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城水务: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的补充说明公告2016-07-14
证券代码:601368 证券简称:绿城水务 公告编号:临 2016-018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5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的补充说明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6 日在《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刊登了《绿城水务 2015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临
2016-016),现对原公告内容补充说明如下:
原公告“对于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股东,其现金红利由公司按 10%
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每股人民币 0.0873 元”仅针对
有限售条件的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而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机构投
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由纳税人按税法规定自行缴纳,
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每股人民币 0.097 元。
特此公告。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7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