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港股份:关于控股子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2018-10-19
证券代码:601326 证券简称:秦港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1
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二审裁定阶段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上诉人沧州渤海港务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沧州渤海港务”)的控股股东
涉案的金额:工程款人民币 32,037,011.67 元及相应利息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基于会计准则要求,秦皇岛港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对该案在 2017 年度计提预计负债人民币 3,386
万元。本案发回重审尚未开庭审理,尚不能判断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
利润等的影响。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六局”)以其与沧州渤海港
务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向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具体情
况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
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4)。
2018 年 6 月 28 日,沧州渤海港务收到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
2018 冀 09 民初 91 号《民事判决书》,驳回中建六局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
原告中建六局负担,判决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30 日披露的《关于控
股子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0)。
2018 年 9 月 14 日,沧州渤海港务收到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寄送的《传票》
[案号:(2018)冀民终 869 号]和《上诉状》,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19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8)。
2018 年 10 月 17 日,沧州渤海港务收到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寄送的(2018)
冀民终 869 号《民事裁定书》。
二、诉讼进展情况
2018 年 10 月 12 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了(2018)冀民终 869 号《民
事裁定书》,裁定内容如下:
1、撤销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冀民初 91 号民事判决;
2、本案发回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
中建六局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 289,791 元予以退回。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基于会计准则要求,公司已对该案在 2017 年度计提预计负债人民币 3,386
万元。本案发回重审尚未开庭审理,尚不能判断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
利润等的影响。
公司将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特此公告。
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0 月 19 日
报备文件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8)冀民终 869 号《民事裁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