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证券:独立董事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及相关事项独立意见2018-07-24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及相关事项
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
实施指引》、《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
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经认真阅读第五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资料及经全体独立董事充分全面的讨论和分析, 现就第五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及相关事项的议案,依据客观公
正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公司本次调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制定《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2018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与福建省财政厅签署《附
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上述事项均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
则》( 2017 年修订)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方案合理、切实可行,
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本次董事会议案涉及与福建省财政厅关联交易事项,关联交易事项公开、
公平、合理,符合市场交易原则,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董事会会议的召集、
召开和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涉及关联交
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
三、本次调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相关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审议的调整非公开发行
暨关联交易等相关议案。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及相关事项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孙铮 吴世农 刘红忠
签署时间: 2018 年 7 月 23 日
(本页无正文, 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方案及相关事项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孙铮 `
吴世农 刘红忠
签署时间: 2018 年 7 月 23 日
(本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千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方案及相关事项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孙铮 吴世农 之 刘红忠
签署时间: 2018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