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预计公司 2019 年日常关联交易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 实施指引》、《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 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于会前认真审阅和了解相关情况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公司 2019 年日 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预计的 2019 年各项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业务,交易价格公允,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业务开展符合公司实际业务发展需 要,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千预计公司 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 吴世农 刘红忠 二0 一 九年三月三十 一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