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港: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19-03-28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
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2018 年度,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
责。现将 2018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报告期内,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原由具备会计专业背景和实际工作经验
的独立董事陈锦棋先生担任,陈锦棋先生于 2018 年 5 月卸任后,主
任委员现由具备会计专业背景和实际工作经验的独立董事廖朝理先
生担任。审计委员会会原委员张华先生于 2018 年 5 月辞去公司董事
及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后,补选苏兴旺先生任委员。目前,公司审计
委员会主任委员为廖朝理先生,委员包括独立董事陈舒女士、樊霞女
士,董事蔡锦龙先生、苏兴旺先生。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四次会议,会议召开情
况如下:
㈠2018 年 3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关联人
名单的议案》。
㈡2018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关于确认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与集团公司签订综合服务协议的议案》、《关于广
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向控股股东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申请委托贷款额度的议案》、《关于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与广州穗航实
业有限公司签订股权托管协议的议案》、《关于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关于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广州港股份
有限公司 2017 年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㈢2018 年 8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
要》、《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专项报告》。
㈣2018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关于公司与广州南沙海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签订集装箱码头服
务协议的议案》。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㈠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在履职期间的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核查,认为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认真负责、勤勉敬业,遵循了
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任务。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外部审计机构就年报审计工作积极进
行沟通协调,关注相关审计工作进展,安排公司相关部门配合审计工
作的开展。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2018 年年度审计报告初步审计
意见后,委员们认真审阅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及附注,认为立信会计师
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所载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地反映了公
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
㈡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 2018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
计划,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对内部审计发
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建议。
㈢审阅公司财务报告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核查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
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准确、完整的,公司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
的欺诈、舞弊行为,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变更以
及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和《关于修订印发一般
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拟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调整,审计
委员会对此进行了充分的研究、讨论,同意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更。
㈣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
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
控制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
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持续完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
规范运作,根据内外部情况变化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进行了升级、完
善,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的内部
控制实际运行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为
公司规范运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及本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参加审计
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审议事项充分发表各自意见建议,
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必要的专业支持,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各
项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权益。
2019 年,公司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
能,忠实、勤勉、规范履行职责,有效监督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
审计工作,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9 年 3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