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煤业: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2-20
证券代码:601225 证券简称:陕西煤业 公告编号: 2018-049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12 月 10 日以书面方式送达,会议于 2018 年 12 月 19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
参加表决的董事 7 名,实际表决的董事 7 名,独立董事万永兴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
议,书面委托独立董事盛秀玲女士代为出席并表决。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
理人员等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董事长闵龙先生为本次会议主持人。本次会议的
召开程序及出席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一致同意,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1、 通过《关于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合作开展投资业务暨授权事宜的议案》
赞成票:7 票, 反对票:0 票, 弃权票:0 票。
同意公司以不超过 130 亿元的公司自有资金为限,在限定额度内,按照投资决策
流程,对外合作开展不涉及关联交易的投资业务;同意相关投资业务的投资方式、范
围、原则等事宜;同意在上述 130 亿元额度内,授权董事长或总经理酌情审批及决定
公司上述投资业务的一切具体事宜,公司证券部作为上述投资业务的具体执行部门。
前述投资额度及授权的有效期为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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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12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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