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拟投资建设绿色环保 可降解塑料循环产业一期项目的独立意见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会 议资料,经讨论后对《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拟投资建设绿色环保可降解塑料循环 产业一期项目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绿色环保可降解塑料循环产业一期项目符合国家 产业政策,具有较好的投资前景,项目建成后有利于增强公司整体盈利能力,有 助于公司战略目标的实施。本次项目投资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绿色环保可降解塑料循环产业一期项目事项,并同 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独立董事:郝银平 张剑 王体星 2021 年 5 月 7 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