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影: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03-08
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以及《公司章程》与《公
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我们认真审议了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的议案及相关文件,现对有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如下:
一、 《关于收购控股股东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
前认可意见
我们事前审核了《关于收购控股股东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及相关资料,认为本次收购控股股东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
交易的事项系公司战略发展开展所需,有助于公司拓展创新业务板块,
且在双方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
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将回避表
决。
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丁伟晓、施继元、Xin Zhang(张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