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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绿城水务: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2018-03-20  

						证券代码:601368           证券简称:绿城水务          公告编号:临 2018-006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止本公告发布日,温州信德丰益资本运营中心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温州信德”)持有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45,074,38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13%,其中含质押

股数 30,000,000 股。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温州信德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

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不超过 1000

万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36%,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19 日收到温州信德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

函》,温州信德拟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的名称:温州信德丰益资本运营中心(有限合伙)

    (二)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持股股份的具体来源:

    截止本公告发布日,温州信德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45,074,381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6.13%,其中含质押股数 30,000,000 股。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全部来源于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于 2016 年 6 月 13 日解除首发限售并上市流通。

    (三)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过去十二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温州信德在过去

十二个月内,于 2018 年 1 月 3 日至 2018 年 1 月 23 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

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4,7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9%,减持价格区

                                       1
间为 8.00 元/股至 8.28 元/股,具体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14 日在《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

减持股份计划实施结果的公告》(临 2018-005)。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股份数量、减持期间、价格区间等具体安排

    1、减持数量及比例:减持股票不超过 1000 万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

本的 1.36%。

    2、减持期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

    3、减持价格区间:视市场价格确定。

    4、减持方式: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交易

    5、关于减持的其他说明: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

权事项,应对该减持股份数量进行除权处理。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1、温州信德股份限售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

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温州信德股份减持承诺

    温州信德承诺:“若承诺人持有绿城水务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拟减持绿城水

务股票的,承诺人将通过合法方式进行减持,并通过绿城水务在减持前 3 个交易

日公告减持计划,但承诺人持有绿城水务股份低于 5%时除外。

    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承诺人减持数量不超过其持有绿城水务股份的 80%,

减持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若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承诺人

合计减持股份数超过上述额度,承诺人减持超过额度的所得将归绿城水务所有。

若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承诺人减持价格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

减持价格与每股净资产之间的差额以现金形式补偿给绿城水务。若承诺人未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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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将该等所得或补偿支付予绿城水务,绿城水务有权在现金分红时从分配当年及以

后年度的现金分红中予以先行扣除。”

    截止本公告发布日,温州信德严格履行了其所做出的股份锁定及减持承诺,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拟减持的原因:企业经营需要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温州信德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

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

大影响。

    (二)在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公司将督促温州信德按照《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要

求,合法合规实施减持计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3 月 20 日



   报备文件

    《温州信德丰益资本运营中心(有限合伙)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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