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的相关规定,独立非 执行董事需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我们作为秦皇岛港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所审议的《关于计提离岗等退费 用的议案》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计提离岗等退费用符合国家劳动政策和《企业会计准 则》的相关规定,计提方式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为符合 办理离岗等退条件的员工办理离岗等退手续,符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及优化人员结构、加快转型升级步伐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的持 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况,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同意本议案。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