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港股份: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23-02-08
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关于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独立非执行董事
需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我们作为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所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选举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议案》
1.本次确定的二名执行董事候选人具备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
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具备履行董事资格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提名程序合法有效。
2.同意张小强、聂玉中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
(二)《关于聘任聂玉中先生为本公司总裁的议案》
1.聂玉中先生具备担任上市公司总裁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
司法》禁止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
会确认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具备履行职务的能力。
2.公司本次聘任总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合法有效。
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同意上述议案。
1
(此页无正文,为《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关于第五
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非执行董事签字:
陈瑞华
肖祖核
赵金广
朱清香
2023 年 2 月 7 日
2
(此页无正文,为《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关于第五
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非执行董事签字:
陈瑞华
肖祖核
赵金广
朱清香
2023 年 2 月 7 日
2
(此页无正文,为《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关于第五
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非执行董事签字:
陈瑞华
肖祖核
赵金广
朱清香
2023 年 2 月 7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