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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兴业证券: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2018-12-11  

						   证券代码:601377       证券简称:兴业证券      公告编号:临 2018-039
   债券代码:122292.SH    债券简称:13 兴业 01
   债券代码:122293.SH    债券简称:13 兴业 02
   债券代码:135874.SH    债券简称:16 兴业 02
   债券代码:145044.SH    债券简称:16 兴业 03
   债券代码:145275.SH    债券简称:16 兴业 C5
   债券代码:145353.SH    债券简称:17 兴业 C1
   债券代码:145416.SH    债券简称:17 兴业 C2
   债券代码:145472.SH    债券简称:17 兴业 C3
   债券代码:145504.SH    债券简称:17 兴业 C4
   债券代码:145737.SH    债券简称:17 兴业 C7
   债券代码:145799.SH    债券简称:17 兴业 C8
   债券代码:145852.SH    债券简称:17 兴业 F1
   债券代码:145098.SH    债券简称:17 兴业 F2
   债券代码:145816.SH    债券简称:17 兴业 F3
   债券代码:150095.SH    债券简称:18 兴业 F1
   债券代码:150388.SH    债券简称:18 兴业 F2
   债券代码:150621.SH    债券简称:18 兴业 F3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涉案的金额:本金人民币 29999 万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鉴于诉讼尚未执行完毕,公司目
   前无法预计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2018 年 3 月,因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将被告刘德群起诉至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判令刘德群
返还本金,并支付相应利息、违约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4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兴业证券
涉及诉讼的公告》。
     二、调解情况

    在一审审理过程中,经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调解,公司与刘德群达成调解协
议,刘德群同意在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 10 个自然日内足额地向公司支付融资本
金 29999 万元及相应利息、违约金和律师费,如刘德群未按期支付前述款项,公
司有权以刘德群质押的 12387.12 万股“晨鑫科技”依法处置或拍卖、变卖所得
价款优先受偿。
    公司于近日收到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调解书》。
    三、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鉴于本次诉讼尚未执行完毕,暂无法预计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
影响。公司将积极采取各项措施,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并依照法律法规
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