骆驼股份:骆驼股份关于为公司经销商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2023-01-19
证券代码:601311 证券简称:骆驼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02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经销商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下游经销商
● 本次担保总额度不超过 2.5 亿元人民币,截至 2022 年 1 月 17 日,已实
际为下游经销商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11,000.32 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逾期担保
为了进一步拓展产品销售市场,解决部分经销商资金问题,骆驼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拟为下游经销商提供银行授信担
保,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骆驼集团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贸易公司”)拟
为下游经销商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高新区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襄阳分行的授信额度内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用于下游经销商向贸易
公司支付订单货款。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高新区支行、中信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襄阳高新区支行的担保总额度分别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5,000万元人民
币,具体以与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担保合同期限均为三年。参与贷款的经
销商以其公司资产或其实际控制人及配偶的全部资产向公司及贸易公司提供反
担保。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为贸易公司推荐并经银行审核确认后,纳入授信客户范围的下游经
销商。经销商需符合信贷管理基本制度规定的基本条件,与公司具有一定的合作
年限,具备资金实力,履约记录良好,未发生重大贸易纠纷,无不良信用记录。
被担保人与公司及贸易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担保。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担保事项尚未与相关方签订担保协议。目前确定的担保主要内容
包括:
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高新区支行
(1)担保金额:担保债权的最高余额不超过 2 亿元人民币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4)担保范围:包括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
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
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
(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5)担保合同期限:三年
2、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行
(1)担保金额:担保债权的最高余额不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4)担保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
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
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5)担保合同期限:三年
(二)反担保的具体内容
被担保方(公司下游经销商)以其公司资产或其实际控制人及配偶的全部资
产向公司及贸易公司提供反担保,反担保的方式为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担保风险控制措施
贸易公司将制定相应的操作规范,明确风险控制措施,降低担保风险,包括:
(1)单户贷款额度限制,单户授信额度不超过 500 万,且单笔贷款金额不超过
单笔订单 80%;(2)贷款期限: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 1 年,可自主提前还款;
(3)贸易公司负责对纳入担保范围的经销商的资质进行审核和推荐,被担保的
经销商信用良好,具有较好的偿还能力;(4)指定银行及授信额度下的融资用
途限于经销商向贸易公司支付订单货款等。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1月1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拟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为经销商银行授信提供担保能够加强
公司与经销商的合作关系,帮助经销商拓宽融资渠道,提升销售规模。公司要求
经销商提供反担保,能有效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本
次担保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不会对公司
产生不利的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
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为经
销商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事宜。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20,000万元人民币及250万美
元,合计121,680.55万元人民币(不含本次担保额度),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的13.86%;其中公司对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约91,680.55万元人
民币(不含本次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44%。 外币按2023
年1月17日汇率:1美元=6.7222元人民币)
上述担保总额包含已批准的担保总额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
之和。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担保债务逾期的情况,公司也不存在对控股股东
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