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兴业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审阅和了解 相关情况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 会议审议的公司 2019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发表如下独立 意见: 2019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 2019 年度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分配方案。 (本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19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签名: 孙 铮 吴世农 刘红忠 二○二○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