6)企业频繁地发生类似的重要诉讼案件(例如安全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
           偿);
           (7)中高级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流失率显著增加;
           (8)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9)对企业定期报告披露造成恶劣负面影响的情况(例如虚假信息披露等)。
           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
           可能导致企业偏离控制目标。一般认为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重要缺陷:
           (1)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中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重要缺陷   (2)企业频繁地发生类似的诉讼案件;
           (3)一般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纷纷流失;
           (4)非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5)对企业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的情况。

一般缺陷   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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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内部控制流程在日常运行中可能存在一般缺陷,由于公司内部控制设有“日常业务及职
能部门内控自我评价、内部审计独立稽查评价、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内控审计”三道防线
的分工与协作的监督机制,内控缺陷一经发现确认即采取更正行动,使风险防范于未然或即
期整改使其可控,对公司财务报告不构成实质性影响。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内部控制流程在日常运行中可能存在一般缺陷,由于公司内部控制设有“日常业务及职
能部门内控自我评价、内部审计独立稽查评价、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内控审计”三道防线
的分工与协作的监督机制,内控缺陷一经发现确认即采取更正行动,使风险防范于未然或即
期整改使其可控,内部控制体系运行不构成实质性影响。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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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均已建立了有效的内部
控制措施,并得以有效执行;公司现行的内控体系符合公司管控环境的要求,能够在保证公
司经营效率的同时较好的控制公司经营管理风险。
    2021 年,公司将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要求,持续开展内部控制体系
的建设完善工作,具体包括:(1)结合上年度内控工作形成的新的二、三级制度框架及公司
管控环境,重新梳理公司制度体系,补充完善公司内控管理制度;(2)积极推进公司业务流
程文件的梳理和修订工作,将可以通过信息系统进行固化的相关流程予以固化,提升管理流
程的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化水平;(3)继续开展管理制度、业务流程的相关培训,提升员
工的内控意识;(4)对业务流程的执行情况进行日常运行监控,并根据监督检查的结果对流
程各环节进行优化改进,不断提高业务流程运行质量及效率。通过以上工作的开展,不断提
升公司业务的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张海生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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