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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陕西煤业:2022年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2023-04-27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履职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

有关规定,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审慎地履行审

计监督职责,现就 2022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如

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因独立董事盛秀玲女士、李金峰先生在公司任期已超六年,2022

年 4 月 26 日,经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更换了姜智敏

先生、王秋麟先生接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且分别接任盛秀

玲女士、李金峰先生在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职务。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现任委员为姜智敏、王秋麟、李向东,其中姜智敏担任主

任委员。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一)2022 年 4 月 18 日,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会议,经审议,审计

委员会形成如下审核意见:

    1、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编制的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监管机构的有关要求,全面反映

了公司 2021 年的生产经营情况。公司 2021 年财务报表真实、完整、

准确,并经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审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

告。

    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全体会议审议。

    2、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客观、实际,符

合公司发展战略及股东利益。

    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全体会议审议。

    3、关于公司 2021 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及 2022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均系遵循相关协议

确定的原则,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 2022 年度的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情况符合客观实际。

    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全体会议审议。

    4、关于聘请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认为: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符合独立性原则,在专业能

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情况等方面均能满足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需求。且了解公司及行业的生产经营特点,其

2021 年度年报审计工作保证了公司财务会计信息质量,同意续聘希
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有

利于年报审计工作的持续性和稳健性,保证审计质量和效率。

    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全体会议审议。

    5、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安排意见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内部审计工作的安排意见符合公

司内部审计管理规范,同意公司 2022 年内部审计工作的安排意见。

    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6、关于《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内容符合

中国证监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全体会议审议。

    7、关于《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 2022 年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内容符合中

国证监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全体会议审议。

    (二)2022 年 10 月 22 日,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会议,经审议,审

计委员会形成如下审核意见:

    1、关于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内容符合

中国证监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全体会议审议。
    2、《关于公司收购陕西彬长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和陕西煤业化工集

团神南矿业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严格按照有关法律程序进行,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聘请了具有

相关业务资质的评估机构对拟收购股权进行了评估,收购价格以评估

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并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确认的评估结

果为依据,我们认为定价客观、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全体会议审议。

    3、《关于调整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金额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与陕煤集团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

平交易的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全体会议审议。
    三、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遵守《证券法》、《公司

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了监督

审查作用,恪尽职守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对公司定期报告

的编制、内部控制活动的实施情况等方面进行监督和评议,保证了

公司经营决策的科学合规,推动了公司规范治理水平和运营质量的

稳步提升。
    2023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持续提升工作的有效性

和专业性,不断强化对内部审计的指导、对外部审计的监督评估,推

动公司内控制度的持续优化,助推公司高质量发展,为维护公司及全

体股东的利益做出更加积极的贡献。



    特此报告。



    审计委员会成员:姜智敏、王秋麟、李向东。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