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港: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18-12-29
证券代码:601228 证券简称:广州港 公告编号:2018-072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届董事会
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
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会议通知已于 2018 年 1 2 月 21 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送交公
司全体董事。
(三)会议时间:2018 年 12 月 27 日 16:00
会议召开方式:通讯表决方式
(四)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的董事 9 名,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 9 名。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一致通过全部议案并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为下属公司向广州海事局提供信
用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该项担保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
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为下
属公司提供信用担保函的公告》(2018-074)。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关联方广州海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出售相关资产的
议案》
因内部改革调整需要,公司属下河南港务分公司将退出市区内河码头装卸作
业。为保证其现有资产得以有效利用,董事会同意河南港务分公司将照明灯塔等
8 项固定类资产以及电脑、打印机、通讯设备等 236 项办公设备类资产共计 244
项资产,出售给关联方广州海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该批出售资产不含税总价为
3,108,023.30 元,增值税为 342,748.88 元,含税总价为 3,450,772.18 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出具了事前认可函,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蔡锦龙、李益波、苏兴旺回避了该议案表决,该议案有效表决票为
6 票。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 2 月 2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