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证券:兴业证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事前认可意见2023-04-22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于会前认真审阅和了解相关情况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
场,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
认可意见:
一、关于续聘审计机构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较强的专业胜任
能力、勤勉尽职的履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要求。
同意公司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等服务,并同意经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预计公司 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预计的 2023 年各项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业务,交
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业务开展
符合公司实际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同意该议案,
并同意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审
议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