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七日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目 录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1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 2 议案一: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4 议案二: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14 议案三: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和 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19 议案四: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21 议案五: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22 议案六:关于 2022 年公司融资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23 议案七: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25 听取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33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国证 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 定,特制定本须知,请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会议期间,参加会议的全体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会议的正常 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义务,自觉遵守会议纪律。 二、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作为股东大会的秘书处,具体负责大会的程序安排和会务 工作。 三、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各项权利,并认真履行法定义 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四、现场参加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请按规定出示股票账户卡、身份证或法人单 位证明、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件或证明,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 五、在主持人宣布停止会议登记后进场的在册股东或股东代表,可列席会议,但 不享有本次会议的现场表决权。 六、股东或股东代表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言,应取得大会主持人的同意,发言主 题应与本次大会表决事项相关。股东发言内容与本次会议议题无关或涉及公司商业秘 密及未公开重大信息的,大会主持人或相关负责人有权制止其发言或拒绝回答。 七、根据《公司章程》,本次大会议案表决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进行。股东以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 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多选或不选均视为“弃权”。 八、表决投票统计,由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表决结 果当场以决议形式公布。 九、公司董事会聘请执业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发 表法律意见书。 十、对于干扰会议正常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工作人 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1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5 月 17 日上午 10:00 2、现场会议地点: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桂雅路 13 号绿城水务调度检测中心 1519 会 议室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5 月 17 日至 2022 年 5 月 17 日 3、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 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 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4、会议主持者:黄东海先生 5、会议见证律师:广西智尔律师事务所律师 二、会议主要议程 1、大会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介绍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情况; 2、选举监票、计票人员; 3、提请股东审议以下议案: (1)《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和 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4)《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6)《关于 2022 年公司融资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7)《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4、听取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5、股东发言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提问; 6、逐项对议案进行表决; 7、统计表决结果; 8、宣布表决结果; 2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9、宣读大会决议; 10、律师发表法律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11、与会董事在大会决议和会议记录上签字; 12、大会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3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议案一: 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1 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公司迈入高质量发展阶段的起步之年。面对 依然严峻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依托行业及地区发展带来的机遇,公司董事会科学研 判,精准发力,把握稳中求进的总基调,按照“开局就要提速,起步就要争先”的总 体要求,聚焦主业求发展,促进企业产能持续提升,经营业绩稳步增长,服务和管理 进一步提升,圆满完成公司各项年度目标任务。 现将董事会年内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 年主要工作回顾 (一)公司主要生产经营情况 2021 年,公司完成售水量 50,810.68 万立方米,完成年度计划的 102.96%,同比 增长 6.30%;完成污水处理量 49,524.39 万立方米,完成年度计划的 105.03%,同比增 长 12.72%;实现营业收入 208,148.93 万元,同比增长 34.89%;实现利润总额 35,344.83 万元,同比增长 20.2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9,469.15 万元,同比增 长 18.93%;总资产 1,708,093.62 万元,较期初增长 12.91%;净资产 457,911.72 万元, 较期初增长 4.91%。 去年,公司着重抓好了以下几项工作: 1、力促营收增长,提升经营业绩 一是千方百计落实污水处理服务费价格标准调整,企业盈利能力增强。经多方努 力,公司污水处理服务费价格自 2021 年 4 月 1 日起调整为 2.73 元/立方米,污水处理 业务收入得到大幅增长,公司前期投入成本得到有效覆盖,盈利能力得到进一步增强, 为公司持续滚动发展创造良好条件。二是着力挖掘主业增量,促进收入增长。紧跟南 宁市发展的趋势,持续做好南宁城市新建区域、周边区域和竞争区域新用户的发展, 完成了武华、雅岭等 4 个供水加压站及泵房的建设和改造;加快推进东盟经济技术开 4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发区原水管和输水管的建设,将公司供水范围迅速向城市外围拓展,不断扩大主业辐 射范围;结合科学调度,加快水厂扩建后产能的释放,公司整体产能利用率进一步提 升,带动售水量稳步增长;针对各污水处理单位实施的“一厂一策”项目发挥效力, 市中心区污水管的清淤疏通及断头管接通工作进一步加快,促使污水处理收集效率进 一步提升,为新增产能的发挥创造了良好条件,推动了公司污水处理量的有效增长。 2、加快项目建设,增强主业实力 2021 年是南宁市实施强首府战略的关键年。在南宁市合力打造首府都市圈、临空 经济示范区以及加大力度招商引资的政策驱动下,公司按照城市总体规划,持续发力 开展供水和污水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扩产能,增实力,强基础。供水方面,石埠、五 象、临空经济示范区南部水厂、三津水厂扩建等 4 个水厂项目正同步加快推进;污水 方面,朝阳溪、茅桥、那平江、物流园 4 座水质净化厂和五象水质净化厂扩建工程正 式投产,新增污水处理能力 37 万立方米/日。随着市中心城区新建污水厂投入使用, 公司污水处理量大幅提升,市区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成效显著,公司下属武鸣区、宾阳 县、横州市、马山县、上林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建项目及武鸣城南污水处理厂的建设 也接近尾声,公司下辖全部污水处理单位的排放标准全面达到一级 A。并且,新建的仙 葫水质净化厂正加快建设进度,并同步配套建设污水提升泵站及污水管网,助推污水 厂效能的发挥和污水收集量的提升。 3、推动管理升级,促进提质增效 公司坚持向管理要质量,要效益,从降本增效,提质发展出发。一是加快推进开 展第一批市区 14 条老旧供水管网改造,加大听漏修漏和偷盗水稽查力度,多管齐下降 低漏损率;有计划实施水厂技改挖潜,完成河南水厂挖潜改造及凌铁、西郊、中尧废水 回收改造等 11 项工艺设施设备技改;二是试点开展 6S 精益管理,促进生产效率的提 升和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三是继续大力实施智慧水务规划建设,年内主要的核心 系统平台完成搭建并投入使用,完成了 2 个厂(站)的远程自动化改造,用友 NCC 财 务管理系统实现升级,公司“智慧水务”项目入选自治区数字广西建设标杆引领重点 示范项目。此外,公司科技创新上取得新成效,公司与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科学研究 院等单位合作完成的《基于固体废弃物无害化处理技术的活性污泥固化处理关键技术 研究》取得了《一种固化污泥作为填埋垃圾的方法》、《一种降低污泥含水率的方法》2 5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项发明专利,实现了公司专利零突破,并正在继续推进 4 项科技项目新课题研究。 4、深化企业改革,增强发展动力 2021 年是贯彻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承上启下的一年。公司根据改革的总体 要求,结合企业发展实际,把握按需设岗,岗适其人,岗变薪变的原则,开展薪酬福 利制度改革和总部机关机构设置调整,实施双向选择,选择适岗人员,变革员工晋升 模式和渠道,执行与企业效益挂钩的绩效考核方式,迈出了企业改革发展的新步伐。 在下属子公司推行经营层契约化管理,健全完善子公司内控制度,强化子公司的管控, 增强子公司谋发展增效益的动力。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认真开展上市公司治理 专项行动,全面对照查摆企业法人治理、内控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的 进行整改,相应修改了《公司章程》及配套制度,不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5、优化营商环境,增强服务体验 公司对 DN50 管(含)以下首次用水报装项目实行零上门、零审批、零费用的“三 零”普惠服务;开通青秀区等 6 个政务中心专线,实现全业务无差别“一窗办理”,不 断扩大服务网点覆盖;完成“南宁市工程项目审批系统”与公司业务处理平台的信息 共享,微信生活缴费自动签约代扣水费功能投入使用,实现用户网上用水报装,及线 上签约代扣水费,为用户提供更便捷的用水报装及代扣代缴水费服务;通过在区域周 边择地建设供水加压站及配套管网等措施,有效缓解南铁、长虹路、雅岭路等低压片 区的用水紧张局面。此外,公司还对原有的报装大厅、营业大厅和收费大厅进行了三 合一提升改造,各服务窗口实现综合业务受理,增设互联网业务办理体验区,并设置 24 小时自助服务区,打破了柜台服务时间和空间限制。 6、保障资金筹措,满足发展需求 公司充分发挥各渠道融资功能,全力筹措企业项目建设及生产发展资金。一是继 续用好用活银行信用贷款,全年筹措到位资金约 37 亿元;二是积极争取政府对南宁市 天雹水库至陈村水厂应急水源管道、嘉和城东西门污水提升泵站等工程的专项补助资 金约 1100 万元;三是完成 2021 年第一期公司债券注册及发行工作,发行规模为 9.4 亿元,票面利率为 3.70%,创近五年广西地区同评级同期限产品最低利率;四是向中国 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 10 亿元)的中期 票据,并已取得协会《接收注册通知书》,待择机发行。 6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二)董事会日常工作和公司治理建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规定开展法人治理有关工 作,共召集召开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9 次,董事会 7 次,审议议题 32 项,公司在任董事 均认真履行职责,出席并参与了历次会议议题的研究讨论,完成对重大投资、重大融 资等各类企业生产发展重要事项的经营决策,不断推动公司稳定健康发展。各专委会 也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完成对各项拟提交董事会讨论议题的前置审议,促进董事会决 策效率的有效提升。同时,公司还持续加强内部控制管理,完成对公司本部及下属分 公司的财务审计,有针对性的开展了南宁污水处理分公司存贷审计、江南污水处理厂 水质提标及三期工程审计等重点领域专项审计工作,并对工程项目、固定资产、筹资 等 5 个内控制度和全面风险管理、经济运行分析管理等 4 个风险管理制度进行修编完 善。 (三)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组织召开了 5 次股东大会,股东大会会议及决议执行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会议时间 会议议案 决议执行情况 1、公司与建宁集团于 2021 年 1 月签署了《原 水供应及采购协议》。至 8 月底,凌铁、西 1、关于向控股股东——南 郊、中尧、河南、陈村 5 座水厂全面完成了 宁建宁水务投资集团有限 原水切换及调试运行。 责任公司购买原水暨关联 2、公司于 2021 年 8 月完成了 2021 年第一 交易的议案》 2021 年第 1 期公司债券注册及发行工作,发行规模为 2、关于注册发行公司债券 次临时股东 2021.1.14 9.4 亿元,票面利率为 3.70%,创近五年广 的议案》 大会 西地区同评级同期限产品最低利率。 3、关于注册发行中期票据 3、公司于 2021 年 7 月取得中国银行间市场 的议案》 交易商协会《接收注册通知书》,同意公司 4、关于修改公司募集资金 注册发行中期票据 10 亿元中期票据。 管理制度的议案》 4、修改后的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已施行, 并在上交易所网站披露。 2021 年第 2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完成了注册地址的工商 2021.2.23 次临时股东 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的备案手续。 7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大会 1、2021 年,公司完成售水量 50,810.68 万 立方米,完成年度计划的 102.96%,同比增 长 6.30%;完成污水处理量 49,524.39 万立 1、《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 方米,完成年度计划的 105.03%,同比增长 工作报告》 12.72%;实现营业收入 208,148.93 万元, 2、《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 同比增长 34.89%,市场份额也保持稳定增 工作报告》 长,完成了董事会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 3、《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 2、公司于 2021 年 7 月实施了 2020 年度利 算和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 润分配预案,向截至股权登记日(2021 年 7 2020 年年 告》 月 5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 2021.5.11 度股东大会 4、《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 配预案》 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发放了 2020 年度现金 5、《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 红利共计 80,350,551 元(含税)。 及其摘要》 3、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按期于 6、《关于 2021 年公司融资 2021 年 4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 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 露。 信额度的议案》 4、2021 年公司实际取得国内商业银行授信 额度 556.57 亿元,截止 2021 年底已使用 额度 78.65 亿元,剩余可使用额度合计为 477.92 亿元。 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2021 年第 《关于续聘 2021 年度财务 伙)担任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 三次临时股 2021.9.15 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计机构。目前,该所已完成公司 2021 年度 东大会 的议案》 审计工作,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 报告。 1、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1、公司已于 2021 年 12 月将首次公开发行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 2021 年第 股票剩余募集资金转入公司基本户,用于永 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 四次临时股 2021.11.2 久补充流动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东大会 2、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已施行,并在上交易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 所网站披露。 案》 (四)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方面,公司始终严格按照上交所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 8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并持续关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的动态变化,主动加强业务学习研究,及时把握 监管导向及信息披露重点要务,并组织安排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 表及相关人员参加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后续培训和上交所其他有关业务培训,不断 提升履职和工作水平。同时,注重信息披露质量的提升,增强信息披露内容的通俗性 和务实性,让投资者更清晰的了解公司生产发展情况,全年共完成定期报告 4 份,临 时公告 56 份,及时全面的披露了各项涉及企业经营发展的重要信息。此外,还注重做 好内幕信息管理,切实保障全体股东的公平知情权。 投资者关系管理方面,在持续做好专人专线接听、上证 e 互动问答等日常事务的 基础上,公司还努力拓宽投资者交流渠道,报告期内首次筹备召开了公司 2020 年度、 2021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并积极参加了 2021 年广西地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 待日活动,有效利用上交所、全景网等提供的网络平台,搭建与投资者的互动桥梁,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等主要高管出席会议,就公司投资发展、经营业绩等问题与投 资者在线进行有效交流,展现了公司良好的开放沟通态度。 (五)履行社会责任情况 公司以城市供水、污水处理事业发展为己任,加快推进水务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年内 5 座新建、扩建水质净化厂正式投产,新增污水处理能力 37 万立方米/日,石埠、 五象等一批水厂项目开工建设,其他供水、污水处理设施也在加快建设中;完成西郊、 中尧、河南、凌铁等水厂的原水切换接驳工作,全面提升了原水水质标准。为进一步 提升用水服务质量,公司在加强生产运行管理的同时,还有针对性的解决南铁、长虹 路、雅岭路等城市低压区用水问题,以及推出小管径报装用水普惠服务,增设微信水 费自动缴费代扣,升级改造营业大厅并实现 24 小时服务“不打烊”,用户服务满意度 有效提升,全年市区供水水质综合合格率保持 100%,污水处理水质实现达标排放。此 外,公司下属琅东水质净化厂成为自治区级绿色环保教育基地,是南宁市第一家上线 小程序的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年内首次尝试了“实地参观+网络直播”向公众开放展示 的活动形式,线上线下同步与民众互动,推动生态保护共识的形成;公司还继续巩固 脱贫成果,加强帮扶力量,新选派 5 名驻村第一书记对接乡村振兴产业项目,并通过 企业捐赠和组织党员捐款方式提供资金支持。 二、公司 2022 年的主要工作思路 9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一)2022 年生产经营环境分析 1、国内水务行业投资持续增长 “十四五期间”,在国家稳增长的政策背景下,作为城镇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国 内水务行业投资有望保持增长。李克强总理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所作的《政府 工作报告》提出,要适度超前开展基础设施投资,加快城市燃气、给排水管道等管网 的更新改造。作为基础设施,政府的投资将会向水务类的民生项目倾斜。财政部 2022 年下达了新增专项债额度,拟投向交通基础设施、能源、农林水利、生态环保、社会 事业、国家重大战略项目等九大领域,各类财政货币政策的相继落地预计会带动水务 行业持续投资。 在供水业务上,城镇化进程推动水务行业需求端持续扩容,智能技术和水务行业 融合加快,在经历了高速发展阶段,形成规模化经营发展格局后,提质增效逐渐成为 行业发展重点。国家发改委等部门陆续出台《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 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修订后的《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和《城镇供 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供水企业的投资界面调整至用户建筑区划红线,计量器具安装 费用、二次供水等运营维护、修理更新等费用计入供水成本,进入供水价格核价范畴。 修订后的《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和《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要求建立健全 以“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为核心的定价机制,并对供水定价成本中的固定资产折旧 年限、人工费、修理费等主要参数取值做了具体规定,对供水企业职工人数定员、管 网漏损率控制等实行激励约束机制,推动供水企业在精简人员,降低管网漏损率,挖掘 潜力进行技术优化改造,自来水水质提升上下功夫,进一步提高管理效率,降本增效。 此外,随着国家推进乡村振兴力度的不断加大,乡镇、农村饮用水建设也逐渐成为行 业发展的驱动力量。 在污水处理业务上,通过持股、合资以及多领域、多维度实现平台型合作的新模 式不断涌现,央企、地方国企进入生态环保领域的步伐加快,水务企业由单一水污染 防治向以水主线的多板块综合治理方向转型。现阶段污水处理发展重点在于加快补短 板,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 《“十四五”城镇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发展规划》等文件出台,对生态环境的持续改 善及行业未来的发展方向做出重要部署,提出要巩固地级及以上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 10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效,以及全面提升环境基础设施水平,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全覆盖,开展污水处理差别 化精准提标,新增和改造污水收集管网 8 万公里,新增污水处理能力 2000 万立方米/ 日等。同时,还要求强化绿色发展的法律和政策保障,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创新污水 垃圾处理等领域价格形成机制。同时,污水处理设施更新、技术优化改造、污水管网 运维、污水收集、污染物削减、再生水利用等环节也越来越受重视,逐步降低水处理 的能耗、物耗和碳排放,推动水务行业绿色可持续发展成为趋势。 此外,国家双碳政策的出台也让越来越多水务环保企业加入“双碳”赛道,如北 控加快新技术研发和运营节能积极探索碳中和,首创股份完成碳足迹模型,威立雅打 造第一家实现碳中和的水厂,通过加快新技术研发和运营节能等积极探索碳中和发展。 2、区域发展加快推动基础设施保障能力的提升 广西及南宁市出台的相关规划文件,都致力提升水务运行安全和保障能力,《广西 城镇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作实施方案(2022—2025 年)》要求到 2025 年底, 全区生活污水处理能力达到 650 万吨/日、力争达到 750 万吨/日,加快补齐设施处理 能力缺口,今年 6 月底前将优先实施老城区污水主干管网的清淤疏浚和破损修复,2025 年 12 月底前将基本完成城市建成区范围内污水管网错接混接漏接改造、老旧管网更新、 破损修复、清淤疏浚等工程,基本消除城市建成区生活污水直排口和收集处理设施空 白区;《广西城市市政地下管网建设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计划投资约 99 亿元, 新建及改造供水管网 3400 公里以上,投资 210 亿元,新建及改造污水管网 5000 公里 以上;为拓宽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投融资渠道,提高政府参与效率,广西区内对新 建污水项目将广泛推行 PPP 模式,区内水务市场竞争加剧。此外,农村供水和污水治 理问题也日趋得到重视,南宁市将全市水网工程建设与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纳入“十 四五”南宁市水安全保障规划;《广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十四五”规划》要求到 2025 年,全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 20%以上,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率达到 40%以上。 3、企业发展速度与业绩波动矛盾并存 近年来,公司供水和污水处理设施先后建成及投产,推动了主业产能的提升,带 来了业务收入的大幅增长。但固定资产折旧、财务费用及运营成本的不断攀升,对经 营业绩水平也造成了不利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在南宁市中心城区的污水处理服务费 价格标准得到政府批准上调,缓解了污水处理业务成本上升压力,促进了企业持续健 11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康发展。但在城市建设和行业发展的持续推动下,公司仍要面临繁重的水务基础设施 项目建设任务,未来资金需求依然较大,且水务行业具有建设投资大、投资回收期限 较长的特点,在成本增加与价格调整不能完全同步的情况下,公司经营业绩仍可能受 到阶段性影响。 (二)2022 年度经营计划 2022 年,在行业投资需求增长、提质增效要求提升的政策环境背景下,公司要抓 住机遇,直面挑战,结合政策导向和城市发展需要,稳步扩产强实力,提升管理增效 益。在保持主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同时,进一步拓展外部市场,积极探索企业发展新赛 道,谋求高质量发展之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提出 2022 年工作总体目标为:完成售 水量 53,200 万立方米,污水处理量 51,683 万立方米,实现公司营业收入和市场份额 持续增长。 为完成年度经营计划,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努力拓展市场,持续提升营收能力。根据南宁城市建设规划,紧跟城市边界的 拓展,延伸公司主干管网,进一步扩大供水营销范围,提高现有供水市场的业务增量。 抓住广西本地污水处理项目投资政策的变化,凭借企业多年在污水处理行业的投资和 运营经验,积极参与南宁市内污水处理 PPP 项目的投资,扩大污水处理业务规模。 2、抓好项目建设,夯实主业发展基础。结合南宁市“工业强市”、“项目为王”、 打造临空经济示范区等一系列强首府战略举措的实施,加快推进主业项目建设,筑牢 主业发展根基。一是继续推进石埠、五象、三津、南宁临空经济示范区南部水厂等水 厂及东盟经济园区水厂二期扩建工程建设;二是续建武鸣城南、武鸣污水处理厂二期 项目,同步推进在建仙葫水质净化厂以及配套污水管等项目建设。 3、促进管理提升,持续开展提质增效。要以开展漏损控制试点城市为契机,进一 步科学准确分析漏损原因,探索开展 DMA 分区管理,摸索切实可行的漏损控制方案, 进一步降低漏损率。在生产单位全面推行 “6S 精益管理”,建立健全管理的标准化、 规范化体系;要推进“智慧水务”项目建设,完善核心系统的数据接入;完成智慧营 业厅配套软件设施的升级改造,提高生产运行管理的精准化和服务管理的规范化水平。 同时,加大力度开展《江南污水处理厂初沉池改造 AOA 项目》、《水厂提质节能型工艺 关键技术研究与中试示范》、《水厂生产废水处理回用》等课题研究,用科技手段促进 12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工艺的优化和生产过程的节能降耗。 4、推动水务资源整合,加快主业规模提升。结合企业改革发展需要,积极开展城 市周边水务资源整合,延伸市场边界。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乡村振兴战略部署要求, 以及拟发展区域原有供水条件情况,通过收购兼并、PPP、委托运营、特许经营等方式, 整合南宁市周边市县乡镇优质水务资源,统筹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进程,加快主业规 模的进一步提升。 5、完善内控建设,提高规范化运作水平。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 的有关规定,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经营班子选聘工作,完成法人治理组织 机构的平稳更迭,保障决策及监督机制的持续有效运作。同时,结合上交所 2022 年以 来出台的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一系列监管指引修订文件,完成对公司章程、董事会 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内部控制制度的修订,确保公司法 人治理及关键领域工作的开展符合监管要求。此外,继续加强对预算执行、工程项目 合同履行等重点关注风险领域的内部审计,提高企业风险管理和防范能力。 6、做好资金筹措,保障建设发展稳步推进。要紧密联系企业经营实际和项目建设 进度,做好年度筹融资规划和资金使用计划方案,继续用好银行信贷资金,积极争取 工程项目专项补助资金,并择机实施 10 亿元中期票据发行工作。在充分发挥债务融资 优势的基础上,关注资本市场政策形势和环境状况,适时开展股权融资的相关工作, 进一步优化企业的资产负债结构,把控好企业的财务风险,保障企业项目建设和经营 的资金需求。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七日 13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议案二: 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1 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 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严格依法履行监事会的职责,依法行 使职权,对公司经营活动、重大事项、财务状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对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履职情况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规范公司运行,确保股东大会各项决议的贯彻 落实,切实维护了股东、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推动公司规范健康发展。现将 2021 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 5 次会议,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1 年 4 月 19 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 《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和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 告》、《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关 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2021 年 4 月 26 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 《关于审议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2021 年 8 月 24 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 《关于审议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 2021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四)2021 年 10 月 13 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 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 (五)2021 年 10 月 28 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 14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报告期内有关事项发表检查监督意见 (一)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检查监督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出席了 4 次股东大会,列席了 7 次董事会、40 次经营班子会, 审阅了相关会议的材料,参与了会议审议、决策的全过程,并调取查阅会议决议执行 的相关资料,深入实地了解各项会议决议执行情况,对公司依法经营情况、决策程序 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有效地监督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会议召 集、召开、表决和决议等程序合法合规。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 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运作,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 求。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能够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未发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行使 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报告期内,公 司认真抓好法人治理建设,严格落实上市公司治理自查自纠专项行动,对问题进行整 改并按期完成任务,促进了公司规范化运作水平的提升。 (二)对公司财务情况的检查监督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各期财务报表、定期报告和内控报告,参与了 公司财务预决算会、季度经济运行分析报告、项目投融资会议的讨论,认真审阅了公 司各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对公司 2021 年的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等进行了有效 的监督、检查和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完善,严格执 行《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财务管理等各项内控制度管理, 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未发现有违规违纪问题。报告期内,致同会计师事务 所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 2021 年度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 (三)对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先后进行了 2 次专项 审核,监事会通过查项目现场、查合同、资金支付凭证、银行对账等项目资料,向财 务部门、项目单位深入了解募集资金使用进展,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 行了监督检查,并认真审阅了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的专项报告。监事会认为,公 15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对募 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放,做到了规范使用,并定期披露资金使用情况,未发现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及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形。 (四)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意见 2021 年度,针对公司与控股股东南宁建宁水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建宁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发生的房屋租赁、水表安装、仪器仪表检定维修等日常 关联交易及向建宁集团购买原水的关联交易,监事会认真审阅了相关材料,深入了解 交易定价的依据、决策和协议的签定、执行等情况,并参与了各项议题审议的流程。 监事会认为,公司进行这些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需要,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关联股东、董事均依法依规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关联交易 制度的规定。公司与各关联方的交易事项均为正常业务往来,符合公司业务特点,交 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均无不利影响。 (五)对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审 核,公司根据新《证券法》、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重新修订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 人登记制度》、《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并根据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要求,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拟定《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规范和加强公 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信息披露行为。2021 年,公司组织开展了企 业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并聘请专业审计机构进行 2021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出具了 2021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的专项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一套较完整的内 部控制制度体系,并逐步完善,制度能得到有效的贯彻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 价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未发现重大 缺陷。 (六)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 2021 年 2 月 3 日中国证券会公布的《关于上市公司内幕信息 知情人登记制度的规定》,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进行修订。监事会定期 查阅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原始记录,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在披露前,公司对董事、 16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各敏感期内和窗口期的实施股票交易行 为进行了监督,报告期内,未发现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的情况。公司 严格按照证监会、交易所及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对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管 理的相关规定,切实做好内幕信息管理,认真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能够如 实、完整记录内幕信息在公开披露前的报告、传递、编制、审核、披露等各环节所有 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名单。 三、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2 年度,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贯彻执行新《证券法》、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忠实履行监督职责,加强对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监管,督促公司根据证监会、上交所等监管机构最新法规政策及要求, 规范公司治理,助力公司合法合规运营。2022 年,监事会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监事会监督职能,督促公司依法依规运作 2022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加强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日常交流沟通,通过依 法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列席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班子会等涉及公司重大决策的会议及活 动,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决策程序的合法合规性,监督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 日常履职情况,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更好的维护股东权益。 (二)加强监督检查,把好公司规范经营的合规底线 一是以财务监督为主,对公司财务状况、资金调度、内控管理等进行监督检查; 二是借助内外部审计力量,全面了解和掌握公司经营状况和内控运行情况,更好地发 挥监督作用;三是对公司的投资、融资和资金运作情况,募集资金管理、关联交易等 予以重点关注,并实施专项检查,加大监管力度,加强公司风险防范。 (三)完成监事会换届工作 2022 年,公司监事会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开展 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完成监督机构的按期更迭,保障法人治理运作机制的持续有效 运作。 (四)深入钻研业务知识学习,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 伴随着“十四五”规划的开启,资本市场也在高质量发展的康庄大道上越走越远, 在资本市场新常态背景下,公司监事会成员需加强自身学习,不断拓宽专业知识和提 17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高业务水平,以便更好的履行监督职能,以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受侵害 为己任,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以促进公司更好更快地发 展。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七日 18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议案三: 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和 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已编制完成,现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 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情况如下: (一)公司主要经营指标完成情况 2021 年公司完成售水量 50,810.68 万立方米,较上年实际 47,799.45 万立方米增 长 6.30%,完成计划 49,350 万立方米的 102.96%;2021 年完成污水处理量 49,524.39 万立方米,较上年实际 43,936.70 万立方米增长 12.72%,完成年度计划 47,151.50 万 立方米的 105.03%。 (二)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完成情况 2021 年实现营业收入 208,148.93 万元,同比增加 53,840.58 万元,增长 34.89%。 其中:供水收入 80,970.33 万元, 同比增加 5,202.71 万元,增长 6.87%;污水处理收 入 120,213.09 万元,同比增加 49,031.76 万元,增长 68.88%; 工程施工收入 3,068.73 万元,同比减少 778.09 万元,下降 20.23%; 其他业务收入 3,896.78 万元,同比增加 384.20 万元,增长 10.94%。 2021 年发生营业成本 125,869.70 万元,同比增加 32,757.58 万元,增长 35.18%; 税金及附加 2,341.61 万元,同比增加 630.88 万元,增长 36.88%;销售费用 5,694.13 万元,同比增加 969.27 万元,增长 20.51%;管理费用 12,489.68 万元,同比增加 3,381.26 万元,增长 37.12%;研发费用 103.44 万元,同比增加 92.69 万元,增长 862.95%;财 务费用 27,103.41 万元,同比增加 7,042.12 万元,增长 35.10%。 2021 年实现利润总额 35,344.83 万元,同比增加 5,955.24 万元,增长 20.26%。 2021 年实现净利润 29,469.15 万元,同比增加 4,690.10 万元,增长 18.93%。 2021 年末公司资产总计 1,708,093.62 万元,其中流动资产 187,589.68 万元,非 19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流动资产 1,520,503.94 万元;负债合计 1,250,181.90 万元,其中流动负债 268,884.77 万元,非流动负债 981,297.13 万元;股东权益合计 457,911.72 万元。 (三)工程投资情况 2021 年公司对工程项目投资支出 22.98 亿元。 供水方面,完成绿城水务调度检测中心、南宁市天雹水库到陈村水厂应急水源管 道工程、邕武路供水加压站、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华大道供水加压站等项目建 设;污水方面,朝阳溪、那平江、物流园、茅桥水质净化厂、五象污水处理厂一期扩 建工程通过环境保护验收,横县、宾阳县水质提标及二期工程、上林县水质提标及一 期扩建工程实现通水试运行,仙葫水质净化厂一期工程、武鸣城南水质净化厂一期工 程和武鸣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等项目建设正在按计划推进。 二、2022 年度财务预算 (一)主要经营指标计划 2022 年,公司将加大营销力度,扩大市场份额,加强内部管理和控制,计划完成 售水量 53,200 万立方米、污水处理量 51,683 万立方米,实现公司营业收入和市场份 额持续增长。 (二)工程投资计划 2022 年,公司计划投入供水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资金约 30 亿元。供水方面,公司 计划建设南宁临空经济示范区南部水厂一期工程,继续推进河南水厂挖潜改造工程、 石埠水厂一期工程、五象水厂一期工程、南宁市三津水厂扩建工程、陈村水厂南线出 厂管工程等项目;污水方面,仙葫水质净化厂一期工程通水试运行,完成武鸣污水处 理厂二期工程、马山县水质提标及二期工程、武鸣城南水质净化厂一期工程、仙葫大 道(蓉茉大道以东)、五合大道污水管工程等污水管道及厂站建设。 按照上述工程投资计划,公司将通过多种融资渠道和方式筹集建设资金,降低财 务费用,减少融资成本。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七日 20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议案四: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021 年度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 司母公司(以下简称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298,972,905.75 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拟 做如下分配预案: 一、按 2021 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提取法定公积金 29,897,290.58 元。 二、不计提任意公积金; 三、提取法定公积金后可供股东分配的净利润为 269,075,615.17 元,加:1、母 公司年初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1,746,345,443.06 元,2、减:已分配的 2020 年度股利 80,350,550.07 元 。 合 计 后 母 公 司 2021 年 期 末 可 供 股 东 分 配 的 利 润 为 1,935,070,508.16 元。 四、公司 2021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 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2 元(含税)。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882,973,077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90,063,254.00 元 (含税)。 2、本年度不实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3、在批准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后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 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五、本次利润分配后,可供以后年度分配利润为 1,845,007,254.16 元。 以上数据以母公司财务报表为准。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七日 21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议案五: 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需按时完成定期报告 的编制并披露,其中,年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完成。目前, 公司已按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完成了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的编制工作,并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 分别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七日 22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议案六: 关于 2022 年公司融资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资金需要,2022 年度公司拟向但不限于下述 23 家金融机构申请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伍佰叁拾柒亿零捌佰捌拾伍万元整的综合授信总 额度(最终以各家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并在该授信额度内开展融资工 作;授信期限为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 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并购贷款、融资租赁(委托贷款)、 理财直投等。授信金融机构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机构名称 综合授信额度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 1,000,000 2 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 705,400 3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营业部 490,000 4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江南支行 440,000 5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西乡塘支行 300,000 6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江南支行 300,000 7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 300,000 8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 200,000 9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 200,000 10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星光支行 200,000 11 中国民生银行南宁分行金湖支行 180,000 12 兴业银行南宁民主支行 150,000 13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南宁市分行 130,000 14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南宁分行 120,000 23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15 中国进出口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 100,000 16 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中华路支行 100,000 17 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江南支行 80,000 18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 70,000 19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 55,585 20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 50,000 21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 50,000 22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 30,000 23 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 19,900 24 其他金融机构 100,000 合计 5,370,885 以上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实际资金 需求及银行贷款条件,在综合授信额度内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并可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在上述综合授信总额度及 金融机构间调剂使用。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融资的各 种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七日 24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议案七: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因经营发展需要,拟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同时,结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 指引(2022 年修订)》等最新修订,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具体如下: 一、变更注册地址 1、变更前公司注册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桂雅路 13 号 2、变更后公司注册地址: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路 4 号 3、本次变更后的注册地址以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核准内容为准。 4、公司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不变。 二、修订公司章程 根据上述注册地址变更情况,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等内容, 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修改如下: 原章程 修改为 第五条 公司住所:南宁市青秀区桂雅路 13 号; 第五条 公司住所: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教 邮政编码:530029。 育路 4 号;邮政编码:530105。 第三十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 第三十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 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 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 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 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 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 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 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 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5%以上股份的,卖 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 出该股票不受 6 个月时间限制。 6 个月时间限制。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股东有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 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 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 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 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 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行的,负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的,股 25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 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 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行的,负有 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十一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 使下列职权: 第四十一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 (一)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行使下列职权: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 (一)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案;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 方案; 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方案;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司形式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 (十)修改本章程; 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修改本章程; (十二)审议批准本章程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担保事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 项; 议; (十三)审议公司在 1 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 (十二)审议批准本章程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担保 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 事项; 事项; (十三)审议公司在 1 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 (十四)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30%的事项; (十六)审议公司发生的下列“财务资助”交易事 (十四)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项(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司,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 (十六)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的除外): 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1、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的 10%; 26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数据显示资产负 债率超过 70%; 3、最近 12 个月内财务资助金额累计计算超过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 4、向公司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 (十七)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 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二条 公司下列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 第四十二条 公司下列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 (一)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 审议通过: 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以上提供的任何担 (一)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 保; 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以上提供的任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 何担保; 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以上提供的任何担保;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 (三)公司在一年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 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以上提供的任何担保; 审计总资产百分之三十的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 (四)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 担保; 保; (四)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 (五)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 的担保; 的担保; (五)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保。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前款第(三)项担保时,应当经 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五十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集股东大会 第五十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集股东大会 的,须书面通知董事会,同时向中国证监会广西 的,须书面通知董事会,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 监管局(以下简称“广西证监局”)和上海证券交 案。 易所备案。 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 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 得低于 10%。 不得低于 10%。 监事会或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及 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及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有关 决议公告时,向广西证监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提 证明材料。 交有关证明材料。 第七十五条 召集人应当保证股东大会连续举 第七十五条 召集人应当保证股东大会连续举行, 行,直至形成最终决议。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 直至形成最终决议。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导致股 导致股东大会中止或不能作出决议的,应采取必 东大会中止或不能作出决议的,应采取必要措施尽 27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要措施尽快恢复召开股东大会或直接终止本次股 快恢复召开股东大会或直接终止本次股东大会,并 东大会,并及时公告。同时,召集人应向广西证 及时公告。同时,召集人应向中国证监会广西监管 监局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局(以下简称“广西证监局”)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报告。 第七十八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 第七十八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 过: 过: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二)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 (二)公司的分立、分拆、合并、解散和清算; (三)本章程的修改; (三)本章程的修改; (四)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 (四)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 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 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 (五)股权激励计划; (五)股权激励计划; (六)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规定的,以及 (六)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规定的,以及股 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 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 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第七十九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 第七十九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 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 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 享有一票表决权。 一票表决权。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 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 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 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 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 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数。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证券法》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 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该超过规定比 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 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 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 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 保护机构(以下简称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作为 数。 征集人,自行或者委托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 公开请求公司股东委托其代为出席股东大会,并 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 代为行使提案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 国证监会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公开 依照前款规定征集股东权利的,征集人应当 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 披露征集文件,公司应当予以配合。 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 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公开征集股 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除法定条件外,公 东权利。 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28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公开征集股东权利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有关规定,导致公司或 者其股东遭受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百零五条 独立董事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 第一百零五条 独立董事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本章程及公司相关独立董事制度的有 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关规定。 第一百零八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一百零八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 (一)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 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 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根据公司相关制度,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根据公司相关制 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 度,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 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 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十)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 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 总会计师、总工程师、总经济师等高级管理人员; 项;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 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总经理、总会计师、总工程师、总经济师等高级管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 会计师事务所; 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工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工 作; 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本章程或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本章程或公 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授予的其他职权。 司股东大会决议授予的其他职权。 29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交股东大 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交股东大会 会审议。 审议。 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 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 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 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 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 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 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 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 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第一百三十四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除董 第一百三十四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除董 事、监事以外其他行政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 事、监事以外其他行政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 的高级管理人员。 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仅在公司领薪,不由控股股 东代发薪水。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履行 职务,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公司高级 无 管理人员因未能忠实履行职务或违背诚信义务,给 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 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百四十八条 监事应当保证公司披露的信息 第一百四十七条 监事应当保证公司披露的信息 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 真实、准确、完整。 见。 第一百六十二条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 起 4 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年度 第一百六十三条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 财务会计报告,在每一会计年度前 6 个月结束之 起 4 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并披露 日起 2 个月内向广西证监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 年度报告,在每一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 送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在每一会计年度前 3 个 月内向广西证监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并披露 月和前 9 个月结束之日起的 1 个月内向广西证监 中期报告。 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季度财务会计报告。 上述年度报告、中期报告按照有关法律、行政 上述财务会计报告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法规、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进行编制。 及部门规章的规定进行编制。 第一百六十七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第一百六十八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 …… (三)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最低比例:在符合《公 (三)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最低比例:在符合《公司 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时,公司 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时,公司应优 应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公司每 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公司每年以现 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当不少于当年实现的 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当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 30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可供分配利润的 20%,可供分配利润以母公司报 配利润的 20%,可供分配利润以母公司报表口径为 表口径为基础确定。董事会将根据公司当年经营 基础确定。董事会将根据公司当年经营的具体情况 的具体情况及未来正常经营发展的需要,确定当 及未来正常经营发展的需要,确定当年具体现金分 年具体现金分红比例。若公司当年盈利,但董事 红比例。若公司当年盈利,但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 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或利润分配预案中的 润分配预案或利润分配预案中的现金分红比例低 现金分红比例低于前述比例的,则应按照本条第 于前述比例的,则应按照本条第(五)项所述规定履 (五)项所述规定履行相应的程序和披露义务。 行相应的程序和披露义务。 公司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 公司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 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 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 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况,按本章程规定的程 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况,按本章程规定的程序, 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预案: 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预案: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 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 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 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 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 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 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 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 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 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 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为现金 股利除以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之和。 …… 第一百七十条 公司聘用取得“从事证券相关业 第一百七十一条 公司聘用符合《证券法》规定 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会计报表审计、净 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及 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业务,聘期 1 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业务,聘期 1 年,可以续聘。 年,可以续聘。 第二百零八条 本章程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并在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股 第二百零九条 本章程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票发行结束后对其相应条款进行调整或补充后, 之日起施行。 于本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生 效。 除对上述条款内容进行了修改,其他条款除条目编号变化外,内容未发生变化。 31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办理变更注册地址和修改公司章程的工商变更登记手 续,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核准的信息为准。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七日 32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议案八: 听取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要求,忠实勤勉的 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和职责,认真参与公司 2021 年度召开的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 专门委员会的决策讨论,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促进公司法人治理机制的有效运作,致 力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现将报告期内主要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梁戈夫:男,1956 年 5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公司独 立董事,广西大学(商学院) 教师、二级教授、博导系(部)副主任、经济研究所常务 副所长、MBA 中心主任、糖业经济贸易研究室副主任、一方企业诊断策划研究中心主任,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先后担任广西百林农机厂生产调度员、技术员, 广西机械学院专业科(系)主任,广西皇氏甲天下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西南 城百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许春明:男,1962 年 3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具有律师执业资格。现任公司独 立董事,广西欣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皇氏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先后担任南宁地区中级法院审判员、庭长;广西欣和律师事 务所副主任、合伙人,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陈永利:男,1973 年 12 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 资格。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广西瑞丰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广西同瑞会计师事 务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华蓝集团股份公司独立董事;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南宁厚润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南宁同略 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南宁同瑞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所长。曾先后 33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担任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工业设备安装公司会计,北京新生代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 广西天源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依法依规出席公司历次股东大会及董事会,认真审阅各项议案及 相关基础决策资料,并参与重大事项决策的研究讨论,以独立、客观、审慎的态度和 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使命感行使董事表决权,并就与股东利益密切相关的重点 事项出具相关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为促进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报告 期内,我们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具体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本年应参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 姓名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加董事会 缺席次数 次未亲自参 大会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加会议 梁戈夫 7 7 0 0 否 5 许春明 7 6 1 0 否 4 陈永利 7 7 0 0 否 3 报告期内,公司历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决议的做出,均严格履行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我们对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议的各 项议案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况,均投出了同意票,没有否决票和弃权票。 (二)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在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战略与投资、提名、薪酬与考核 四个专门委员会均有任职,其中,还分别担任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专委会的主任 委员。报告期内,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共计召开 9 次,其中,审计委员会会议 5 次,战 略与投资委员会会议 3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 次。通过董事会下属各专委会开 展的一系列工作,我们深入了解公司发展的具体情况和基础信息,在此基础上充分运 用专业能力,为公司财务报表及内控审计、经营发展等有关工作的开展提出意见和建 议,并完成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的有关议题的前置讨论和研究程序,为董事会的高效及 科学决策提供有力辅助。 34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保持与公司经理层的密切沟通,实地参观了公司新调度中心的工 作情况,召开了与年审会计师的年度审计碰头沟通会,并重点关注关联交易、经营状 况、募集资金使用、企业内部控制等方面具体情况,及时了解公司发展状况和可能产 生的风险问题。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管理人员能够主动为我们的履职创造 便利条件,充分提供详尽的基础研判资料,及时对我们关注的问题进行回复和沟通, 积极落实我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为我们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支持。同时,我们还 密切关注公司公告、股价情况、市场表现及舆情信息,从更多的渠道和角度了解公司 发展状况,为更好的参与公司重大事项讨论,做出科学决策判断做好充分准备。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1 年度,我们继续以高度的责任精神和饱满的履职热情,切实履行独立董事工 作职责,全力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对企业经营的有关重点领域进行了特 别关注,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从各关联方及关联事项资料上反映,公司年内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主要为租赁房屋土地、 采购原水和购买污泥处置服务等,各项关联交易均为正常业务往来,符合公司业务特 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对本次关联交易议案进行表决时,关 联董事已全部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对该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2021 年度各项关联交易 事项执行情况良好,均在董事会决策范围内开展,实际发生金额未超过预计总额。 (二)利润分配预案及现金分红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我们对该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公司以 2020 年期末总股本 882,973,077 股为基数,向 股权登记日全体在册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91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80,350,551 元,并于 2021 年 7 月实施完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符合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金红利分派总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2.43%,符合企业经营实际,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广大投资 35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者利益的情形。 (三)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1 年度 审计机构。经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诚信状况及担任公司 往年审计机构时的专业胜任能力进行审查,该所具备为公司继续提供审计服务的条件 和能力,续聘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我们对该事项出具了事 前认可和独立意见。目前,该所已圆满完成对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 计工作。 (四)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经核查,未发现公司在报告期内存在任何形式的担保行为,亦未发现公司股东、 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一直重点关注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认真审查公司年度、半年 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核查相关基础资料,对公司将 2015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 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后剩余募集资金 3,148.51 万元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 行了严格审查,认为此举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对该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该事项经公 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通过。经查,截至 2021 年 12 月,公司 2015 年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和 2019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全部按规定使用完毕,公司也已完成全部募 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六)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经对公司及股东承诺情况和履行情况进行审查,未发现存在违反股份 限售、同业竞争、关联交易等承诺事项的情况。 (七)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无需发布业绩预 告,也未另行发布业绩快报。 36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八)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定 2020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 酬的议案》,我们对该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公司 2020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根据此 前董事会通过的高管薪酬方案,并结合公司年度业绩指标、重点工作任务指标等具体 情况核定,对提高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主动性起到激励作用,有利于促进公司 经营管理工作的开展。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我们持续关注证监会、上交所等监管机构法律法规及政策变化,积极参加上交所 各类线上业务培训和独立董事后续培训,及时把握监管导向及信息披露重点要务,同 时,密切关注公司公告发布及舆情信息。报告期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及指 定媒体发布定期报告 4 份,临时公告 56 份,真实、客观的向广大投资者反映了公司生 产经营及发展等有关情况,没有出现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指引》及《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 有关规定的情形,较好的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强内部控制管理,完成对公司本部及下属分公司的财务审 计,有针对性的开展了南宁污水处理分公司存货审计、江南污水处理厂水质提标及三 期工程审计等重点领域专项审计工作,并对工程项目、固定资产、筹资等 5 个内控制 度和全面风险管理、经济运行分析管理等风险管理制度进行修编完善。同时,结合证 监会、证监局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要求,公司认真查摆企业法人治理等存在问题, 有针对性的开展了相应的整改,目前已整改完成 2 项,还有 1 项正在积极推进中,并 相应修改了《公司章程》及《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 理制度》等制度,推动了规范化管理水平不断提升。经对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 评价报告及审计报告进行审阅,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管理等主要方面均建立了有效的 内控制度,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十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我们对该事 37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项出具了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国家相关准则规定进行的调整,将更加 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且变 更事项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我们本着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态度,切实履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赋予我们的职责,持续加强对监管规则的业务学习,不断提升规 范意识,并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为公司经营发展和科学决策贡献力量。 2022 年,我们将继续秉承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一如既往的履行独立董 事义务职责,不断拓宽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沟通交流的渠道和方式,及时了解公司 生产经营情况及行业发展动态,充分利用自身专业优势为公司决策提供经验和支持, 不断促进公司治理机制的有效运作。 独立董事:梁戈夫、许春明、陈永利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七日 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