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影: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3-08
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以及《公司章程》与《公
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我们认真审议了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的议案及相关文件,现对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收购控股股东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收购控股股东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项,符合
公司的发展战略,系公司转型发展所需,有助于公司拓展创新业务板
块,且在双方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
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
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定中关于关联交易的相关
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表决
结果合法、有效。因此,一致同意本次收购控股股东子公司部分股权
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丁伟晓、施继元、Xin Zhang(张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