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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驼股份:骆驼股份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1-05-12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中国  襄阳

     二〇二一年五月
                                                                       目           录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2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3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5

议案一:关于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 6

议案二:关于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7

议案三:关于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15

议案四:关于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18

附: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19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25

议案五:关于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26

议案六:关于聘请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 27

议案七:关于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 28

议案八:关于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29

议案九:关于为经销商贷款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 ............................................................................ 30

议案十:关于预计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32

议案十一:关于公司五年(2021 年-2025 年)发展战略规划纲要的议案 ..................................... 37

议案十二:关于增补黄云辉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44

议案十三: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 45

议案十四:关于修订《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51

议案十五:关于修订《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53

议案十六:关于修订《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55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 57

附表一: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表决票 .............................................. 62

附表二:授权委托书 ............................................................................................................................ 64

附表三:参加股东大会报名表 ............................................................................................................ 66

附表四:法人代表资格证明 ................................................................................................................ 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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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
《公司法》、《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次股东大会
会议须知:

    1、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请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人员准时签到参会,参会资格未得到确认的人员不得
进入会场。

    2、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并履行法定
义务和遵守有关规定,对于扰乱股东大会秩序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将
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3、股东大会召开期间,股东可以发言。股东要求发言时应先举手示意,经
大会主持人许可后,方可发言或提出问题,股东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
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的发言,不得提出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无关的问题。

    4、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按如下程序进行:首先由报告人向大会做各项议案的
报告,之后股东对各项报告进行审议讨论,股东在审议过程中提出的建议、意
见或问题,由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予以回答,最后股东对各项议案
进行表决。

    5、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有损公司、股东利益
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相关负责人有权拒绝回答。

    6、本次股东大会采取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进行表决,股东按其持有本公司的
每一份股份享有一份表决权,特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准确填
写表决票:必须填写股东姓名或委托股东姓名,同意在“同意”栏内打“√”,
不同意在“反对” 栏内打“√”,放弃表决权时在“弃权”栏内打“√”。投票
时按秩序投入表决箱内,由一名股东代表和一名监事参加监票和清点。

                                   2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拟于 2021
年 5 月 20 日(星期四)14:00 在襄阳市汉江北路 65 号八楼会议室召开,本次
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2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会议审议和表决议题如
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           √
          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      关于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董事           √
          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关于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           √
          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      关于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           √
          决算报告及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      关于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利润           √
          分配预案的议案
   6      关于聘请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和内部控           √
          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7      关于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投资           √
          计划的议案
   8      关于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申请           √
          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9       关于为经销商贷款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               √
  10      关于预计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           √
          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1      关于公司五年(2021 年-2025 年)发展战略          √
          规划纲要的议案
  12      关于增补黄云辉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           √
          立董事的议案
  13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骆驼集团股           √
          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14      关于修订《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
          议事规则》的议案

                                    3
15   关于修订《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            √
     事规则》的议案
16   关于修订《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            √
     事规则》的议案
 本次会议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联系人:余爱华
 联系电话:0710-3340127
 地址: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汉江北路 65 号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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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开始,介绍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
到会情况。

   二、主持人主持选举两名股东代表和一名监事参加计票和监票工
作。

   三、董事会秘书余爱华女士宣读股东大会议案。

   四、股东讨论审议议案,并填写表决票,进行投票表决。

   五、股东大会表决时,由律师、股东代表、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
票、监票。

   六、主持人根据表决结果宣布议案是否通过。随后由董事会秘书
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七、参会股东代表、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会议主持人在会
议决议及会议记录上签名。

   八、见证律师宣读股东大会见证意见。

   九、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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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一:

                    关于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 司 2020 年 年 度 报 告 全 文 及 摘 要 详 见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2021年4月16日刊登的《骆驼股份2020年年度报告》、《骆驼
股份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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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二:

                   关于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制度的规定,切实依法履行董事会各项职责,以保障全体股东权益为目标,恪尽
职守,认真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有
力推进公司全年各项工作目标的实现。现将公司董事会 2020 年度的主要工作情
况报告如下:

                  第一部分 2020 年度主要经营情况回顾
    2020 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的冲击,全体“骆驼人”危难时刻显身手,越是
艰难越向前。一方面利用自身资源与优势,积极捐款捐物,开展为抗疫车辆爱心
救援活动;一方面在历经 50 余天的停工停产之后,快速复工复产,紧抓市场机
遇,创造了铅酸蓄电池年度产销量的历史新高,实现了经营业绩的持续增长。
    公司累计生产铅酸蓄电池 2,798.5 万 KVAH,同比增长 13.76%,累计销售铅
酸蓄电池 2,810.3 万 KVAH,同比增长 14.34%;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963,981.57 万
元,同比增长 6.8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2,613.47 万元,同比
增长 22%,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非后净利润 61,608.95 万元,同比增长
30.14%;应缴税费 116,638.42 万元,同比增长 7.24%。
    公司已基本形成两个循环产业链(铅酸电池循环产业链、新能源锂电池循环
产业链),三位一体研发中心(襄阳、武汉、美国研发中心),六个国内生产基地
(湖北襄阳、广西梧州、江苏扬州、江西丰城、新疆托克逊、安徽界首)以及一
个海外工厂(马来西亚)的发展格局,2020 年度具体经营发展情况如下:
    1、产品技术水平和市场竞争力持续提升
    公司始终坚持以技术创新引领企业发展。铅酸电池领域,公司重点推进 AGM
启停、EFB 启停等先进电池的迭代开发,持续进行电池轻量化、高温性能、循环

                                    7
寿命等方面的技术提升,研发出的产品分别得到宝马技术认可、奥迪 BMG 认可、
德国大众实验室 BMG 认可、北美福特技术认可等。公司开发的商用车驻车空调系
列电池全面推出市场,获得众多主机厂认可。再生铅领域,公司的开发重点仍是
技术改造和工艺提升,使生产过程更加稳定、高效,产品质量、产品达标率、环
保排放水平等进一步提高。
    2020 年,骆驼襄阳蓄电池公司、骆驼华中蓄电池公司被评为国家第五批“绿
色工厂”,骆驼华南蓄电池公司被评为广西区级绿色工厂;公司起草的《驻车空
调电池标准》、《新能源汽车用辅助电池标准》,已进行了行业贯标,后续将继续
推动省级、国家级标准出台;再生铅的“连续熔池熔炼侧吹炉技术”被纳入《国
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目录》。
    2、三大销售市场齐开花,销量突破历史新高
    ①国内主机配套市场:2020 年国内汽车产销量较去年同期分别下降了 2.0%
和 1.9%,虽然较上年降幅有所收窄,但仍给铅酸蓄电池主机配套市场带来了一
定的压力。公司在稳定现有客户的基础上“重心上移”,重点开发乘用车及商用
车高端市场,优化客户结构,陆续导入了一汽奥迪、福特林肯、本田、上汽通用、
马自达、福田戴姆勒等多家高端客户。另一方面,公司顺应市场需求,升级产品
销售结构,乘用车电池中 EFB、AGM 启停电池销量实现高速增长;抓住商用车驻
车空调电池的发展趋势,进行驻车空调用 EFB 电池的更新迭代,提升驻车空调用
AGM 电池产能,保障了对一汽解放、柳州商用车、三一集团、江淮汽车、北汽福
田、中国重汽等主机厂的供货。通过客户结构优化和产品升级,公司的抗风险能
力和市场竞争力进一步增强,2020 年度公司国内主机配套市场销量同比增长约
16.4%,市场占有率约 48%。
    ②国内维护替换市场:公司继续开展渠道下沉,提升渠道管控能力,同时在
全国推行区域销售承包制,探索各地市场特色经营模式,加大区域经营授权;在
部分城市试点“优能达”城市汽车服务品牌,采取上门救援、到店送货、旧件回
收、售后服务、“电池+”等多种业务服务,开展渠道精耕,推动经销商向服务商
转型;开始进行“购销一体化”体系建设,一方面通过蓄电池销售网络按照“销
一收一”的方式回收废旧电池,一方面通过废旧电池的回收体系进行新电池的销
售,反向扩大电池销售渠道及市占率,降低销售成本,提升市场占有率;通过媒


                                   8
体宣传、品牌活动、电商运营支持等方式,建立系统化的品牌整合营销传播体系,
实现品牌认知度及美誉度的大幅提升;与“阿里”、“京东”等知名电商平台合作
日趋成熟,与“途虎养车”等多个知名汽车后市场电商平台实现战略合作;研发
上线终端销售管理系统,促进终端商与服务商进行线上数字化转型,规范终端销
售过程,打通线上线下业务。2020 年度公司国内维护替换市场销量同比增长约
8.3%,线上订单量处同类领先水平,市场占有率保持在 25%左右。
    ③海外市场:2020 年受全球疫情影响,公司海外销售受阻,面临着生产难、
订舱难、运输难、市场走访难等诸多问题。在这样形势之下,公司海外销售团队
深挖老客户需求,通过云审核、网络验货等方式保障订单的执行;通过网上展会、
网络销售等方式,拓展新客户。2020 年度公司实现了海外市场销量的成倍增长,
新增出口国家 29 个;在北美市场与数家大型渠道商保持稳定合作关系,北美区
域销量占海外市场总销量的 45%;马来西亚工厂虽受疫情影响产量未达预期,但
已向全球 80 多个国家的后市场供货,并配套供货宝腾汽车。2021 年,公司将继
续提升海外产能,从降低成本、渠道建设和品牌建设等方面入手,不断提升海外
市场占有率,保持海外市场销量的高速增长态势。
    3、新能源锂电池循环产业链持续推进
    公司通过前期市场调研,明确了锂电池低压应用为新能源战略切入点,成立
了低压锂电开发平台,主要进行 12V、24V、48V 产品的研发,目标是抢占高功率、
高安全,长寿命轻混锂电池市场。公司 12V 锂电产品已成功与多家欧美高端 OEM
进行技术对接、送样、商务洽谈,并受邀参加了 IEC 63118 国际 12V 锂电池标
准制定;在 48V 应用领域,公司建成的 48V 软包电池生产线,通过不断的工艺提
升,大大缩短了产品制造时间,提高了产品合格率,在 2020 年 4 月正式量产,
全年累计发货 19957 组,实现了从 0 到 1 的跨越式增长,并获得客户颁发的“最
佳技术贡献”奖。公司还在 2021 年 1 月被选定为北汽 B60V 项目 48V 锂电池供应
商,其他项目也在对接中。
    锂电池回收是公司新能源电池产业链的闭环保障。2020 年公司建成了锂电
回收中试线,自主开发了拆解技术、破碎分选技术、萃取技术、合成和烧结工艺
等,成功开发出 NCM523、NCM622、NCM811 三元前驱体产品,同时联合开发了锂
电梯次利用设备、环保处理设备,为后续批量化锂电回收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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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外,公司通过储能系统开发,完成了锂电集装箱固定储能项目的测试、安
           装及应用推广,4 款产品通过了泰尔认证;公司入股武汉中极氢能产业创新中心
           有限公司,结合其对于氢能产业项目孵化的优势,积极参与氢燃料电池系统、氢
           燃料电池关键零部件等领域。
               4、组织变革及管理模式优化
               随着数字化时代的来临,新的技术、新的商业模式的不断涌现,新产品的迭
           代加速,市场变得越来越越不可预知;另一方面,公司经过 40 年发展,已经成
           为一个拥有多板块的全球化公司,管理规模和难度不断加大。公司想要加速发展,
           实现各项战略目标,就需要进行变革,通过变革来打造一支高效的、能够快速适
           应市场变化的组织,同时打造一支能够适应这个组织需要的管理团队。
               2020 年,公司聘请了专业咨询团队,在强化集团职能的基础上,初步整合了
           铅酸蓄电池和新能源两个专业板块,明确了三大销售中心产品、市场双轮驱动模
           式,建立了研发、采购、物流、工程四大平台,为板块及销售中心业务发展提供
           了强有力的支撑。公司人力资源与财务管理率先试点转型,对标世界领先企业,
           从传统的职能型组织和运营模式向 COE(Center of Expertise)、BP(Business
           Partner)、SSC(Shared Service Centre)相互支撑的三支柱运营模式转型,使
           人力资源和财务部门可以深入了解业务需求并提供解决方案和服务。基于变革后
           的组织架构,公司引入组织绩效管理机制,将组织的发展目标与团队每个成员的
           发展目标有机结合。从公司的战略规划分解,到各组织的经营、预算计划制定,
           最终到落地执行,实现以组织绩效结果为衡量标准进行科学评价,并形成管理闭
           环,从而达到对战略的有力支撑。
                                    第二部分 董事会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及决议内容
               2020 年,公司董事会组织召开了 8 次会议,为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至
           第十三次会议,全体董事积极出席各次会议,表决通过 28 项议案,董事会会议
           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2020 年度董事会召开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审议议案
                         1、《关于为公司经销商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10
                            2、《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第八届董事会   2020 年 1
                            3、《关于拟购买中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
第六次会议     月3日
                            4、《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关于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
                            案》
                            4、《关于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5、《关于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
                            告的议案》
                            6、《关于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关于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
第八届董事会   2020 年 4    案》
  第七次会议   月 26 日     8、《关于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9、《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0、《关于聘请 2020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11、《关于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
                            12、《关于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13、《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0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4、《关于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15、《关于预计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6、《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17、《关于召开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八届董事会   2020 年 4
                            《关于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第八次会议     月 29 日
第八届董事会   2020 年 5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第九次会议     月 19 日
第八届董事会   2020 年 6
                            《关于收购湖北骆驼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30%股权的议案》
第十次会议     月 12 日
第八届董事会   2020 年 8    1、《关于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第十一次会议   月 19 日     2、《关于公司 2020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第八届董事会   2020 年 10
                            《关于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第十二次会议   月 22 日
第八届董事会   2020 年 11
                            《关于拟参与设立湖北骆驼汉江绿色循环经济产业投资基金的议案》
第十三次会议   月 17 日

                 本年度审议的议案中,有 2 项对外担保议案,全部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
           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有 3 项关联交易议案,出席会议的关联董事均回避表
           决,议案经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审议通过。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2020 年,公司共召开一次年度股东大会、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1

                                                  11
项议案,审议内容涉及利润分配、关联交易、投资计划、提供担保、修订公司章

程等重大事项。公司董事会遵循《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严

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11 项议案均按照决议内容有效开展或实施完毕。

    三、董事履职情况

    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能够主动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

重大投融资等事项,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认真审阅,深入讨论,为公司

的经营发展建言献策,切实提高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推动公司生产经营各项

工作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

    公司独立董事能够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

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独立履行应尽的职责,严格审议各项议案

并作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就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中

小股东的利益。

    三、其他主要工作情况

   (一)股东回报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5月28日召开的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的议案》,公司以2019年度利润分配实施方案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
减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回购股份4,249,91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
红利2.1元(含税),每10股送红股3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
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859,573,950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80,510,529.5
元(含税),派送红股257,872,185股。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
兼顾了公司发展计划及资金需求等因素,同时考虑了对股东的合理回报,有利于
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

   (二)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开展各项信息披露工作。公司
2020 年度完成四次定期报告披露,为 2019 年年报、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
度报告及第三季度报告。2019 年年报介绍公司经营情况,突出公司亮点,全面呈
                                    12
现了公司的价值;2020 年一季报和半年度报告中,特别就疫情对公司经营的影
响、公司业务疫后恢复情况、疫情期间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等进行了相应说
明。除定期报告外,公司 2020 年度披露各类临时公告 42 项,将可能对公司的生
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和对公司股价有重大影响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
向公众披露,确保公司所有股东能够平等获得公司信息,维护股东利益。

   (三)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公司始终重视与投资者的日常交流,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投资者
关系相关活动,切实保障各类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一方面,公司认真接待各类投
资机构调研,疫情封闭期间通过电话与机构投资者保持联系,复工复产后通过电
话会议、现场调研等方式与机构投资者保持有效沟通;另一方面,公司严谨细致
答复中小投资者的来电咨询与网络提问,加强与中小投资者的互动,全年通过“E
互动”平台解答投资者咨询 350 余条。
    2020 年 8 月,公司参加湖北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湖北辖区 2020 年度投资者
网上接待日活动,集中回答投资者问题 40 余条。2020 年 9 月,上海证券交易所
联合各地方证监局共同开展“诚实守信做受尊敬的上市公司----价值引领投资
2020 沪市公司质量行”暨沪市上市公司“云走进” 主题活动,用镜头展示沪市
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成效。本次活动共邀请沪市 25 家上市公司参与,公司作为
湖北地区诚信经营、稳健发展的上市公司代表,受邀参与本次活动。公司董事长、
总裁、副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积极参与一系列活动,并全面介绍了公司的战略布
局、发展规划以及公司在规范治理、践行社会责任等方面的举措,使投资者深入
了解公司发展及经营情况。

                       第三部分 2021 年工作规划

    一、全面落实“购销一体化”体系的建设,实现电池销售与回收的双规模效
应,进一步降低成本,提高盈利水平,最终实现市场占有率的进一步提高,为公
司带来稳定的现金流。

    二、不断提升研发水平,提高产品质量,在新能源领域发展新的客户,取
得更多项目定点,实现新能源业务的良性发展;通过技术突破、产品创新,实
现公司转型升级,发展成为汽车低压电池全方位解决方案龙头企业。

                                   13
   三、快速适应优化后的组织架构及管理模式,建立并创造具有骆驼特色的
科学管理体系,提高整个团队的管理能力。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




                                 14
议案三:
                   关于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0 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
广大中小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事会职权,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
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进行监督。现将公司监事会 2020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 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6 次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三名监事均出席了
历次会议并认真审议有关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2020 年 4 月 26 日,在公司八楼会议室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骆驼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
于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骆驼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
变更的议案》、《关于聘请 2020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关于预计骆驼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2020 年 4 月 29 日,在公司八楼会议室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三)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2020 年 6 月 12 日,在公司八楼会议室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

                                    15
议通过《关于收购湖北骆驼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30%股权的议案》。
    (四)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2020 年 8 月 19 日,在公司八楼会议室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0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五)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2020 年 10 月 22 日,在公司八楼会议室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
案》。
    (六)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2020 年 11 月 17 日,在公司八楼会议室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参与设立湖北骆驼汉江绿色循环经济产业投资基金的议案》。
    二、监事会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0 年,公司监事除召开监事会会议外,还列席和出席了公司的董事会会
议、股东大会,听取了公司各项重要议案和决议,了解了各项重要决策的形成过
程,掌握了公司经营业绩情况,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
行职务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制
度,公司的决策程序严格遵循了各项规定,相关信息的披露及时、准确、完整。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有损于公司和
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审核公司定期报告
    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0 年半
年度报告和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认为各项报告的编制、审议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和交易所规则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编制、审议期
间,未发生内幕信息泄露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
的行为。
    (三)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履行财务检查职能,对公司财务制度执行情况、经营
                                   16
活动情况等进行检查监督,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和控制措施,
公司财务运作规范、状况良好,公司的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
    (四)监督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检查了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认为公司严格按照
《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
进行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
披露情况一致。
    (五)审议公司关联交易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实施有效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
遵守相关规定,关联交易程序合法,交易内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和正常经营需求,
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监事会 2021 年工作计划
    2021 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遵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
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责,并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学习交流,提高监事会履职能力。监事会成员将积极参加各类培训,
紧跟监管要求,学习交流先进工作经验和方法。
    2、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责。监事会将继续探索、
完善监事会工作机制和运行机制,贯彻执行《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
完善对公司依法运作的监督管理。
    3、继续加强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的监督,加强与董事会和
高管团队的沟通协调。
    4、以财务监督和内部控制为核心,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加强对公司对
外投资、财务管理、关联交易、资金占用等重大事项的监督。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


                                    17
议案四:

                  关于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现将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全文汇报如下,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附: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




                                 18
附: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0 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的冲击,全体“骆驼人”危难时刻显身手,越是
艰难越向前。一方面利用自身资源与优势,积极捐款捐物,开展为抗疫车辆爱心
救援活动;一方面在历经 50 余天的停工停产之后,快速复工复产,紧抓市场机
遇,创造了铅酸蓄电池年度产销量的历史新高,实现了经营业绩的持续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累计生产铅酸蓄电池 2,798.5 万 KVAH,同比增长 13.76%,
累计销售铅酸蓄电池 2,810.3 万 KVAH,同比增长 14.34%;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963,981.57 万元,同比增长 6.8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2,613.47
万元,同比增长 22%,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非后净利润 61,608.95 万元,
同比增长 30.14%;应缴税费 116,638.42 万元,同比增长 7.24%。现将 2020 年财
务决算的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0 年度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情况
    (一)审计报告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 2020 年财务报告进行审
计,出具了众环审字(2021)0100722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会计师的审
计意见是: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
反映了骆驼股份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0 年度的
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同比增减
 流动资产                        568,375.75           541,526.70         4.96%
 非流动资产                      668,142.00           602,198.64        10.95%
 资产合计                      1,236,517.76          1,143,725.34        8.11%
 流动负债                        294,747.92           302,944.85        -2.71%
 非流动负债                      164,359.31           148,362.47        10.78%
 负债合计                        459,107.23           451,307.32         1.7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743,137.67           652,519.61        13.89%
 负债和股东权益                1,236,517.76          1,143,725.34        8.11%



                                      19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同比增减
 营业总收入                    963,981.57       902,339.42         6.83%
 营业利润                       83,094.12        64,999.90        27.84%
 利润总额                       82,125.77        63,981.66        28.36%
 净利润                         72,181.66        60,424.98        19.4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72,613.47        59,519.01        22.00%
 净利润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同比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99,822.35        81,136.00        23.03%
 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30,832.09        -54,195.20       不适用
 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71,516.41         -9,581.21       不适用
 量净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
                                 -3,764.61       18,867.47        不适用
 加额
    二、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分析
    (一)资产负债情况
    2020 年末资产总额比 2019 年末增长 8.11%,主要是公司规模扩大、新建项
目增加、产能提升引起的资产总额增加。其中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账
款、存货、其他流动资产等构成,非流动资产主要由长期应收款、长期股权投资、
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递延所得税资产等构成。
    1、交易性金融资产 2020 年期末比上年期末增长 243.47%,主要系公司利用
闲置资金购买产品。
    2、应收账款 2020 年期末比上年期末减少 9.82%,主要系公司对内完善了客
户的风险甄别政策、信用政策、信用考核机制等一系列的精细化管理制度,对外
采用供应链金融模式协助经销商融资,对货款回收起到积极作用,故 2020 年应
收账款同比减少 9.82%。
    3、应收款项融资 2020 年期末比上年期末增长 42.08%,主要系银行承兑汇
票回款增加。
    4、其他流动资产 2020 年期末比上年期末下降 72.78%,主要系赎回到期的
定期存款。




                                       20
    5、在建工程 2020 年期末比上年期末减少 33.20%,主要系投建的马来西亚
工厂、新疆再生工厂、新疆电池工厂及新能源电池 48V 软包新线、光谷研发等项
目中完工部分本期转固所致。
    6、其他权益工具 2020 年期末比上年期末增长 173.78%,主要系对克罗地亚
项目投资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7、递延所得税资产 2020 年期末比上年期末增长 30.65%,主要系部分公司
可弥补亏损所致。
    2020 年期末负债总额比上年期末负债总额上涨 1.73%,主要系流动负债期末
余额减少 2.71%,非流动负债期末增加 10.78%。主要由短期借款、合同负债、应
付职工薪酬、递延收益、递延所得税负债构成。
    8、短期借款 2020 年期末比上年期末增加 64.82%,主要系公司调整借款结
构。
    9、应付票据 2020 年期末比上年期末下降了 63.39%,主要系兑付到期的承
兑汇票。
    10、合同负债 2020 年期末比上年期末增长 33.91%,主要系维护替换市场预
收货款增加。
    11、应付职工薪酬 2020 年期末比上年期末增加 18.52%,主要系公司对人员
实施一系列激励政策。
    12、应交税费 2020 年期末比上年期末增加 138.16%,主要系部分公司税款
延期所致。
    1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020 年期末比上年期末下降 98.56%,主要系
偿还 1 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14、其他流动负债 2020 年期末比上年期末增加 42.91%,主要系经销商使用
供应链金融融资的金额比上年增加。
    15、递延收益 2020 年期末比上年期末增加 60.70%,主要系获得动力型锂离
子电池项目补贴、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示范项目补助、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建设补
助及土地返还款奖励等相关政府补助。
    16、递延所得税负债 2020 年期末比上年期末增加 359.10%,主要系克罗地
亚项目公允价值变动导致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增加。


                                   21
    17、其他非流动负债 2020 年期末比上年期末下降 72.84%,主要系本公司与
汉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江控股)、汉江投资共同投资设立新能源产
业基金。根据合伙协议约定,本公司对汉江控股的投资承担回购义务,故将其作
为负债列报。本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24 日与汉江控股签订了《财产份额转让
协议》,约定由本公司以 15,711.634 万元收购汉江控股在新能源产业基金中
15,041 万元出资份额。
    18、偿债能力指标
                                   2020 年            2019 年
               项目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同比增减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38.02%             39.59%             -1.57%
 资产负债率(合并)                      37.13%             39.46%             -2.33%
 流动比率                              192.83%             178.75%             14.08%
 速动比率                              134.60%             120.00%             14.59%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同比增减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130,227.5          111,285.06            17.41%
 利息保障倍数                                8.33               5.98           39.32%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0.89               0.94           -5.32%

    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均超过 1,显示公司具有较强的短期偿债能力。
    2020 年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比上年上升 17.41%,利息保障倍数比上年
上升 39.32%,主要系融资成本较 2019 年下降所致。
    (二)股东权益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同比增减
股本                                  112,170.33             86,382.37          29.85%
其他权益工具                           10,103.87             10,105.36          -0.01%
资本公积                              124,198.43            123,486.77           0.58%
其他综合收益                           35,539.40                   194.67    18156.99%
盈余公积                               45,444.82             38,779.22          17.19%
未分配利润                            419,949.32            397,839.71           5.5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743,137.67            652,519.61          13.89%
少数股东权益                           34,272.86             39,898.41         -14.10%
股东权益合计                          777,410.53            692,418.02          12.27%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1,236,517.76          1,143,725.34           8.11%

    2020 年期末未分配利润比上年增长 5.56%,主要系公司实现的净利润所致。
    (三)经营情况

                                       22
    1、营业收入 2020 年度比上年度增长 6.83%,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020 年比上年增长 22.00%。
    2、营运能力指标分析
      项    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同比增减
 总资产周转率                       0.81                     0.81         0.00%
 应收账款周转率                    9.03                      7.42        21.65%
 存货周转率                        4.43                      4.18         5.89%

    应收账款周转率较去年增加,主要系公司铅酸电池销售量增加,营业收入增
加;同时公司加强了应收账款的信用政策管理,回款增加。
    存货周转率较去年略有增加,主要系公司铅酸电池销售量增加,营业成本增
加,同时公司加强了存货管理,存货减少,故存货周转率提升。
    3、盈利能力指标分析
           项 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同比增减
 毛利率                           19.73%                17.82%            1.91%
 净利率                            7.49%                 6.70%            0.79%
 每股收益(归属于母公
                                     0.65                   0.53         22.64%
 司所有者)
 净资产收益率(归属于
                                  10.38%                 9.54%            0.84%
 母公司所有者)
 扣非后净利润(万元)           61,608.95             47,339.11          30.14%
 扣非后每股收益                      0.55                   0.42         30.95%
 扣非后净资产收益率                8.81%                 7.59%            1.22%
    2020 年度公司毛利率同比上升 1.91%,净利率同比上升 0.79%,主要是以下
两个方面的影响:1、公司铅酸电池产能提升及持续工艺改进、采购降本等,单
位人工和单位制造费用下降,影响单位成本下降;2、公司维护市场和海外市场
销售量占比提升,影响单位售价上升。综上两个方面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提升。
    (四)现金流量分析
    1、2020 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9,822.35 万元,主要系
2020 年公司坚持销售和回款同时抓。销售方面,深耕售后市场、持续渠道下沉,
维护替换市场销售量同比上升 14.34%,同时公司采用供应链金融模式协助经销
商融资,对货款回收起到积极作用,实现多方共赢;内部管理上,公司完善了客
户的风险甄别政策、信用政策、信用考核机制等一系列的精细化管理制度,促进
了货款的及时回收,报告期内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同比增加 23.03%。


                                       23
    2、2020 年度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0,832.09 万元,主要系
持续投建马来西亚项目、安徽再生回收项目、新疆电池项目、新能源电池 48V 电
池项目等所致。
    3、现金流量指标
           项    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同比增减
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元)             0.89            0.94     -5.32%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03           0.22     不适用
    2020 年每股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为 0.89 元,2019 年为 0.94 元,现金净流
量略微下降,主要系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 23.03%低于本
期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较去年相比增加 29.85%所致。
    2020 年每股净现金流量为-0.03 元,2019 年为 0.22 元,主要系本期使用部
分经营活动现金偿还借款,导致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同比增长 19.89%,从而导致
本期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负所致。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五月




                                   24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一、预算编制说明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是根据公司 2021 年度实际运营情况,本着求实稳健
原则,结合市场预测及公司整体产能情况,在充分考虑公司现实业务基础、经营
能力、在市场、国家政策等因素无重大变化的假设前提下,依据公司“五年”规

划和 2020 年预期经营目标编制的。

    二、2021 年经营目标
    2021 年,公司将全力推进“三大板块、两大市场”运营,即铅酸电池、再生
铅和新能源三大板块,国内和国际市场,继续推进智能化、数字化、网络化、绿
色化升级改造,计划实现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20%以上(公司营业收入会受主要产
品原材料铅的价格影响),进一步提升铅酸电池市场份额,提高再生铅产量及利
润水平,增强新能源产品的技术优势和核心竞争力。
    2020 年公司计划实现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15%以上,实际实现营业收入
963,981.57 万元,同比增长 6.83%。营业收入增速略低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再生铅
板块产品内供率提升,再生铅外销业务量低于同期;主要原材料铅价格下跌所致。
    三、特别提示
    2021 年度的经营计划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应当对此保
持足够的风险认识,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五月




                                   25
议案五:

关于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骆 驼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4,199,493,236.00 元。

    因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仍在转股期,公司总股本可能发生变化,在确
保现金流运行正常及未来发展需求的基础上,经董事会决议,公司拟以 2020 年
度利润分配实施方案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回购股
份 4,249,91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剩
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为 1,121,710,163 股,以此扣除公司回
购账户中 4,249,918 股后的 1,117,460,245 股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223,492,049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 30.78%。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之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重大资产重组
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
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




                                    26
议案六:

                关于聘请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在受聘担任
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秉承独立、客观、
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拟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2020 年审计费用为 120 万元,2021 年审计
费用拟定为 120 万元;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0 年审计费用为 50 万元,2021 年审计费用拟定为 50
万元。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




                                   27
议案七:

   关于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1年,集团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确定新增项目投资总额约
4.6亿元,主要投资方向为产能匹配投资、产品研发投入、基建项目投资、战略
性投资、信息化管理系统升级等;待确定项目投资额预计3.5亿元,主要为产能
匹配投资及研发投入等。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




                                 28
议案八:

                   关于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综合财务费用,优化负债结构,根据公司生
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2021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中国农业银行、兴业银行、
工商银行、中国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4.7 亿元(最
终以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种类包括各类贷款、承兑、贴现、保函及
其他融资等。
    公司将本着审慎原则灵活高效运用相关授信额度,上述授信额度不等同于公
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需求情况决定。
    为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根据实际
资金需求状况,全权办理相关业务事宜,并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上述申请授信
额度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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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9
议案九:

           关于为经销商贷款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进一步拓展产品销售市场,解决部分经销商资金问题,骆驼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为下游经销商银行贷款增加担保额
度,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骆驼集团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贸易公司”)拟为经
销商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
阳分行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用于经销商向贸易公司支付订单货款。中
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行担
保总额度各5000万元,担保合同期限均为三年。参与贷款的经销商以其公司资产
或其实际控制人及配偶的全部资产向公司及贸易公司提供反担保。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为贸易公司推荐并经银行审核确认后,纳入授信客户范围的经销商。
经销商需符合信贷管理基本制度规定的基本条件,与公司具有一定的合作年限,
具备资金实力,履约记录良好,未发生重大贸易纠纷,无不良信用记录。
    被担保人与公司及贸易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担保。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担保事项尚未与相关方签订担保协议。目前确定的担保主要内
容包括:
    1、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行
    (1)担保金额:担保的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5000万元。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期间:每一笔具体授信业务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具体授信业务
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4)担保范围:受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授信人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
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
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
                                    30
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
    (5)担保合同期限:三年
    2、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行
    (1)担保金额:担保的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 5000 万元。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期间: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
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
    (4)担保范围:合同项下的保证范围除了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
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
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
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
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5)担保合同期限:三年
    (二)反担保的具体内容
    被担保方(公司经销商)以其公司资产或其实际控制人及配偶的全部资产向
公司及贸易公司提供反担保,反担保的方式为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担保风险控制措施
    贸易公司将制定相应的操作规范,明确风险控制措施,降低担保风险,包
括:(1)单户贷款额度限制,单户授信额度不超过 500 万,且单笔贷款金额不
超过单笔订单 80%;(2)贷款期限: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 1 年,可自主提前还
款;(3)贸易公司负责对纳入担保范围的经销商的资质进行审核和推荐,被担
保的经销商信用良好,具有较好的偿还能力;(4)指定银行及授信额度下的融
资用途限于经销商向贸易公司支付订单货款等。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


                                    31
议案十:

                    关于预计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和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与戴瑞米克襄阳
电池隔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戴瑞米克”)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情况,我们对
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

    一、 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业务内容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湖北骆驼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骆驼物流”)向戴瑞
米克采购铅酸蓄电池隔离板、提供物流运输服务等。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上年预计    上年实际发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金额        生金额                异较大的原因
 公司向关联人
                戴瑞米克     16,800.00        16,762.87              ——
 采购产品
 骆驼物流向关
                戴瑞米克        460.00          435.22              ——
 联人提供劳务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预计金额           关联交易内容
 公司向关联人采购产品        戴瑞米克             22,900   采购铅酸蓄电池隔离板
 骆驼物流向关联人提供
                             戴瑞米克                390   物流服务、仓储服务及其他
 劳务及其他
         合计                  ——               23,290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介绍
                                         32
    戴瑞米克成立于 2010 年 7 月 9 日,住所为湖北省襄阳市高新区深圳工业园
深圳大道(戴瑞米克)1 幢,法定代表人 Chad Edwin Schuchmann,注册资本
1,513.90 万美元。
    截至公告日,戴瑞米克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美元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1       POLYPORE HONG KONG,LIMITED          984.035        65.00%
     2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29.865        35.00%
                     合计                      1,513.90        100.00%
    最近三年,戴瑞米克主要从事于开发、制造、销售及进出口电池隔膜,业务
经营正常。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戴瑞米克总资产为 30,614.91 万元,净资产为
22,177.72 万元,2020 年实现的营业收入为 17,541.90 万元,净利润为 2,548.93
万元。

    (二)关联关系介绍
    戴瑞米克系公司参股公司,公司持股 35%。该情形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第 10.1.3 之“(五)中国证监会、本所或者上市公司根据实质重于
形式原则认定的其他与上市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导致上市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
法人或其他组织”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购买铅酸蓄电池隔离板
    2011 年 3 月,公司与戴瑞米克签订了《长期供应合同》,2020 年 7 月,双
方就《长期供应合同》进行修订,并签订协议,修订后的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期限:本协议的初始期限应自生效日起十年,除非经双方书面决议同意
终止,本协议的期限自动延长三年。
    2、价格:2020 年长期供货合同补充协议中的价格作为最初的产品价格列于
附件 A。
    3、付款:自生产起始日始至本协议的一周年之日,付款期限应为应付款月
末 30 日后下一个月的第 10 日。例如,1 月份应付款的发票应于 3 月 10 日之前
支付。在本协议的一周年之日后,付款期限应为应付款月末 60 日后下一个月的
第 10 日。例如,1 月份应付款的发票应于 4 月 10 日之前支付。对于任何到期未
                                   33
付款项,客户应按每月 1%的利率支付到期日至还款日未付款项的利息及收款费
用。
    4、通知:根据以下联系方式,以次日达或挂号信方式(邮资预付)或传真
(须经邮件或连夜有底服务确认)方式向戴瑞米克或客户发送的书面通知、要求
和通信,应被视为送达。
       5、任何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将交由联合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其当时
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裁决,该等规则因被提及而被视为本协议的一部分。
       (二)货物运输
       2020 年 5 月,骆驼物流(乙方)与戴瑞米克(甲方)签订《货物运输合同》,
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货物名称:电池隔膜等
       2、运输方式及相关要求:经甲方同意,乙方可采用汽运方式运输货物,在
规定时效内保质保量运抵收货地点。
       3、运输费用结算方式及要求:
       (1)甲方应付运输费用以附件《运输价格表》为准。
       (2)结算期限:月度结算,即当月运费次月结算。
       (3)结算方式:银行转账方式。
       4、货物的运输保险:
       (1)保险费用包含在报价中,乙方承担所承运的货物之风险及全部责任。
       (2)若货物在运输途中发生事故,在保险理赔和原因查找前,乙方应首先
在甲方发出通知之日起两日内按甲方货物货值赔偿整批货物的货款给甲方,事故
查清后再按本合同相关规定处理。
       5、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的主要权利、义务
        甲方有权在乙方违约时,直接从乙方的运费中扣减相关款项赔偿甲方所
受到的损失;损失超出运费时,仍有权向乙方追索,直至赔偿甲方所遭受的一切
损失。
        在乙方按合同完成运输服务后,甲方按合同的约定方式向乙方结算运费。
       (2)乙方的主要权利、义务


                                       34
        乙方按合同完成运输服务后,可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方式、时间结算运
费。
        乙方在承运甲方货物过程中应遵守国家运输法规的相关规定,严禁违章
运输操作,由此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全权负责。
        合同签订后运价将不再调整,直至本合同执行结束。(如遇国家重大政
策调整通过双方协商解决)……
       6、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的,双方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
国合同法》执行。
       7、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
盖公章后生效。本合同以英语和中文文本签署,如果本合同的中英文版本相冲突,
以英文版本为准。合同有效期为一年(起始日期为 2020 年 5 月 1 日,终止日期
2021 年 4 月 30 日)。
       (三)仓储及其他相关服务
       2020 年 5 月,骆驼物流(乙方)与戴瑞米克(甲方)签订《仓储租赁协议
书》,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甲方为存放产品,需要租用乙方襄阳仓库总面积 5000 平米。(在实际租
用过程中,甲方如需增加或减少租用面积,需要提前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准备。)
       2、租赁期限:甲方租赁协议所定仓库的期限为一年,自 2020 年 06 月 01 日
起至 2021 年 05 月 31 日止,双方若无异议,本协议继续生效,顺延期为一年。
任何一方若要提前终止本协议,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另一方,否则赔偿二个月的
租赁费用作为违约金,方可终止本协议。
       3、租赁费用:人民币 28 元/月×平方米,其包含上下货、送货到甲方工厂及
6%专用增值税和保险。
       4、仓库位置:襄阳市襄洲区襄酒路湖北襄阳安华纺织有限公司。
       5、租赁费用的支付时间和方式:租赁费用每月结算一次。乙方于每月 5 日
前提供前一个月的结算清单,经甲方确认后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甲方于收到发
票后 30 天内付款。……”
       6、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以英语和中文文本签署,如果本


                                      35
合同的中英文版本相冲突,以英文版本为准。
    戴瑞米克向公司销售的产品的定价方式执行统一的定价政策,与销售其他客
户的价格一致,定价公允。骆驼物流与戴瑞米克发生的物流运输、仓储服务及其
他相关服务的定价以同行业其他企业定价为基础,经双方协商后确定,定价公允。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戴瑞米克为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向戴瑞米克采购铅酸蓄电池隔离板有利于
保证铅酸蓄电池隔离板的质量及供应的稳定性。同时,骆驼物流向戴瑞米克提供
物流运输、仓储及其他相关服务,以方便戴瑞米克向公司运输所需铅酸蓄电池隔
离板。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交易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交易价格系经
双方协商并按市场方式确定,定价公允合理,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
状况无不良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主要业
务及利润来源不依赖该关联交易,也不会使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与该议案有关联关系的所有股东应回避表决。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




                                  36
议案十一:

关于公司五年(2021 年-2025 年)发展战略规划纲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前言
    未来五年(2021-2025 年)是国家第十四个五年规划期,国家宏观层面将以
构建“国内大循环为主、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双循环发展新格局为统领,
其本质是国内市场的加速扩容,经济增长“三驾马车”中的“消费”将被提到前
端。未来十五年(2021-2035 年)是中国汽车产业变革的重要阶段,新能源汽车
和节能汽车发展将会提速,根据中国汽车工程协会发布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技
术路线图 2.0》,预计 2035 年新能源汽车年销量将占比 50%,往后逐年升高。
    面对新的形势,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骆驼股份”)
作为汽车起动电池行业龙头企业之一,已深知未来汽车产业结构变化可能带来的
巨大影响。公司在上一个五年发展中,一方面做大做强传统汽车电池业务,另一
方面布局新能源电池领域。未来五年,骆驼股份将继续大力提升传统汽车电池的
全球市场份额,增加高端 AGM/EFB 启停电池销量,同时加大对锂电 48V 微/轻混
动力系统和 12V 起停、辅助电源系统的开发,抓住新能源汽车和节油汽车发展机
遇,成为汽车低压电池全方位解决方案龙头企业。
    在新能源汽车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固态锂电池、燃料电池的技术突破有望加
速,锂电储能成本大幅降低。因此,公司还将通过项目创新孵化等模式,发展锂
电储能业务、研发燃料电池系统、合作突破固态锂电池产业化技术、培育智能装
备技术团队,紧紧抓住未来新能源发展趋势,致力于成为全球领先的能源服务商。
    二、公司发展概况
    过去五年(2016-2020 年)公司国内汽车起动用蓄电池行业的龙头地位持续
巩固,基本形成了两个循环产业链(绿色铅酸电池循环产业链、新能源锂电池循
环产业链),三位一体研发中心(襄阳、武汉、美国研发中心),六个生产基地(襄
阳、扬州、梧州、丰城、托克逊、界首),一个海外工厂(马来西亚电池生产工
厂)的发展格局。公司销售收入从 2015 年的 53.77 亿元,增长到 2020 年的 96.4
亿元,五年增长了约 79.3%;销量从 2015 年 1979 万 KVAH 增长到 2020 年的 2810.3

                                     37
万 KVAH,增长率 42%;截止到 2020 年末,公司产品国内配套市场占有率达到 48%,
国内维护替换市场占有率达到 25%。
    三、2021-2025 年总体战略目标
    总体战略目标:骆驼股份致力于成为全球汽车低压电池全方位解决方案龙头
企业,力争到 2025 年在营收规模上“再造一个骆驼”,实现营业收入突破 200 亿
元的战略目标,为未来在营收规模上实现“再造两个骆驼”的远期目标奠定坚实
基础。
    1、铅酸蓄电池:巩固细分领域龙头地位,提升产品力和市场份额
    未来三到五年,公司将通过绿色发展、品牌战略、渠道深耕,以“购销一体
化”为支撑点,重塑供应链体系,改善成本结构,全面实现铅酸蓄电池业务的跨
越式增长;在汽车低压电池领域取得全国 50%以上市场份额,奠定全球排名前三
的市场地位。
    2、新能源电池:紧跟趋势,关注需求,技术驱动,构建新商业模式
    公司将确保 48V 锂电产品达到国内技术领先,力争实现海外市场突破;将
12V 锂电产品作为公司战略重点,快速提升全球市场份额;完成 24V 锂电产品的
战略卡位,做强 24V 驻车空调电池;与主机厂形成战略合作,开发 HEV 产品;强
化 BMS 核心竞争力,建立先进的产品平台和供应链体系;完成锂电“购销一体化”
产业链布局,建成废旧锂电池梯次利用及回收处理工厂;大力发展储能事业。
    3、海外市场:配套突破,本地化制造
    加快马来西亚工厂二期建设,尽早实现全面达产,同时就近实现配套业务突
破;在马来西亚或周边国家投资建设废旧电池处理工厂,与马来电池工厂形成产
业链闭环;建设北美电池工厂,实现北美配套业务突破;继续扩大中亚市场销售
份额,伺机建设乌兹别克蓄电池生产及再生铅工厂;服务欧洲客户,谋划布局欧
洲锂电 PACK 工厂。
    4、创新孵化:投资锂电储能,开发智能装备,研发燃料电池,参与固态
锂电
    公司将基于骆驼集团武汉光谷研发中心建立项目孵化平台,通过人才引进、
高校合作、创业团队培育等方式,加大对公司未来战略新兴产业的布局力度,包
括对于锂电储能产业的投资等,培育一批服务于公司智能装备开发及工艺难题突


                                    38
破的技术团队;同时加大对大功率燃料电池系统的研发,与高校合作突破固态锂
电池产业化技术。
       四、战略保障措施
       (一)产能保障
       1、优化国内铅酸电池产能布局
    公司在国内已建成 6 个生产基地(襄阳、扬州、梧州、丰城、托克逊、界首),
现有铅酸蓄电池制造产能达 3400 万 KVAh/年,废铅酸电池处理能力 86 万吨/年,
未来五年内计划将国内电池产能提升至 5300 万 KVAH,废铅酸电池处理能力提升
至 100 万吨以上。为此,公司一是要充分利用现有 6 个生产基地的富余空间,使
产能达到规划目标;二是要进行设备技改提质,通过信息化等技术手段提高劳动
生产效率;三是要通过销售端大数据优化国内各基地的产品结构,实现产能与市
场的最优匹配。
       2、建成锂电池循环产业链闭环
    公司围绕锂电低压产品规划,计划新建一个年产能超过 200 万只的低压锂电
池生产基地,利用公司在低压锂电方面积累的技术优势,结合新工厂所在区域的
人才、供应链以及出口优势,补强公司锂电业务能力,服务国内外中高端主机厂
客户。
    公司在加强锂电池生产能力建设的同时,将在谷城县同步建设动力锂电池回
收和梯次利用工厂,该工厂的退役动力电池处理能力不低于 5 万吨/年,此后还
将伺机建设第二工厂,最终在国内形成初具规模的锂电池循环产业链,并成为公
司业绩增长的新动能。
       3、建设四个海外生产基地
    公司将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建设和融入“双循环”的号召,一是加快
马来西亚二期工厂建设,强化东南亚生产基地;二是上马乌兹别克斯坦铅酸电池
生产+回收工厂项目,建成中亚循环产业基地;三是新建美国铅酸电池化成及锂
电 PACK 工厂,设立北美生产基地;四是服务欧洲客户,布局欧洲锂电 PACK 工
厂。
       (二)创新保障
       1、多层次技术创新


                                     39
    公司拥有与公司同步成长的具有丰富理论与实践经验的强大研发团队,设有
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行业内唯一国家认可实验室、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先进
的研发平台,拥有美国、武汉、襄阳三位一体综合性研发机构,武汉光谷研发中
心依托武汉强大的人才及技术优势,成立了以知名专家院士领衔的外部科学技术
委员会,为新能源的技术发展方向把关,为技术难题提供解决方案。持续的研发
投入形成技术积累,为铅酸蓄电池的迭代升级和新能源电池的发展提供了强力保
障。
       2、产品创新
    公司持续对铅酸起动电池、AGM/EFB 启停电池性能升级和降低铅使用量等技
术深入研发,也形成了对 12V 锂电、24V 锂电、48V 锂电、PHEV 电池、BEV 产品
梯次利用等重点开发项目。目前 12V 启停电芯攻克了锂电池低温脉冲高倍率放电
难题,解决了低温型电池高温耐受性差问题,且产品得到主机厂认可,与数家世
界主流主机厂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48V 启停产品设计已定型冻结,并完成了供
应链体系的建设,产品成本更具优势,已获得日产多个车型定点;氢燃料电池具
备部分核心材料关键部件、单体电池的建厂能力,同时具备了小功率电堆的研发
试制能力,目前正在推进大功率电堆的研制;公司将持续与国内外高校、科研院
所开展合作,进行技术储备,共同解决技术难题。
       3、模式创新
    公司上市以来围绕铅酸蓄电池积极开展业务,内生扩产与外延扩张并举,形
成以“骆驼”品牌为主,“华中”、“天鹅”、“DF”为辅的“1+N”的品牌格局;渠
道方面整合线上线下资源,加强经销商队伍建设,完善销售网络和品牌,优化用
户体验;进入铅回收环节,形成“生产-销售-回收-再生-生产再利用”产业链闭
环,加强成本和质量把控。打通“购销一体化”,挖掘后市场销售新动能,重塑
供应链体系,改善成本结构,提高盈利水平。
    公司在武汉光谷未来城设立了骆驼集团武汉光谷研发中心有限公司,其未来
将作为公司的创新孵化平台,对内形成公司创新通道,挖掘公司内部创新人才,
鼓励公司员工创新思维;对外积极与高校、专业团队、初创公司合作,针对公司
布局战略产业的技术难点、模式创新等问题开展合作。通过灵活的孵化机制,培
育一批具备市场竞争力的优质项目,锻炼一支为公司注入动力的人才队伍,研发


                                    40
一系列为产品提升竞争力的关键技术,开拓一片引领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新市场。
    (三)管理保障
    1、升级集团管控、优化组织结构
    2020 年外部顾问团队对公司的组织结构进行了一次优化设计,公司结合自
身业务发展的需求将会尽快适应新的管控模式,建立具有骆驼特色的科学管理体
系,满足公司发展需要,高质量提升骆驼集团核心管理团队领导力。
    2、建立战略运营体系
    公司坚持以五年战略目标为引导,每年制定与战略相匹配的关键举措和关键
任务,并融入到各板块、各中心、各职能部门日常的经营和管理计划中,通过战
略运营体系的构建,实现高效的集团管控;同时,结合组织绩效的牵引作用,保
障公司战略目标有效达成。
    3、培育全球技术管理和销售管理经验
    2016 年 7 月公司在美国密歇根州设立骆驼北美研发中心, 主要进行前沿技
术及信息收集整合,对启停电池、锂电池、燃料电池等先进电池进行研发检测,
并与美国主机厂建立研发共享机制,着力培育全球技术管理人才。2018 年,公司
第一个海外工厂——马来西亚电池生产工厂动工建设,一举成为马来西亚最大的
汽车电池生产商。马来西亚工厂的建立,为公司海外配套市场的突破和维护替换
市场的销售提供有力保障,同时为公司培养了一批国际化技术管理人才和销售管
理人才,为公司海外版图的扩张打下了基础。
    (四)绿色发展保障
    1、以节能减碳、能效管理提升为目标实施新一轮改造
    公司高度重视国家提出的二氧化碳排放量 2030 年前达到峰值、2060 年前实
现碳中和的目标。湖北省作为我国碳交易试点省份,碳排放成交量已突破 1000
万吨,年成交额近 4 亿元。为实现节能减排,公司将充分利用现有工厂屋顶安装
光伏发电,使用生物质气化供热等可再生能源,以实现优化公司能源结构体系的
目标;同时,还将对现有设备进行节能化改造,上线能效管理平台,有效减少碳
排放总量。
    2、用先进的污染治理技术全面打造行业领先的“绿色工厂”
    未来五年,公司计划将所有生产基地打造为“绿色工厂”,电池和再生铅工


                                    41
厂污染物治理水平全面达成行业领先。通过全面管控“四废”排放,严格执行内
控标准,支持先进污染治理技术运用,完成超低排放技术研发,将固体废物减量
化技术落实到各个环节;基本达成节能、减排、降本、增效的环保工作成果,实
现环境污染事故为“0”、废气污染物“超低排放”、单位产品固体废物减量 10%
的环保目标。
    (五)人才保障
    1、优化激励机制
    通过优化绩效管理模式,强化组织绩效、个人绩效与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及部
门工作目标关联性。高度重视研发投入,通过激励机制鼓励公司员工潜心研发关
键技术,勇于突破创新。针对公司的核心骨干力量进行股权激励,将公司与个人
的利益合二为一,形成共同战略目标,实现双赢。
    2、建立员工发展双通道
    重视每位员工的成长机会,公司将建立一套双通道的晋升体系以及完整的职
业能力认定标准。对于管理水平突出的员工,将重点培养成为公司的管理骨干;
对于技术或专业能力突出的员工,将重点培养成为公司的专家。员工对于自身的
发展通道一目了然,更有利于其职业规划与发展。
    (六)企业文化保障
    企业文化是企业未来的竞争力,要进一步推动企业发展,要真正成为一流企
业,必须要借助企业文化强大的推动力。公司正在走向海外,成为国际化公司,
需要不断提高内部凝聚力和外部竞争力,从而谋求在新形势下的发展。上一个五
年,公司已经重新梳理了公司的愿景、使命和价值观;未来将继续提升全员对于
企业文化的认同度,从战略目标、管理思想、管理方式、工作环境等多方面入手,
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向心力,激发员工使命感,持续深化“诚实本分,做事认真,
永远思考,不断创新”的企业核心价值观。


    风险提示:
     本规划中涉及的任何未来发展计划、目标等前瞻性的陈述及预期,均系
公司基于对未来行业发展形势和公司发展预期做出的预测性分析,不构成公司对
投资者的任何承诺;


                                   42
    鉴于宏观经济环境、市场竞争形势、公司经营情况等不断变化,公司存
在根据市场形势以及实际经营和发展需要对本规划及计划目标做出调整的可能。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




                                 43
议案十二:

 关于增补黄云辉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独立董事李晓慧女士近日向董事会提交了书面辞职报告,其因个人原因
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李晓慧女士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拟增补黄云辉先生
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附后。候选独立董事任期自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期满为止。
    黄云辉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已经上海
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
附:黄云辉先生简历
    黄云辉,男,1966 年出生,华中科技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校学术委员会
副主任,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新世纪百千
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在北京大学获得学士、硕
士和博士学位,先后师从徐光宪院士(2008 年国家最高科技奖获得者)、John B.
Goodenough 院士(2019 年诺贝尔化学奖得主),主要从事新能源材料与器件领域
研究工作。
    截至目前,黄云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股份以上的股东、控
股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任何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任职要求。

                                   44
议案十三: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
    修订《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因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3 月 31 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形成股份 6,855 股。公司总股本由
1,121,703,308 股变更为 1,121,710,163 股,注册资本亦相应由 1,121,703,308 元增
加至 1,121,710,163 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
拟对公司章程做出如下修改: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 六 条 公司 注册 资本 为 人民 币
   1
          112,170.3308 万元。               112,171.0163 万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2      112,170.3308 万股,全部为普通 112,171.0163 万股,全部为普通
          股。                              股。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 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
          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所
          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首次 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首次公
          公开发行并上市交易之日起 3 年 开发行并上市交易之日起 3 年内不
          内不得转让;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 得转让;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
   3
          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 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
          股份总数的 25%。上述人员离职后 总数的 25%。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
          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 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
          司股份。                          份。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 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
                                       45
    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 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者其
    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
    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 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
    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 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
    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5%以上 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购入包销
    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 6 个月时 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5%以上股份
    间限制。                         的,以及有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 构规定的其他情形除外。
    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
    30 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 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
    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 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
    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 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
    民法院提起诉讼。                 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 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规定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
    承担连带责任。                   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
                                     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
                                     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
                                     院提起诉讼。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
                                     规定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
                                     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十五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十五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 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
    规或者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 规或者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
    损失的,连续 180 日以上单独或合 损失的,连续 180 日以上单独或合
    并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 并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
4
    权书面请求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 权书面请求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监事会执行公司职务时违 起诉讼;监事会执行公司职务时违
    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 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
    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可以 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可以
    书面请求董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 书面请求董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

                               46
    诉讼。                            诉讼。
        监事会、董事会收到前款规定        监事会、董事会收到前款规定
    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 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
    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 30 日内未 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 30 日内未
    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 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
    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 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
    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 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
    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 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
    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        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
    司造成损失的,本条第一款规定的 司造成损失的,本条第一款规定的
    股东可以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向人 股东可以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向人
    民法院提起诉讼。                  民法院提起诉讼。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
                                      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
                                      或者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
                                      失,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等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
                                      损失,投资者保护机构持有公司股
                                      份的,可以为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
                                      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持股比
                                      例和持股期限不受《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规定的限制。
    第七十九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第七十九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 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
    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 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
    票表决权。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票表决权。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 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
5   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 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
    数。                              数。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
    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 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
    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 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
    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47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 1%以
    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 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
    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证券监
    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 督管理机构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
    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 保护机构(以下简称投资者保护机
    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及股东大 构),可以作为征集人,自行或者委
    会召集人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 托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公开
    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请求上市公司股东委托其代为出
                                     席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提案权、
                                     表决权等股东权利。
                                            依照前款规定征集股东权利
                                     的,征集人应当披露征集文件,公
                                     司应当予以配合。
                                         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
                                     方式征集股东权利。公司及股东大
                                     会召集人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
                                     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公开征集股东权利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
                                     理机构有关规定,导致公司或者公
                                     司股东遭受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
                                     赔偿责任。
    第一百零一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 第 一 百 零 一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
    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对公司负 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对公司负
    有下列勤勉义务:                 有下列勤勉义务:
    (一)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 (一)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
    司赋予的权利,以保证公司的商业 司赋予的权利,以保证公司的商业
    行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以及 行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以及
6
    国家各项经济政策的要求,商业活 国家各项经济政策的要求,商业活
    动不超过营业执照规定的业务范 动不超过营业执照规定的业务范
    围;                             围;
    (二)公平对待所有股东;         (二)公平对待所有股东;
    (三)及时了解公司业务经营管理 (三)及时了解公司业务经营管理
    状况;                           状况;

                               48
    (四)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 (四)对公司证券发行文件和定期
    认意见;                       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保证公司
    (五)如实向监事会提供有关情况 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所披露的
    和资料,不得妨碍监事会或者监事 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行使职权;                     (五)如实向监事会提供有关情况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和资料,不得妨碍监事会或者监事
    及本章程规定的其他勤勉义务。   行使职权;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及本章程规定的其他勤勉义务。
                                       董事无法保证证券发行文件
                                   和定期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或者有异议的,应当在
                                   书面确认意见中发表意见并陈述
                                   理由,公司应当披露。公司不予披
                                   露的,董事可以直接申请披露。
                                   第一百五十一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应当对证券发行文件和定期报
                                   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应当保证公
                                   司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所披露
                                   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高级管
    第一百五十一条 高级管理人员执 理人员无法保证证券发行文件和
    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 定期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7   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的规定,给 完整性或者有异议的,应当在书面
    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 确认意见中发表意见并陈述理由,
    任。                           公司应当披露。公司不予披露的,
                                   高级管理人员可以直接申请披露。
                                       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
                                   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或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
                                   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百五十八条 监事应当保证公
    第一百五十八条 监事应当保证公 司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所披露
8
    司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监事无
                                   法保证证券发行文件和定期报告

                              49
                                          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或
                                          者有异议的,应当在书面确认意见
                                          中发表意见并陈述理由,公司应当
                                          披露。公司不予披露的,监事可以
                                          直接申请披露。
                                          第一百六十三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
         第一百六十三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
                                          职权:
         职权:
                                          (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证
         (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
                                          券发行文件和定期报告进行审核
         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
                                          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监事应当签
         意见;
                                          署书面确认意见;
         (二)检查公司财务;
                                          (二)检查公司财务;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
  9      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
                                          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
         法律、行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
                                          法律、行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
         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
                                          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
         出罢免的建议;……
                                          出罢免的建议;……
         (八)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
                                          (八)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
         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
                                          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
         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
                                          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
         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上述修订事宜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襄阳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后生效。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




                                    50
议案十四:

 关于修订《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
                                   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证券法》的最新规定,为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拟对《骆驼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相应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三十二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第三十二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 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
         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
         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 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
         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 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
         及时公开披露。                     及时公开披露。
             公司持有自己的股份没有表决         公司持有自己的股份没有表决
         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 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
         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 1%以上
         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 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
         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 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
         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 构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以
         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 下简称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作为征
         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 集人,自行或者委托证券公司、证券服
         持股比例限制。                     务机构,公开请求上市公司股东委托
                                            其代为出席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提
                                            案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
                                                依照前款规定征集股东权利的,
                                            征集人应当披露征集文件,公司应当

                                     51
                                  予以配合。
                                      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
                                  征集股东权利。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
                                  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




                             52
议案十五:

关于修订《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证券法》的最新规定,拟对《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进行相应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 第六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
         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下列勤 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下列勤
         勉义务:                             勉义务:
             (一)应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       (一)应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
         司赋予的权利,以保证公司的商业行 司赋予的权利,以保证公司的商业行
         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 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
         各项经济政策的要求,商业活动不超 各项经济政策的要求,商业活动不超
         过营业执照规定的业务范围;           过营业执照规定的业务范围;
             (二)应公平对待所有股东;             (二)应公平对待所有股东;
             (三)及时了解公司业务经营管理         (三)及时了解公司业务经营管理
         状况;                               状况;
 1
             (四)应当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书         (四)应当对公司证券发行文件和
         面确认意见。保证公司所披露的信息 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保证公
         真实、准确、完整;                   司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所披露的信
             (五)应当如实向监事会提供有关 息真实、准确、完整;
         情况和资料,不得妨碍监事会或者监         (五)应当如实向监事会提供有关
         事行使职权;                         情况和资料,不得妨碍监事会或者监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 事行使职权;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勤勉义务。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勤勉义务。
                                                  董事无法保证证券发行文件和定
                                              期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53
                                  或者有异议的,应当在书面确认意见
                                  中发表意见并陈述理由,公司应当披
                                  露。公司不予披露的,董事可以直接申
                                  请披露。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




                             54
议案十六:

关于修订《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证券法》的最新规定,拟对《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进行相应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五条   监事应当遵守法律、行       第五条     监事应当遵守法律、行
         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 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
         义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 义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
         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 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
         司的财产。                             司的财产。
             监事应当保证公司披露的信息真           监事应当保证公司及时、公平地
 1       实、准确、完整。                       披露信息,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
                                                完整。监事无法保证证券发行文件和
                                                定期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
                                                性或者有异议的,应当在书面确认意
                                                见中发表意见并陈述理由,公司应当
                                                披露。公司不予披露的,监事可以直接
                                                申请披露。
                第九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九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           (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证
         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 券发行文件和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
         见;                                   出书面审核意见;监事应当签署书面
             (二)检查公司财务;                 确认意见;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           (二)检查公司财务;
         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
 2
         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 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
         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 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
         罢免的建议;                           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
             ……                               罢免的建议;
                (八)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        ……
         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          (八)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
         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 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
                                        55
  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
                                  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




                             56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自
履职以来,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认真了解公司的运作情况,参与
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积极出席了公司 2020 年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对相关事项发
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现将我们 2020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基本情况如下:

    1、李晓慧,女,1967 年出生,经济学博士,教授,注册会计师,2003 年至
今任职于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委员。

    兼职情况: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胡晓珂,男,1971 年出生,法学博士,副教授,律师,2002 年至今任职
于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兼职情况:大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北京贝尔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全时云商务服务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

    3、黄德汉,男,1965 年出生,会计学本科,副教授,注册会计师,2009 年
1 月至今任职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会计学院;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
会委员。
                                    57
    兼职情况: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

    经自查,全体独立董事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出席有关会议情况

    1、2020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8 次董事会,为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至第十
三次会议。

    2、2020 年度公司共召开 2 次股东大会,为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出席有关会议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独立董事
   姓名      本年度应参加      亲自出席       本年度应参加   亲自出席
                 次数            (次)           次数         (次)
  李晓慧                  8               8              2              2
  胡晓珂                  8               8              2              2
  黄德汉                  8               8              2              2

    全体独立董事积极出席会议,未出现独立董事缺席会议的情况。本年度我
们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进行了审慎、细致的审议并投出赞成票,没有出现
反对票和弃权票。

    (三)出席专业委员会情况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0 年度,我们依据相关规定组织召开并出席会议,对公司的规范发展提供合
理化建议。公司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运作规范,各位董事和委员积极履行相应
职责,保障了公司经营决策的科学、独立,有效促进了公司规范治理水平的提升。

    三、独立董事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 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事
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发表了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开程序、表决
                                    58
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
董事按照规定回避表决,履行了相应的法定程序。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
事项均遵循公正、公平、公开、合理的原则,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发现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我
们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能够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和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对外担保情况的披露义务,并能控制对外担保风险,
未发现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三)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及经营发展需要,经公司总裁
夏诗忠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聘任张剑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经审核,我们认为副总裁候选人的提名与审核程序合法有效,董事会对该项
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程序合法有效;张剑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并具备相
关专业知识和履职能力,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
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

    (四)公司现金分红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 5 月 28 日召开
的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的议案》,公司以 2019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方案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
本扣减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回购股份 4,249,91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发现金红利 2.1 元(含税),每 10 股送红股 3 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
度分配。
    经审阅并就有关情况向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询问,我们认为:“本次利润分
配预案的制定、审查、表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监管规定,
                                    59
确定的利润分配水平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兼顾了公司发展及对股东的合理
回报,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

    (五)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0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5月28日召开的2019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的议案》,我们对此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多年上市公司审计
服务经验,在担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能够客观、独立地对公司财务
状况及内控情况进行审计,满足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的要
求;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具备提供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的能力,聘用中审众
环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

    (六)公司及控股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通过核查和了解,我们认为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能够积极履行
以往做出的承诺。对于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均按约定及时履行完毕,
未出现违反承诺的现象。对于控股股东关于解决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承诺事
项也在履行过程中,未出现违反承诺的现象。

    (七)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对公告信息的及时
准确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严格执行《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信息披露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司信息
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切实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八)内部控制工作情况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


                                  60
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
制体系并严格执行。我们了解了公司内部控制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认为公司
内部控制机制运作情况较好,内部控制流程得到有效执行,在内部控制设计或
执行方面没有出现重大缺陷。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0年度,全体独立董事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忠实、勤勉的履行职责,
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有效提升董事会及专业委员会科学决策能力和效率,
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我们密切关注公司内部治理和经营决策,与董事会、
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进行了良好有效的沟通,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

    2021年度,我们仍将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精神,继续发挥沟通、监督
作用,确保发表客观公正独立性意见;继续坚持履行职责,维护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权益;继续发挥独立董事的客观性、独立性、公正性,以良好的职业
操守及较高的专业水平,为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做出贡献。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李晓慧 胡晓珂 黄德汉
                                                 二○二一年五月




                                   61
附表一: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表决票


       股东名称(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__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
          文及摘要的议案
   2      关于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
          作报告的议案
   3      关于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
          作报告的议案
   4      关于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
          报告及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      关于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的议案
   6      关于聘请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和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的议案
   7      关于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投资计划
          的议案
   8      关于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的议案
   9      关于为经销商贷款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
  10      关于预计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的议案
  11      关于公司五年(2021 年-2025 年)发展战略规划纲
          要的议案
  12      关于增补黄云辉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的议案
  13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骆驼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14      关于修订《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
          规则》的议案
  15      关于修订《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
          则》的议案

                                         62
  16      关于修订《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
          则》的议案




       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三种表决意向下面任一空格中直接打“√”,不
选、多选均为无效票。

       选举董事、监事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其他议案采用普通投票方式。




                                       63
附表二:

                                 授权委托书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
          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      关于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董事
          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关于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
          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      关于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
          决算报告及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      关于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的议案

   6      关于聘请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和内部控
          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7      关于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投资
          计划的议案

   8      关于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9      关于为经销商贷款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

  10      关于预计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64
  11   关于公司五年(2021 年-2025 年)发展战
       略规划纲要的议案

  12   关于增补黄云辉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的议案

  13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骆驼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14   关于修订《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
       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5   关于修订《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事规则》的议案

  16   关于修订《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议事规则》的议案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65
附表三:


                       参加股东大会报名表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本人(本单位)         现持有贵公司            股股份,欣闻贵公司将
于 5 月 20 日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本人(本单位)作为公司股东,届时将
委派                    同志参会(身份证号:                      ),望贵
司给予接洽为感!




                                            报名人:
                                                  年    月   日


附:授权委托书




注:股东本人亲自参会的,附个人身份证件及股票账户卡;系法人股股东的,出
席人须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
示本人身份证明、能证明其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并附授权委托书;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出具的
书面授权委托书。




                                   66
附表四:




                          法人代表资格证明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证明:             同志(身份证号:                    )


为我公司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