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秦港股份: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2021-10-29  

                        证券代码:601326            证券简称:秦港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2



                       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与河北港口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之间 2019 年至 2021 年《租赁框架协议》、2019

年至 2021 年《综合服务协议》及与河北港口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

司”)之间 2019 年至 2021 年《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将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到期,

公司拟与集团公司续签 2022 年至 2024 年《租赁框架协议》、2022 年至 2024 年《综

合服务协议》,与财务公司续签 2022 年至 2024 年《金融服务框架协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

市规则》(以下合称“上市地上市规则”),公司与集团公司续签 2022 年至 2024 年

《租赁框架协议》,并确定上述日常关联交易 2022 年至 2024 年每年的交易上限金额,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与集团公司续签 2022 年至 2024 年《综合服务协议》、

与财务公司续签 2022 年至 2024 年《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并确定上述日常关联交易

2022 年至 2024 年每年的交易上限金额,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
     对公司的影响:各项日常关联交易于本公司一般及日常业务过程中进行,均

按照正常商业条款或比正常商业条款为佳的条款进行,协议、交易及其交易上限公平

合理,符合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对关联方存在较大依赖的情形。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本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租赁框架协议>的议案》、《关于签署<综合

服务协议>的议案》、《关于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曹子玉、

刘广海、杨文胜、马喜平均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上述议案。参加表决的董

事人数符合法定比例,会议的召开及表决合法有效。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本公司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就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

见,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公司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确认上述三项日常关联交易从本公司角度而言:

    (1)于本公司一般及日常业务过程中进行,均按照正常商业条款或比正常商业

条款为佳的条款进行,符合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

    (2)审议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3、审计委员会书面审核意见




                                       2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关于签署<综合服务协议>的议案》、《关于签署<金

   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发表了以下书面审核意见:(1)公司与集团公司签署的《综

   合服务协议》、与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构成日常关联交易;(2)

   上述两项日常关联交易从本公司角度而言:①于本公司一般及日常业务过程中进行;

   ②均按照正常商务条款或比正常商务条款为佳的条款进行;③公平合理,并且符合本

   公司及本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上述两项关联交易事项,

   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

           4、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签署<综合服务协议>的议案》、《关于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

   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公司控股股东集团公司将回避表决。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本公司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交易金额及上限
                                  2019 年度                  2020 年度                2021 年度
执行依据     关联交易类别
                                                                              1-8 月份实际发
                             实际发生额   交易上限      实际发生额   交易上限                  交易上限
                                                                              生额(未经审计)
《租赁      租赁部分房产、
                                          12,152.                    12,152.                  12,152.
框架协      土建设施等资 11,553.30                      11,021.80                7,452.00
                                            92                         92                       92
  议》      产并支付租金
            公司及其下属
            企业和单位向
                                          15,000.                    15,800.                  16,600.
            集团公司及其 8,810.90                       11,139.10                5,653.70
                                            00                         00                       00
            下属企业和单
《综合
              位提供服务
服务协
            集团公司及其
  议》
            下属企业和单
                                          55,000.                    57,800.                  60,700.
            位向公司及其 43,722.90                      52,128.90               18,529.40
                                            00                         00                       00
            下属企业和单
              位提供服务



                                                    3
                                                          交易金额及上限
                                 2019 年度                  2020 年度                   2021 年度
执行依据     关联交易类别
                                                                               1-8 月份实际发
                            实际发生额   交易上限      实际发生额   交易上限                     交易上限
                                                                               生额(未经审计)
         存款服务(每日 269,214.2        400,000                    420,000                      400,000
                                                       300,825.00                374,399.18
           最高余额)       0              .00                        .00                          .00
《金融
         贷款服务(每日                  100,000                    100,000                      100,000
服务框                  57,500.00                      78,900.00                  90,990.00
           最高余额)                      .00                        .00                          .00
架协议》
         其他金融服务                    9,000.0                    9,000.0                      9,000.0
                            0                              0                           0
             总额                           0                          0                             0

           公司在厘定 2019-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上限时,充分考虑了各相关因素叠加后

   的可能上限,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各相关因素并未同时发生,导致有关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与年度上限有差距;此外,《综合服务协议》项下,公司及其相关

   下属企业和单位向集团公司及其相关下属企业和单位支付的相关费用较为集中地发

   生在年度下半年,因此,《综合服务协议》2021 年 1-8 月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和

   单位向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和单位提供服务的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相对较小。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上限预计金额和类别

           本公司 2022 年至 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每年的上限预计金额和类别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执行依据       关联方         关联交易类别              2022 年度     2023 年度      2024 年度
   2022 年至     集团公司
   2024 年《租   及其下属   租赁部分房产、土建设施
                                                            13,375.30     13,375.30      13,375.30
    赁框架协     企业和单     等资产并支付租金
      议》           位
                            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和单位向
   2022 年至     集团公司   集团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和单        16,600.00     16,600.00      16,600.00
   2024 年《综   及其下属           位提供服务
    合服务协     企业和单   集团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和单
      议》           位     位向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和单        60,700.00     63,700.00      66,900.00
                                    位提供服务
   2022 年至                存款服务(每日最高余额)       550,000.00    600,000.00     650,000.00
   2024 年《金   财务公司   贷款服务(每日最高余额)       150,000.00    180,000.00     200,000.00
    融服务框                    其他金融服务总额            5,000.00      5,000.00       5,000.00



                                                   4
架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上限金额的主要预测依据

    本公司 2022 年至 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上限的主要预测依据如下:

    1、2022 年至 2024 年《租赁框架协议》

    在考虑《租赁框架协议》的年度上限时主要考虑的因素:(1)历史交易金额;

(2)租赁范围的调整及土地租赁价格上涨。

    2、2022 年至 2024 年《综合服务协议》

    在确定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和单位向集团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和单位提供综合服务

的上限时主要考虑的因素:(1)历史交易金额;(2)公司未来三年的业务发展计划。

    在确定集团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和单位向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和单位提供综合服务

的上限时主要考虑的因素:(1)历史交易金额;(2)公司固定资产投资及维修需求

增长;(3)公司未来三年的业务发展计划。

    3、2022 年至 2024 年《金融服务框架协议》

    在考虑《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年度上限时主要考虑的因素:(1)公司截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止年度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每日最高余额;(2)公司经营保持稳健,估算

现金流入将潜在增长,因此未来数年存款将比现时增加;(3)公司在相关期间内的

潜在资金需求以及财务公司根据适用法律获准向公司发放的贷款金额;(4)公司营

业收入中商业汇票将占有一定比例,因此,预计本公司仍需就财务公司可能提供的票

据贴现服务向其支付适当的费用。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集团公司

    集团公司为河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 100%股权的国有独资

公司,注册资本为 800,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曹子玉,住所为唐山市曹妃甸综合服


                                      5
务区(三加)金岛大厦 D 座,经营范围为港口建设投资及投资管理;房屋、港口设施、

设备租赁;为船舶提供码头设施;港口经营;港口旅客运输服务;为委托人提供货物

装卸、仓储;从事港口设施、设备和港口机械的租赁、维修业务;企业管理服务;(以

下限分支机构经营):输送机、装卸货物用机械、起重机械及部件的制造、安装、维

修;国内外船舶航修;水上辅助服务(船舶加水、接送检疫人员);承包境外港务工

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

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自动消防设施安装、施工;通信电力及低压配电安装、电气

安装、维修;综合布线;钢结构制造;锅炉非压力容器部分维修;帆船、游艇、水上

运动器材、救生设备、户外运动器材的销售、租赁和维修;通信及有线广播、电视设

计、施工、安装、维修;锅炉修理、改造、安装;管道安装、维修;供水、供暖服务;

计算机设计、开发、安装、维修及咨询服务;餐饮服务、住宿、房屋设备租赁、清洁

服务;日用百货、针纺织品、卷烟、雪茄烟的销售;预包装食品、食用农产品零售;

计量检定、核准和检测(区域和项目以授权证书核定为准);会议服务;职业卫生检

测、油品检测(凭资质证经营);计量器具、仪器仪表及配件销售。(以公司登记机

关核定为准)。

                 集团公司 2020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万元
        总资产          所有者权益          营业收入            净利润
     6,925,856.68      3,592,958.22       1,662,302.38        39,275.24

           集团公司 2021 年度 1-6 月份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万元
        总资产          所有者权益          营业收入            净利润
     7,196,558.00      3,736,981.56        941,426.51         48,006.90




                                      6
    集团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截至本公告公布之日,持有本公司 A 股及 H 股股

份合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55.55%。根据公司上市地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集团公司为

本公司关联方。

    集团公司依法有效存续,资信情况良好,具备较强履约能力,本公司与集团公司

之间的相关日常关联交易均按照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约定执行。

    (二)财务公司

    财务公司为集团公司持股 60%的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为 150,000 万元,住所为

秦皇岛市海港区文化路 60 号 10-11 层,主营业务为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

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

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

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

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办理成员单

位之间的委托投资;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股票投资以外的有价证券投资;中国

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凭有效《金融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公司 2020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万元
         总资产           所有者权益         营业收入            净利润
       595,898.77         170,958.35        15,058.02           6,183.11



           财务公司 2021 年度 1-6 月份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万元
        总资产            所有者权益        营业收入             净利润
      608,363.85          172,435.59        8,390.40            4,380.12



                                       7
    财务公司为集团公司持股 60%的控股子公司,根据公司上市地上市规则的相关规

定,财务公司亦为本公司关联方。

    财务公司与本公司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具备向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

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2022 年度至 2024 年度《租赁框架协议》

    本公司拟与集团公司签署 2022 年度至 2024 年度《租赁框架协议》,根据该协议,

集团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和单位将其拥有使用管理权的房产、土建设施、设备等资产租

赁给本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和单位使用,租赁期限为三年,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本协议项下的租金定价原则为租赁标的的成本加合理利润。双方按照本协议确定

的租金定价原则,签订《租赁执行协议》,租金支付方式按照《租赁执行协议》约定

执行。

    (二)2022 年度至 2024 年度《综合服务协议》

    本公司拟与集团公司签署 2022 年度至 2024 年度《综合服务协议》,根据该协议,

集团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和单位向本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和单位提供的服务包括(1)社

会服务类(医疗服务、印刷及其他相关或类似服务),(2)生活后勤服务类(物业

服务(包含电梯维修等)、办公场所租赁、办公用品及其他日常租赁、环境卫生、绿

化及其他相关或类似服务),及(3)生产服务类(劳务服务、设备制造、勘察设计、

监理、港口建设、地产开发、工程代建、港口工程维修、物资供应及其他相关或类似

服务);本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和单位向集团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和单位提供的服务包括

港口服务、港内用电管理、运输服务、软件服务、劳务服务、租赁服务、物资供应服




                                       8
务及其他相关或类似服务。协议有效期为三年,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协议项下的各项服务的定价,须按以下原则和顺序确定:

    1、政府定价:于任何时候,政府定价适用于任何特定产品或服务,则有关产品

或服务将按适用的政府定价(不论国家或地方定价)提供;

    2、政府指导价:如有政府指导收费标准,则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协议价格;

    3、市场价格:如无上述两类定价标准,但有独立第三方按正常商业条款在日常

业务过程中提供相同或类似产品、技术或服务的价格,则参考当时的市场价格定价;

双方管理层在确定本协议项下任何一项产品交易定价是否为市场价格时,至少应参考

两项与独立第三方进行的同期可比交易;

    4、协议价格:如无前述三项标准时,应依据提供服务的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

润确定收费标准。管理层在确定本协议项下相关服务的合理利润时,至少应参考两项

与独立第三方进行的同期可比交易,原则上按不高于成本 15%确定,具体协议另有约定

的除外。

    本公司与集团公司就本协议确定的由对方及其下属企业和单位提供的各项综合

服务,按照各项具体服务合同所规定的与各项具体服务相适宜的结算方式、结算频率

进行结算。就通过招标确定由集团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和单位提供服务的项目,有关服

务费用的支付时间、方式,根据招投标文件及双方另行签署的协议确定。

    (三)2022 年度至 2024 年度《金融服务框架协议》

    本公司拟与财务公司签署 2022 年度至 2024 年度《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根据该

协议,财务公司向本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和单位提供的相关金融服务包括存款服务、贷

款服务、其他金融服务(包括结算服务以及与结算服务相关的辅助业务、委托贷款服

务、票据贴现、担保服务、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服务等)。




                                       9
协议有效期为三年,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协议项下的服务

定价原则如下:

    1、存款服务:财务公司吸收本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和单位存款的利率,应符合中

国人民银行的相关规定,同时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定期颁布的存款基准利率(如有)及

相关商业银行向本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和单位提供同期同种类存款服务所确定的利率

并按一般商业条款厘定,并且将不低于集团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和单位(除本公司及其

下属企业和单位外)同期在财务公司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

    2、贷款服务:财务公司向本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和单位提供的贷款利率,应符合

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关规定,同时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定期颁布的贷款基准利率(如有)

及相关商业银行向本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和单位提供同期同种类贷款服务所确定的利

率并按一般商业条款厘定,并且将不高于财务公司向集团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和单位

(除本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和单位外)发放的同期同类贷款的贷款利率。

    3、其他金融服务:(1)结算服务:结算及与结算相关的辅助业务免除服务费;

(2)财务公司向本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和单位提供票据贴现、委托贷款、担保服务、

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服务等其他财务公司可根据适用法律、

法规提供的金融服务所收取的手续费,需按以下标准厘定:(a)凡中国人民银行或

中国银保监会有强制性收费标准规定的,应符合相关规定;及(b)没有规定的,财

务公司向本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和单位提供该类金融服务所收取的服务费,应不高于国

内相关商业银行向本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和单位提供同期同种类金融服务的手续费,不

高于财务公司向集团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和单位(除本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和单位外)提

供同期同种类金融服务的手续费;服务费由本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和单位根据具体情况

一次性或分期支付。




                                       10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一)进行日常关联交易的目的

    1、本公司与集团公司签订 2022 年度至 2024 年度《租赁框架协议》的目的在于:

通过租赁相关房产、设备、设施等资产确保公司生产运营正常进行。

    2、本公司与集团公司签订 2022 年度至 2024 年度《综合服务协议》的目的在于:

双方及各自的下属企业和单位间有着长期的合作经验,上述关联交易能确保本公司获

得可靠、有质量保证的生产、生活等服务供应,降低经营风险和成本,有利于本公司

正常生产经营。

    3、本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 2022 年度至 2024 年度《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目的

在于:充分发挥本公司和财务公司各自领域的优势,通过业务合作实现共同发展;因

本公司持有财务公司 40%股权,本公司可最终从财务公司的业务发展中受惠;根据 2022

年度至 2024 年度《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规定,财务公司将按自愿及公平的基础提

供金融服务,且本公司从独立商业银行处获得金融服务的能力并未受到限制,对于本

公司而言选择金融机构更为灵活。

    (二)日常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各项日常关联交易于本公司一般及日常业务过程中进行,均按照正常商务条款或

比正常商务条款为佳的条款进行,协议、交易及其交易上限公平合理,符合本公司及

本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不会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公司与集团公司、财务公司之间的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本公司独立性,本

公司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并未严重依赖该类日常关联交易。

    五、报备文件




                                     11
   1、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关于 2022-2024 年度持续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

见;

   3、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

见;

   4、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联交易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9 日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