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港: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2018-11-09
证券代码:601228 证券简称:广州港 公告编号:2018-066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贷款对象及额度:公司为广州港华南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提供 52,000
万元委托贷款额度;公司为广州南沙国际冷链有限公司提供 27,000 万
元委托贷款额度。
委托贷款期限:两年
贷款利率:央行同期限基准贷款利率
一、委托贷款概述
(一)公司为广州港华南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提供 52,000 万元委托贷款额度
广州港华南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南国际公司”)为广州南沙国
际物流中心(北区)项目的建设经营主体,现公司拟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广州第二支行(以下简称“工行二支行”)和华南国际公司签署《对公委托贷
款借款合同》,通过工行二支行为华南国际公司提供人民币 52,000 万元委托贷款
额度,用于支付广州南沙国际物流中心(北区)项目工程款。本次委托贷款期限
两年,贷款利率为央行同期限基准贷款利率,可随借随还,利息按实际使用额度
和天数计算,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该委托贷款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
(二)公司为广州南沙国际冷链有限公司提供 27,000 万元委托贷款额度
广州南沙国际冷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冷链公司”)为广州南沙国际物流
中心(南区)项目的建设经营主体,现公司拟与工行二支行和冷链公司签署《对
公委托贷款借款合同》,通过工行二支行为冷链公司提供人民币 27,000 万元委托
贷款额度,用于支付广州南沙国际物流中心(南区)项目工程款。本次委托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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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限两年,贷款利率为央行同期限基准贷款利率,可随借随还,利息按实际使用
额度和天数计算,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该委托贷款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
(三)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额度的议
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华南国际公司提供 52,000 万元委托贷款额度,为冷链
公司提供 27,000 万元委托贷款额度,期限两年,利率为央行同期限基准贷款利
率,可随借随还,利息按实际使用额度和天数计算,并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负责
本次委托贷款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订《委托贷款借款合同》等相关文件和
办理相关手续、确定贷款的具体发放时间等。
本次委托贷款事项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委托贷款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1、委托贷款对象基本情况
(1)华南国际公司基本情况
名 称:广州港华南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8年10月8日
注册地址:广州市南沙区龙穴大道南9号之南沙海港大厦8楼810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和海宁
注册资本:6,000万元
主要股东:广州港物流有限公司持股100%,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装卸搬运和运输代理业
(2)冷链公司基本情况
名 称:广州南沙国际冷链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7年9月7日
注册地址:广州市南沙区龙穴大道南9号之南沙海港大厦8楼810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和海宁
注册资本:4,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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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股东:广州港物流有限公司持股100%,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仓储业
三、委托贷款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以自有资金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有利于保证全资子公司的资金需求和项目进度,降低其融资成本,同时有利于提
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整体经济效益。
四、委托贷款存在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华南国际公司和冷链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港物流有限公司的全资子
公司,公司对其具有绝对控制权,可以决定该两公司的经营策略,确保公司的贷
款用于项目工程款。此外,南沙物流中心(北区)、(南区)两项目建成投产后,
将有助于刺激新航线形成,对南沙港区集装箱吞吐量产生积极贡献,并将激活口
岸冷链进出口市场,华南国际公司和冷链公司未来经营情况将持续向好。公司为
该两家公司提供委托贷款风险可控。
五、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提供委托贷款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连续 12 个月累计对外提供委托贷款金额为 61,500 万元
(本次所述委托贷款事项尚未签订委托贷款合同,该笔款项未计入累计数据中),
均为公司为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委托贷款。公司无逾期委托贷款事项。
特此公告。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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