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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绿城水务: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2-04  

						证券代码:601368                 证券简称:绿城水务               公告编号:临 2018-049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经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全体董事一致同意,
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30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应参加表决
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黄东海先生召集。会议的召集、召
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补充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建宁集团签署《<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之附条
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相关内容及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控股股东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
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临 2018-051)、《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
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黄东海先生、梁侠津先生、陈春丽女士、何刚先生、
徐斌元先生、蒋俊海先生回避表决,由其余 3 名非关联董事表决。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同意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中“(五)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内容调整如下: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
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
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发行具体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公司董事会和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向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询价后确定。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
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如启动发行询价程序后,本次发行未能通过询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建宁集团将继续
参与认购,并以本次发行底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作为
认购价格。”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广西绿
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黄东海先生、梁侠津先生、陈春丽女士、何刚先生、
徐斌元先生、蒋俊海先生回避表决,由其余 3 名非关联董事表决。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同意修订《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预案》,修订稿全文及公司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广西绿城水务股
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黄东海先生、梁侠津先生、陈春丽女士、何刚先生、
徐斌元先生、蒋俊海先生回避表决,由其余 3 名非关联董事表决。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
司采取措施(修订稿)的议案》
    同意修订《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
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措施》,修订稿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
响及公司采取措施(修订稿)的公告》(临 2018-053)。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同意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长 12 个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广西绿
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黄东海先生、梁侠津先生、陈春丽女士、何刚先生、
徐斌元先生、蒋俊海先生回避表决,由其余 3 名非关联董事表决。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
宜的议案》
    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延长 12
个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授权的其他内容不变。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 2018 年 12 月 19 日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临 2018-054)。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