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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兴业证券:关于行使“14兴业01”次级债券发行人赎回选择权的提示性公告2015-07-18  

						证券代码:601377       证券简称:兴业证券         公告编号:临 2015-067
债券代码:123369       债券简称:14 兴业 01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行使
“14 兴业 01”次级债券发行人赎回选择权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2014 年次级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有关“14 兴业 01”次级债券发行人赎回选择权的
条款约定如下:发行人有权于本期次级债券第 1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30 个交易
日,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信息披露场所发布关于是否行使赎回选择权的公告。若发
行人决定行使赎回权利,本期次级债券将被视为第 1 年全部到期,发行人将以票面
面值加最后一期利息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本期次级债券。赎回的支付方式与本期次级
债券到期本息支付方式相同,将按照本期次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若发
行人未行使赎回权利,则本期次级债券将继续在第 2 年至第 4 年存续,且从第 2 个
计息年度开始,后 3 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年利率在初始发行利率的基础上提高 300 个
基点。
   公司于 2014 年 8 月 26 日发行“14 兴业 01”次级债债券,2015 年 8 月 26 日为
本次债券第 1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可于本次
债券第 1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30 个交易日,决定是否行使发行人赎回选择权。
    根据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014 年第一次会议决
议和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以及董事会 2014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和 2014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授权,公司董事长于 2015 年 7 月 7 日作出《关于兴业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2014 年次级债券(第一期)行使赎回选择权的决定》,决
定行使“14 兴业 01”次级债券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14 兴
业 01”公司债券全部赎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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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将根据相关业务规则,做好“14 兴业 01”次级债券赎回事宜的后续信息披
露及本息兑付工作。


   特此公告。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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