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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兴业证券:关于撤回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申请文件的公告2019-12-04  

						证券代码:601377 证券简称:兴业证券             公告编号:临 2019-065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申请文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3 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撤回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申请文件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 2018 年 1 月 12 日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相关议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于 2018 年 5 月 23 日受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根据中国证监
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的相关规定,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19 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关
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报告》。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80 亿元,扣除相关发
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增加公司资本金,补充营运资金,增强信息系统建设、合
规风控等基础性投入,扩大公司业务规模,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二、撤回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原因
   近期,中国证监会就修改《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再融资法规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将对公司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产生较大影响。综合考虑资本市场环境、监管政策变化,结合
自身实际情况,经公司董事会审慎研究,决定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票事项申请文件。
   三、撤回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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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 2019 年 1 月 8 日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延
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
事宜有效期的议案》,根据议案中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
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申请文件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撤回公司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事项申请文件的议案》,独立董事均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撤回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撤回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不会对公
司生产经营活动与持续发展产生不良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
    公司将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特此公告。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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