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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外运: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19-01-22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一九年三月七日
                                                       目录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1
股东大会注意事项........................................................................................................ 3
议案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4
议案二:关于增加本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11
议案三:关于与招商银行持续关联交易的议案...................................................... 13
议案四:关于 2019 年度担保预计情况的议案........................................................ 17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 年 3 月 7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 5 号院 10 号楼外运大厦 B 座 11 层 1 号会议

室

股权登记日:2019 年 2 月 1 日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19 年 3 月 7 日

                         至 2019 年 3 月 7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

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出席:公司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董事会秘书

列席: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核数师



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介绍会议出席及列席人员情况;

二、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三、审议议案: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增加本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1
   3、《关于与招商银行持续关联交易的议案》;

   4、《关于 2019 年度担保预计情况的议案》;

四、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发言;

五、与会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对议案进行表决;

六、统计现场会议投票情况;

七、接收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合并统计结果并宣布议案表决结果;

八、主持人宣布本次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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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东大会注意事项

    为保障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的权益,保证公司股

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依据《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

议事规则》”)等的有关规定,制定如下参会注意事项:

    一、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

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认真做好召开本次会议的各项工作。

    二、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

    三、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或其代理人,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

依法享有《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各项权利。出席股东大会的

股东或者股东授权代理人,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

规则》的规定,自觉维护会议秩序,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表决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五、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

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登记应当终止。会议登记终止后,来到现场的股东或其代理

人可以列席会议,但没有参加现场投票的表决权。

    六、本次会议审议会议议案后,应对议案作出决议。本次股东大会共有 4 项

议案:议案 1 和议案 2 为特别决议案,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 3 和议案 4 为普通决议案,须由出席

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议案 3 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七、本次会议指派一名会计师、一名律师、两名监事以及会议现场推举的两

名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共同负责计票和监票,清点现场记名投票的表决票,并

结合 A 股股东网络投票的结果最终公布各决议案的表决结果。




                                     3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议案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2018 年 10 月修订)、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

年 9 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公司拟修订

《章程》部分条款。具体如下:

            原文                                        修订后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是: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是:以客户为中心,
以客户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          以市场为导向,以网络和信息化技术为依托,
以网络和信息化技术为依托,提          提供安全、迅速、准确、节省、方便、满意的
供安全、迅速、准确、节省、方          综合物流服务和供应链管理,实现股东利益的
便、满意的综合物流服务和供应          最大化。
链管理,实现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公司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
                                      的发展理念,保障股东的合法权利并确保其得
                                      到公平对待,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尊重利益相
                                      关者的基本权益,切实提升企业整体价值。公
                                      司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将生态环保要求融
                                      入发展战略和公司治理过程,主动参与生态文
                                      明建设,在污染防治、资源节约、生态保护等
                                      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第三十五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             第三十五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经依照
下,可以经法律、行政法规、部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上市地上市
门规章和本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          规则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的程序通过,报国家
通过,报国家有关主管机构批准,        有关主管机构批准,购回其发行在外的本公司
购回其发行在外的股份:                股份:
(一)为减少公司资本而注销股          (一)为减少公司资本而注销股份减少公司注
      份;                                   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用于员工持股
(三)将 股 份 奖 励 给 本 公 司 职          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做出的公司合并、分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做出的                 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家有关主管机
      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构批准的其他情况。
      的;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                 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家有关主管机构批准的其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
      他情况。                               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
本公司股份的活动。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份的
                                      活动。

                                          4
第三十六条 公司经国家有关主      第三十六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管机构批准购回股份,可以下列     第(一)项、第(二)或第(四)项规定的情
方式之一进行:                   形经国家有关主管机构批准购回本公司股份
(一) 向全体股东按照相同比      的,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例发出购回要约;          (一)  向全体股东按照相同比例发出购回要
(二) 在证券交易所通过公开            约;
       交易方式购回;            (二)  在证券交易所通过公开交易方式购回;
(三) 在证券交易所外以协议      (三)  在证券交易所外以协议方式购回;
       方式购回;                (四)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司上市地上市
(四)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          规则和国家有关主管机构批准的其他方
       家有关主管机构批准的            式。
       其他方式。
                                 公司因本章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
                                 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购回本公
                                 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公司购回本公司股份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
                                 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十八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三      第三十八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十五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     第(一)项至第(三二)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
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      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三
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第三十五     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
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      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内资股股份的,应当经三
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      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不必
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     经股东大会决议。
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   公司依照第三十五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
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
公司依照第三十五条第(三)项规     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
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将不超过      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
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5%。用    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
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     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
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普通股股     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
份应当在 1 年内转让给职工。      销。
公司注销股份,应当向公司登记     公司依照第三十五条第(三)项规定收购的本公
机关申请 办理注 册资 本变更登    司股份,将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5%。
记。                             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
被注销股份的票面总值应当从公     出;所收购的普通股股份应当在 1 年内转让给
司的注册资本中核减。             职工。
                                 公司注销股份,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
                                 注册资本变更登记。
                                 被注销股份的票面总值应当从公司的注册资本
                                 中核减。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股票上市地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相关规定对前述股份回购
                                 涉及的相关事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十五条 公司股东为依法持      第五十五条 公司股东为依法持有公司股份并
有公司股份并且其姓名(名称)     且其姓名(名称)登记在股东名册上的人。
登记在股东名册上的人。           股东按其持有股份的种类和份额享有权利,承
                                 担义务;持有同一种类股份的股东,享有同等
股东按其持有股份的种类和份额     权利,承担同种义务。
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持有同一
种类股份的股东,享有同等权利,   公司应依法保障股东权利,注重保护中小股东

                                      5
承担同种义务。                   的合法权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或董事
在联名股东的情况下,若联名股     会决议,应当依法合规,不得剥夺或者限制股
东之一死亡,则只有联名股东中     东的法定权利。公司应当建立与股东畅通有效
的其他尚存人士应被公司视为对     的沟通渠道,保障股东对公司重大事项的知情、
有关股份拥有所有权的人,但董     参与决策和监督等权利。股东有权依照法律、
事会有权为修订股东名册之目的     行政法规的规定,通过民事诉讼或者其他法律
要求提供 其认为 恰当 之死亡证    手段维护其合法权利。
明。就任何股份之联名股东,只
                                 机构投资者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行使表
有在股东名册上排名首位之联名
                                 决权、质询权、建议权等相关股东权利,通过
股东有权接收有关股份的股票、
                                 参与重大事项决策,推荐董事、监事人选,监
收取公司的通知、在公司股东大
                                 督董事、监事履职情况等途径,合理参与公司
会中出席及行使表决权,而任何
                                 治理并发挥积极作用。
送达该人士的通知应被视为已送
达有关股份的所有联名股东。       在联名股东的情况下,若联名股东之一死亡,
                                 则只有联名股东中的其他尚存人士应被公司视
                                 为对有关股份拥有所有权的人,但董事会有权
                                 为修订股东名册之目的要求提供其认为恰当之
                                 死亡证明。就任何股份之联名股东,只有在股
                                 东名册上排名首位之联名股东有权接收有关股
                                 份的股票、收取公司的通知、在公司股东大会
                                 中出席及行使表决权,而任何送达该人士的通
                                 知应被视为已送达有关股份的所有联名股东。

第六十三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      第六十三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员
实际控制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     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
                                 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的,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社会公众
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     股股东负有诚信义务,尊重公司的独立性。控
偿责任。                         股股东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     东不得利用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
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负有诚信义     资金占用、借款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和社会公
务。控股股东应严格依法行使出     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损
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不得利用     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不得违反法
资金占用、借款担保等方式损害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     章程干预公司的正常决策程序。控股股东提名
                                 公司董事、监事候选人的,应严格遵循法律、
益,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公
                                 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控股股东提
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名的董事、监事候选人应当具备相关专业知识
除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股份     和决策、监督能力。
上市的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规则所
                                 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有关各方应当采取有
要求的义务外,控股股东在行使     效措施保持公司在过渡期间内稳定经营。出现
其股东的权力时,不得因行使其     重大问题的,公司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
表决权在下列问题上做出有损于     机构、证券交易所报告。
全体或部分股东的利益的决定:     除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股份上市的证券交
(一)免除董事、监事应当真诚     易所的上市规则所要求的义务外,控股股东在

                                     6
      地以公司最大利益为出发   行使其股东的权力时,不得因行使其表决权在
      点行事的责任;           下列问题上做出有损于全体或部分股东的利益
(二)批准董事、监事(为自己   的决定:
      或他人利益)以任何形式   (一) 免除董事、监事应当真诚地以公司最大
      剥夺公司财产,包括(但         利益为出发点行事的责任;
      不限于)任何对公司有利   (二) 批准董事、监事(为自己或他人利益)
      的机会;                       以任何形式剥夺公司财产,包括(但不
(三)批准董事、监事(为自己         限于)任何对公司有利的机会;
      或他人利益)剥夺其他股   (三) 批准董事、监事(为自己或他人利益)
      东的个人权益,包括(但         剥夺其他股东的个人权益,包括(但不
      不限于)任何分配权、表         限于)任何分配权、表决权,但不包括
      决权,但不包括根据公司         根据公司章程提交股东大会通过的公司
      章程提交股东大会通过的         改组。
      公司改组。

第一百一十二条 董事、监事候 第一百一十二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
                             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董事、监事的选
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 举,应当充分反映中小股东意见。
大会表决。
                             如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 份比例达到 30%及以上的,股东大会就选举董
                             事、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
表决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 股东大会的决议,可以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
股东大会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 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
投票制。                     和基本情况。
如公司的控股股东对公司的控股 如公司的控股股东对公司的控股比例达到 30%
比例达到 30%以上,股东大会就 以上,股东大会就选举二名以上董事进行表决
                             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
选举二名以上董事进行表决时,
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两名以
                             上的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 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
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 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
                             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
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为:
权可以集中使用。董事会应当向 股东大会对董事或监事候选人进行表决前,大
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 会主持人应明确告知与会股东对候选董事或监
和基本情况。                 事实行累积投票方式,董事会必须置备适合实
                             行累积投票方式的选票,董事会秘书应对累积
                             投票方式、选票填写方法做出解释和说明,以
                             保证股东正确行使投票权利。
                               选举董事并进行累积投票制时,独立董事和其
                               他董事应当分别进行选举,以保证公司董事会
                               中独立董事的比例。
                               股东可以自由地在董事或者监事候选人之间分
                               配其表决权,既可以分散投于多人,也可集中
                               投于一人。股东行使的表决权总额多于其拥有
                               的全部表决权时,其投票无效;少于其拥有的

                                   7
                                 全部表决权时,其投票有效,差额部分视为弃
                                 权。如排列在最后两名或两名以上的候选人得
                                 票相同且若全部当选导致当选董事或监事超出
                                 应选人数时,则该等候选人应按本章程规定程
                                 序进行再次选举。当选董事或监事人数不足本
                                 章程规定人数时,则公司应就所缺名额重新启
                                 动累积投票程序。

第一百四十一条 董事执行公司      第一百四十一条 公司应当和董事签订合同,
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     明确公司和董事之间的权利义务、董事的任期、
门规章或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     董事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责任以及公司
                                 因故提前解除合同的补偿等内容。
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董事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知识、
                                 技能和素质。董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有关规定,忠实、勤勉、谨慎履职,并履行
                                 其作出的承诺。董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
                                 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百四十四条 董事会对股东  第一百四十四条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行
大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使下列职权:
     ……                        ……
(十一)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 (十一)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包括合规
度;                         管理基本制度;
     ……                        ……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报告,并检查
报告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总经理的工作,并对公司合规管理的有效性进
     ……。                  行评价;
                                 ……。
第一百五十八条 ……会议记录 第一百五十八条 ……会议记录定稿后,出席
定稿后,出席会议的董事和记录 会议的董事、董事会秘书和记录员应当在会议
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记录上签名。……

第一百六十五条 公司设总经理 第一百六十五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
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会聘任或者解聘。
                               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总监一名、IT 总
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总
                               监一名,及若干工作需要的高级管理人员,协
监一名、IT 总监一名,及若干工
                               助总经理工作。副总经理、财务总监、IT 总监
作需要的高级管理人员,协助总
                               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
经理工作。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任或解聘。
IT 总监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总
                               总经理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
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
总经理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 以外其他职务的人员,除取得中国证监会豁免
                               批准的以外,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
位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人 除取得中国证监会豁免批准的以外,公司的高

                                     8
员,除取得中国证监会豁免批准 级管理人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不得
的以外,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 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行政职务。
理人员。
                             公司应当和高级管理人员签订聘任合同,明确
                             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和
                             解聘应当履行法定程序,并及时披露。

第二百零二条 公司应当就报酬           第二百零二条 公司应当就报酬事项与公司董
事项与公司董事、监事订立书面          事、监事订立书面合同,并经股东大会事先批
合同,并经股东大会事先批准。          准。前述报酬事项包括:
前述报酬事项包括:                    (一)作为公司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一)作为公司的董事、监事或          的报酬;
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                  (二)作为公司的子公司的董事、监事或高级
(二)作 为 公 司 的 子 公 司 的 董   管理人员的报酬;
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        (三)为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管理提供其他服务
(三)为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管理          的报酬;
提供其他服务的报酬;                  (四)该董事或者监事因失去职位或退休所获
(四)该董事或者监事因失去职          补偿的款项。
位或退休所获补偿的款项。              除按上述合同外,董事、监事不得因前述事项
                                      为其应获取的利益向公司提出诉讼。
除按上述合同外,董事、监事不
得因前述事项为其应获取的利益
                               公司章程或者相关合同中涉及提前解除董事、
向公司提出诉讼。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的补偿内容应当符合
                               公平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合法权益,不得进行
                               利益输送。
第二百零八条 公司的财务报表 第二百零八条 公司的财务报表除应当可以按
除应当按中国会计准则及法规编 中国会计准则及法规编制外,还应当按国际或
制外,还应当按国际或境外上市 境外上市地会计准则编制。如按两种会计准则
地会计准则编制。如按两种会计 编制的财务报表有重要出入,应当在财务报表
准则编制 的财务 报表 有重要出 中加以注明。公司在分配有关会计年度的税后
入,应当在财务报表中加以注明。 利润时,以前述两种财务报表中税后利润数较
公司在分配有关会计年度的税后 少者为准。
利润时,以前述两种财务报表中
税后利润数较少者为准。

第二百零九条 公司应当依照股           第二百零九条 公司应当依照股票上市地相关
票上市地相关监管规则公布财务          监管规则公布财务报告或其他财务资料。公司
报告或其他财务资料。公司公布          公布或者披露的中期业绩或者财务资料应当可
或者披露的中期业绩或者财务资          以按中国会计准则及法规编制,同时按国际或
料应当按中国会计准则及法规编          者境外上市地会计准则编制。
制,同时按国际或者境外上市地
会计准则编制。



                                          9
   上述修订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该议案提请本次

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特别决议方式通过后生效。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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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议案二:关于增加本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外运空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暨

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中国外运以换股方式吸收合并中外运空运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外运发展”)(以下简称“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即中国外

运向外运发展除中国外运以外的所有股东发行中国外运 A 股股票交换其所持有的

外运发展股票。中国外运所持有的外运发展股票不参与换股且不行使现金选择权,

该等股票将在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后予以注销。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完成后,中国外

运作为存续公司,将通过接收方承继及承接外运发展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

合同、资质、人员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外运发展终止上市并注销法人资格。

中国外运为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发行的 A 股股票已于 2019 年 1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流通。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

局集团”)及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外运长航集团”)持有的中

国外运原内资股已转换为 A 股并于 2019 年 1 月 18 日在上交所上市流通,该等股

票已根据《公司法》、上交所相关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确定限售期限。本次换股

吸收合并前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化如下:
                                      合并前                       合并后
         股东名称
                              数量(股)         股比       数量(股)       股比
招商局集团                    1,442,683,444     23.85%      1,442,683,444   19.49%
外运长航集团                  2,461,596,200     40.69%      2,461,596,200   33.26%
中国外运(香港)集团有限
                               106,683,000       1.76%       106,683,000     1.44%
公司(H 股)
Sinotrans Shipping Inc ( H
                                   500,000       0.01%           500,000     0.01%
股)
其他 H 股股东                 2,037,704,000     33.69%      2,037,704,000   27.53%
原外运发展中小股东                          -           -   1,351,637,231   18.26%
总股本                        6,049,166,644     100.00%     7,400,803,875   100.00%


                                       11
    根据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的实际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公司拟增加注册资本至 7,400,803,875 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该议案提请本次股

东大会审议,并以特别决议方式通过后生效。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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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议案三:关于与招商银行持续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招商银行持续关联交易的

议案》,同意公司与招商银行开展金融服务业务,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招商银行持续关联交易的

议案》,同意公司与招商银行开展金融服务业务。其中,与招商银行的贷款额度不

设限额;存款额度 2019 年上限为 35 亿元人民币,2020 年上限为 40 亿元人民币。

同意授权任何一位执行董事签署有关此项交易的一切法律文件,并办理一切相关

事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三)款之规定,本次

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在招商银行的日终存款余额为 3.42 亿元;本次股东

大会会议资料公告日前 12 个月内,公司在招商银行的贷款余额未超过 5 亿元,未

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5%。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公告日前 12 个月内,公司在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的日终存款余额未超过 36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16.36%;

贷款余额未超过 40.4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18.36%。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公司实际控制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局集团”)的董事长李

建红先生同时担任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董事长。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三)款之规定,招商银行为本

                                    13
公司的关联法人。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深圳市

    注册及办公地址:中国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注册资本:2,521,984.56 万元人民币

    主要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结算;办

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

券;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

管箱服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结汇、售汇;

同业外汇拆借;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买卖和代理买卖

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发行和代理发行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和代

客外汇买卖;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离岸金融业务。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

的其他业务。

    招商银行 2002 年 4 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2006 年 9 月在香港联合交易所

上市。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招商银行资产规模为 62,976.38 亿元,净资产

4,802.1 亿元,客户存款总额 40,643.45 亿元,贷款和垫款总额为 34,146.12 亿元;

2017 年度,招商银行实现营业收入 2,208.97 亿元,归属于该行股东净利润 701.5

亿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报

告号为德师报(审)字(18)第 P00006 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除上述关联关系及开展存贷款等金融服务外,公司与招商银行之间不存在产

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三、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招商银行将向本公司提供存款及贷款服务。其中,在招商银行的贷款额度不

设限额;存款额度 2019 年上限为 35 亿元人民币,2020 年上限为 40 亿元人民币。

    四、本次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4
    公司在招商银行开展存贷款及日常结算等业务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及资

金管理的需要,交易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本次关联交易为非排他性,公司有权选择其他金融机构,本次关联交易不会

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

    五、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在招商银行开展存贷款及日常结算等业务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及资

金管理的需要,交易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关联交易。

    2、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8 年 11 月 2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招商

银行持续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董事长王宏、副董事长宋德星在招商局集团任职,

该 2 名董事作为关联董事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董事会以赞成票 9 票,反对

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3、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该项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阅,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

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该项关联交易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在招商银行存贷款及日常结算等业务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

要,本次关联交易公平、合理、合法,定价原则公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

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董

事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同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本次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本项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

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本次关联交易不需要取得有关

部门的批准。


                                     15
    以上议案,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 10.2.2 条的规定,关联股东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外运(香港)集团有限公司(H 股)、Sinotrans Shipping Inc(H 股)回避表决。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七日




                                      16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议案四:关于 2019 年度担保预计情况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对

外担保均须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根据公司业务、经营需要,为提高经营及

决策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规定,现将 2019 年

度担保预计情况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一、公司 2019 年度对外担保计划概述

    (一)金融信贷类担保

    1、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的额度为 49 亿元,其中:全资子公司 44.7

亿元,非全资子公司 4.3 亿元;

    2、公司为下属子公司及合联营公司提供融资担保,2019 年公司为下属全资子

公司提供融资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 142.7 亿元,为非全资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金额

合计不超过 36.3 亿元,为合联营企业提供融资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 15.2 亿元。

    3、上述担保额度可在有效期内滚动循环使用。

    (二)经营类担保

    1、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下属子公司及合联营公司操作项目物流、装卸作业、

投标业务、海运订舱代理、仓储服务等业务提供经营类担保。2019 年,公司及下

属子公司预计提供有固定金额的经营类担保额度为 6,000 万元人民币。其中:

    (1)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金额不超过 2,000 万

元;

    (2)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金额不超过 2,000 万元;

    (3)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合联营企业提供担保预计担保金额不超过 2,000 万

元;

    2、2019 年,公司及下属公司预计将为下属子公司的项目物流、投标业务、海

运订舱代理业务、仓储服务业务提供无固定金额的担保。

                                      17
    (三)资质类担保

    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的期货交割库业务提供担保,包括对全资子公司开展

的期货商品入库、保管、出库、交割等业务承担全额连带保证担保责任。

    上述 2019 年度对外担保的有效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19 年

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注:1、在确认被担保方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时,可以在上述全资

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相对应的担保总额度内调剂使用;

    2、以上额度调剂仅限于在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之间进行,即对全资子公

司的担保额度不可以调剂用于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不可以调剂用

于全资子公司。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概述

    有关被担保方情况请见附件《担保额度明细及主要被担保方基本信息》。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审议了《关于 2019 年度担保预计情况的议案》,

董事会以 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同意 2019 年度担保预计

方案,有效期至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并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 2019 年 1 月 20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的融资类担保总额为 65.03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9.56%;提供的授信担保总额为 48.49 亿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2.04%;对外提供的经营类担保中,有金额

的担保总额为 4,692.33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21%,无金额的担

保为 34 件;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融资类担保总额为 37.82 亿元,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7.19%;提供的授信担保总额为 48.49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2.04%;对外提供的经营类担保中,有金额的担保总额为

4,322.33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20%,无金额的担保为 33 件。

无逾期担保。

    上述担保之提供将严格遵守香港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将遵

守香港上市规则第 14 章及第 14A 章项下的相关适用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


                                     18
须)。



    以上议案,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公司董事会执行委员会决定在全

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相对应的担保总额度内的调剂使用事宜。



    附:担保额度明细及主要被担保方基本信息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七日




                                  19
附:担保额度明细及主要被担保方基本信息

一、担保额度明细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全资子公司
                                             金融信贷类
序号                  公司名称                               经营类担保额度
                                             担保额度
 1     中国外运(香港)物流有限公司              385,000
 2     上海中外运冷链运输有限公司                 17,285
 3     宏光发展有限公司                           67,860
 4     招商局(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270,000
 5     招商局船务企业有限公司                    325,200
 6     招商局物流集团广州物流有限公司             10,000
 7     招商局物流集团乌鲁木齐有限公司             20,000
 8     China Assess                              142,800
 9     深圳市恒路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10,000
 10    招商局物流集团成都有限公司                 10,000
 11    港瑞物流有限公司                            5,000
 12    招商局物流(天津)有限公司                 10,000
 13    招商局物流深圳有限公司                     15,000
 14    招商局新丝路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10,000
 15    招商局物流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10,000
 16    招商局物流集团哈尔滨有限公司                5,000
 17    中国外运华中有限公司                      123,000
 18    青岛中外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100
 19    青岛中外运储运有限公司                        250
 20    青岛金运航空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50
 21    东营中外运物流有限公司                        200
 22    东营中外运物流有限公司综保区分公司            200
 23    山东青州中外运储运有限公司                    100
 24    威海中外运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440
 25    威海中外运报关有限公司                        200
 26    中国外运陆桥运输有限公司                      180
 27    连云港中外运保税物流有限公司                   10
 28    中国外运华北有限公司                          100
 29    中国外运华北有限公司集装箱分公司              540
 30    天津船务代理有限公司                          100                  25
 31    河北中外运冀发物流有限公司                    500


                                        20
32   中国外运长江有限公司                   4,000
33   泰州中外运船务代理有限公司             3,000
34   中国外运长江有限公司张家港分公司       2,000
35   中国外运长江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         2,500
36   江苏富昌中外运物流有限公司             1,000
37   江苏江阴船务代理有限公司                 300
38   中国外运长江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         1,000
39   中国外运长江有限公司镇江分公司           600
40   江苏中外运船务代理有限公司             1,300
41   镇江中外运船务代理有限公司               120
42   南通中外运物流有限公司                   500
43   中国外运安徽有限公司                     700
44   江西中外运有限公司                       600
45   江西中外运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             200
46   中国外运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46,000
47   运航(香港)物流投资有限公司            14,000
48   沈阳中外运长航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2,000
49   中国外运辽宁有限公司                   5,000
50   中国外运辽宁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         2,000
51   中国外运辽宁有限公司锦州分公司         1,000
52   中国外运华东有限公司                  54,500
53   上海中外运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1,650
54   浙江中外运有限公司                    21,700
55   浙江中外运有限公司宁波海运分公司         300
56   浙江中外运有限公司宁波甬通分公司         250
57   浙江中外运有限公司宁波明州分公司         300
58   浙江中外运有限公司宁波物流分公司         100
59   宁波船务代理有限公司北仑分公司           100
60   浙江中外运有限公司宁波泛海分公司         300
61   浙江中外运有限公司宁波泛洲分公司         300
62   浙江中外运有限公司台州分公司             500
63   浙江中外运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             220
64   浙江中外运有限公司杭州物流分公司         700
65   浙江中外运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             250
66   浙江中外运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             500
67   温州中外运船务代理有限公司                10
68   中外运湖北有限责任公司                   400


                                      21
 69    湖北中外运船务代理有限公司                       10
 70    中外运跨境电商物流有限公司                  230,000
 71    中国外运大件物流有限公司                      1,000
 72    中国外运大件物流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500
 73    中国外运物流包装有限公司                        500
 74    中国外运华南有限公司                         27,750
 75    中国外运华南有限公司货运分公司                1,300
 76    中国外运华南有限公司顺德分公司                  150
 77    珠海中外运船务代理有限公司                      330
 78    深圳中外运船务代理有限公司                      500
 79    广东中外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700
 80    广东中外运船务代理有限公司                      200
 81    江门外海运输实业有限公司                         40
 82    深圳中外运报关有限公司                           30
 83    中国外运福建有限公司                            560
 84    广西中外运北部湾物流有限公司                    600
 85    柳州市鸿运港澳轮船有限责任公司                  200
 86    广西中外运物流有限公司                          200
 87    中国外运重庆有限公司                            415
 88    天津中外运泛海物流有限公司                                        25
 89    天津中外运国际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25
 90    天津中外运集装箱发展有限公司                                      25
 91    中国外运(泰国)物流有限公司                              无固定金额
 92    山东中外运船务代理有限公司东营分公司                             100
 93    四川中外运久运物流有限公司                                        30
 94    河南中外运久运物流有限公司                                        40
 95    广西中外运久运物流有限公司                                     1,000
 96    福建中外运船务代理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280
 97    福建中外运船务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100
 98    福建中外运船务代理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150
 99    莆田外运有限公司                                                 100
100    福建宁德中外运有限公司                                           100
                     合计                        1,874,000            2,000
控股子公司
                                              金融信贷类担
序号                  公司名称                               经营类担保额度
                                                保额度
 1     招商局中白商贸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337,000
 2     东莞中外运物流有限公司                          400

                                        22
 3      江门高新港务发展有限公司                        56,000
 4      宁波船务代理有限公司                            10,800                500
 5      宁波外运国际集装箱货运有限公司                   1,000       无固定金额
 6      宁波泛洋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500       无固定金额
 7      宁波外运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300       无固定金额
 8      天津中外运报关有限公司                                                500
 9      中外运外高桥(上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1,000
                      合计                             406,000              2,000
合联营公司(以下 8 家公司均不是本公司的关联企业)
                                                 金融信贷类担
序号                   公司名称                                  经营类担保额度
                                                   保额度
 1      中外运泸州港保税物流有限公司                     1,938
 2      中外运沙伦氏物流有限公司                         1,800
 3      东莞港集装箱港务有限公司                        63,662
 4      深圳海星港口发展有限公司                        84,600
 5      天津润峰物流有限公司                                                  500
 6      天津世运物流有限公司                                                  500
 7      威润马航物流(天津)有限公司                                          500
 8      北京医链互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500
                      合计                             152,000              2,000


二、主要被担保方基本信息

1、招商局(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广东深深圳市

       法定代表人:陈献民

       股东情况: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100%

       经营范围:兴办实业;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经营进出口业务;从事国内

船舶代理和水路货物运输代理业务。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物流信息

咨询;公路货运及理货;搬运装卸;仓储;货物配送;国内货物联运;承办海运、

陆运、空运进出口货物的国际运输代理业务,包括:揽货、托运、订舱、仓储、

中转、集装箱拼装拆箱、结算运杂费、报关、报验相关的短途运输服务及运输咨

询业务;从事港口经营等。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1,713,921.51 万元,负债总额 1,342,586.31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991,856.30 万元,

                                         23
净资产 371,335.20 万元,营业收入为 1,017,592.50 万元,净利润 37,573.80 万元。

(经审计)

    截止 2018 年 9 月 30 日,该公司总资产 1,816,235.98 万元,负债总额 1,435,499.67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700,639.95 万元,净资产 380,736.31 万元,营业收入为

776,550.30 万元,净利润 17,312.70 万元。(未经审计)

    截止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披露日,不存在影响被担保方偿债能力的逾期担

保、抵押或质押事项、或有负债以及诉讼事项。

2、中国外运华东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上海市

    法定代表人:王笃鹏

    股东情况: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96.33%,中国外运华南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 3.67%

    经营范围:承办海运、陆运、空运进出口货物、国际展品、私人物品和过境

货物的国际运输代理业务,办理国际多式联运业务,报关业务,会展业务、无船

承运等。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289,866.68 万元,负债总额 112,204.23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112,198.67 万元,净资

产 177,662.45 万元,营业收入为 379,249.21 万元,净利润 34,971.79 万元。(经审

计)

    截止 2018 年 9 月 30 日,该公司总资产 295,195.87 万元,负债总额 127,272.51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127,123.30 万元,净资产 167,923.36 万元,营业收入为

275,031.28 万元,净利润 12,989.03 万元。(未经审计)

    截止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披露日,不存在影响被担保方偿债能力的逾期担

保、抵押或质押事项、或有负债以及诉讼事项。

3、中国外运华南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广东省广州市

    法定代表人:刘展发




                                       24
    股东情况: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94%,中国外运福建有限公司持

股比例 6%

    经营范围:承办海上、陆路、航空进出口货物、国际展品、私人物品和过境

货物的国际运输代理业务等。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405,721.81 万元,负债总额 244,378.11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244,887.69 万元,净资

产 161,343.7 万元,营业收入为 96,269.40 万元,净利润 33,720.93 万元。(经审计)

    截止 2018 年 9 月 30 日,该公司总资产 418,687.99 万元,负债总额 267,108.63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267, 482.21 万元,净资产 151,579.36 万元,营业收入为 78,993.39

万元,净利润 12,529.77 万元。(未经审计)

    截止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披露日,不存在影响被担保方偿债能力的逾期担

保、抵押或质押事项、或有负债以及诉讼事项。

4、中国外运华中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山东省济南市

    法定代表人:王理俊

    股东情况: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97.49%,中国外运华南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 2.51%

    经营范围:普通货运、国际道路货物运输及货物专用运输、报关报检、仓储

服务、国际船舶代理等。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271,422.31 万元,负债总额 163,716.72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163,580.72 万元,净资

产 107,705.59 万元,营业收入为 333,260.11 万元,净利润 13,261.78 万元。(经审

计)

    截止 2018 年 9 月 30 日,该公司总资产 301,140.94 万元,负债总额 195,213.11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194,506.11 万元,净资产 105,927.83 万元,营业收入为

266,525.29 万元,净利润 14,826.62 万元。(未经审计)

    截止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披露日,不存在影响被担保方偿债能力的逾期担

保、抵押或质押事项、或有负债以及诉讼事项。


                                       25
5、中国外运长江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江苏省南京市

    法定代表人:林小立

    股东情况: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100%

    经营范围:办理无船承运业务,办理国内集装箱运输业务,国际快递。承办

海运、陆运、空运进出口货物、国际展品、私人物品和过境货物的国际运输代理

业务,包括:揽货、订舱、仓储、流通加工、包装、中转、集装箱拼装拆箱、箱

管、结算运杂费、报关、报验、保险、相关的短途运输服务及运输咨询业务;办

理国际多式联运业务;国内船舶代理、货物运输代理。自有房屋租赁。吊车租赁

服务、物流车辆及设备租赁,普通货物道路运输。国内贸易。自营和代理各类商

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等。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327,084.00 万元,负债总额 232,723.0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195,463.00 万元,净资

产 94,361.00 万元,营业收入为 495,302.00 万元,净利润 12,282.00 万元。(经审计)

    截止 2018 年 9 月 30 日,该公司总资产 236,626.00 万元,负债总额 142,124.0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138,731.00 万元,净资产 94,502.00 万元,营业收入为 319,390.00

万元,净利润 11,285.00 万元。(未经审计)

    截止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披露日,不存在影响被担保方偿债能力的逾期担

保、抵押或质押事项、或有负债以及诉讼事项。

6、浙江中外运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浙江省宁波市

    法定代表人:赵阳

    股东情况: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3.45%,中国外运华东有限公司持

股比例 96.55%

    经营范围:无船承运;国际快递业务;道路普通货运。承办海运、陆运、空

运进出口货物、国际展品、私人物品和过境货物的国际运输代理业务,包括:揽

货、订舱、仓储、中转、集装箱拼装拆箱、结算运杂费、报关、报验、保险、相

关的短途运输服务及运输咨询业务;办理国际多式联运业务;货物配送和分拨调


                                       26
配:百货、针纺织品、五金、交电、化工、金属材料、建材、机电设备(除汽车)

的批发、零售、代购代销等。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112,996.45 万元,负债总额 82,236.28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82,236.28 万元,净资产

30,760.17 万元,营业收入为 416,657.22 万元,净利润 11,246.54 万元。(经审计)

    截止 2018 年 9 月 30 日,该公司总资产 131,725.91 万元,负债总额 90,741.32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90,732.94 万元,净资产 40,984.59 万元,营业收入为 316,613.42

万元,净利润 10,221.32 万元。(未经审计)

    截止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披露日,不存在影响被担保方偿债能力的逾期担

保、抵押或质押事项、或有负债以及诉讼事项。

7、中国外运陆桥运输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

    法定代表人:赵明

    股东情况: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92.53%,中国外运华南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 7.47%

    经营范围:国际快递业务;承办海运、陆运、空运进出口货物、国际展品、

私人物品和过境货物的国际运输代理业务,包括:揽货、订舱、仓储、中转、集

装箱拼装拆箱、结算运杂费、报关、报验、保险、相关的短途运输服务及运输咨

询业务;办理国际多式联运业务;从事无船承运业务;熏蒸;房屋租赁。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82,034.86 万元,负债总额 64,831.35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64,831.35 万元,净资产

17,203.51 万元,营业收入为 98,703.90 万元,净利润 8,161.01 万元。(经审计)

    截止 2018 年 9 月 30 日,该公司总资产 86,347.56 万元,负债总额 77,172.94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77,172.94 万元,净资产 9,174.62 万元,营业收入为 69,124.30

万元,净利润 2,115.96 万元。(未经审计)

    截止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披露日,不存在影响被担保方偿债能力的逾期担

保、抵押或质押事项、或有负债以及诉讼事项。

8、中国外运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27
    注册地点:北京市

    法定代表人:李军

    股东情况: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100%

    经营范围:承办海运、陆运、空运进出口货物的国际运输代理服务等。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148,894.60 万元,负债总额 132,714.63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125,596.56 万元,净资

产 16,179.98 万元,营业收入为 233,207.77 万元,净利润 7,521.26 万元。(经审计)

    截止 2018 年 9 月 30 日,该公司总资产 169,320.26 万元,负债总额 154,316.38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144,946.74 万元,净资产 15,003.89 万元,营业收入为 173,222.17

万元,净利润 2,801.26 万元。(未经审计)

    截止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披露日,不存在影响被担保方偿债能力的逾期担

保、抵押或质押事项、或有负债以及诉讼事项。

9、招商局船务企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中国香港

    法定代表人:吴阳松

    股东情况:招商局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100%

    经营范围:其他运输代理业。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368,028.38 万元,负债总额 346,970.02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259,311.47 万元,净资

产 21,058.36 万元,营业收入为 1,603.71 万元,净利润 6,629.59 万元。(经审计)

    截止 2018 年 9 月 30 日,该公司总资产 363,756.17 万元,负债总额 348,675.82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43,111.43 万元,净资产 15,080.35 万元,营业收入为 2,054.15

万元,净利润-6,691.05 万元。(未经审计)

    截止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披露日,不存在影响被担保方偿债能力的逾期担

保、抵押或质押事项、或有负债以及诉讼事项。

10、中国外运(香港)物流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中国香港

    法定代表人:凌根华


                                       28
    股东情况: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100%

    经营范围:物流业务等。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337,352.23 万元,负债总额 327,338.74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324,172.04 万元,净资

产 10,013.48 万元,营业收入为 501.77 万元,净利润 5,125.73 万元。(经审计)

    截止 2018 年 9 月 30 日,该公司总资产 419,057.13 万元,负债总额 417,368.23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414,047.03 万元,净资产 1,688.89 万元,营业收入为 481.26

万元,净利润-4,062.66 万元。(未经审计)

    截止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披露日,不存在影响被担保方偿债能力的逾期担

保、抵押或质押事项、或有负债以及诉讼事项。

11、中外运跨境电商物流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北京市

    法定代表人:高伟

    股东情况:中外运空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100%

    经营范围:货运代理;道路运输;仓储;报关报检等。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该公司成立于 2018 年 4 月。截止 2018 年 9

月 30 日,该公司总资产 50,004.73 万元,负债总额 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0 万元,

净资产 50,004.73 万元,营业收入为 0 万元,净利润 4.73 万元。(未经审计)

    截止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披露日,不存在影响被担保方偿债能力的逾期担

保、抵押或质押事项、或有负债以及诉讼事项。

12、招商局中白商贸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白俄罗斯中白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杜宝忠

    股东情况:招商局中白投资咨询(深圳)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100%

    经营范围:商品贸易及物流相关业务及配套服务业务等。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86,108.55 万元,负债总额 75,324,82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24,104,59 万元,净资产

10,783.74 万元,营业收入为 1,901.72 万元,净利润-631.31 万元。(经审计)


                                     29
    截止 2018 年 9 月 30 日,该公司总资产 86,691.12 万元,负债总额 68,080.62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7,738.32 万元,净资产 18,610.50 万元,营业收入为 789.71 万

元,净利润-8,112.23 万元。(未经审计)

    截止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披露日,不存在影响被担保方偿债能力的逾期担

保、抵押或质押事项、或有负债以及诉讼事项。

13、中外运泸州港保税物流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四川省泸州市

    法定代表人:王晓征

    经营范围:保税物流中心日常经营管理服务等。

    股东情况:中外运空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60%,泸州临港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40%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17,841.67 万元,负债总额 5,115.2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810.06 万元,净资产

12,726.47 万元,营业收入为 337.58 万元,净利润-1,804.08 万元。(经审计)

    截止 2018 年 9 月 30 日,该公司总资产 17,419.87 万元,负债总额 5,621.08 万

元,流动负债总额 802.70 万元,净资产 11,798.78 万元,营业收入为 264.70 万元,

净利润-872.28 万元。(未经审计)

    截止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披露日,不存在影响被担保方偿债能力的逾期担

保、抵押或质押事项、或有负债以及诉讼事项。

14、中外运沙伦氏物流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上海市

    法定代表人:王从武

    经营范围:物流、吊装、代理等。

    股东情况:中国外运大件物流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60%,sarens Bestuur NV 持股

比例 50%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13,488.80 万元,负债总额 2,395.33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890.83 万元,净资产

11,093.47 万元,营业收入为 5,261.56 万元,净利润 803.85 万元。(经审计)


                                     30
    截止 2018 年 9 月 30 日,该公司总资产 13,158.53 万元,负债总额 1,838.02 万

元,流动负债总额-1,234.75 万元,净资产 11,320.51 8 万元,营业收入为 1,713.73

万元,净利润 227.04 万元。(未经审计)

    截止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披露日,不存在影响被担保方偿债能力的逾期担

保、抵押或质押事项、或有负债以及诉讼事项。

15、东莞港集装箱港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广东省东莞市

    法定代表人:林涛

    经营范围:港口经营服务;实业投资等。

    股东情况:东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51%,中国外运华南有限公司持

股比例 49%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154,589.09 万元,负债总额 102,238.42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19,060.90 万元,净资

产 52,350.67 万元,营业收入为 22,060.75 万元,净利润 546.71 万元。(经审计)

    截止 2018 年 9 月 30 日,该公司总资产 148,519.14 万元,负债总额 96,304.24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22,754.45 万元,净资产 52,214.90 万元,营业收入为 17,616.97

万元,净利润-105.03 万元。(未经审计)

    截止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披露日,不存在影响被担保方偿债能力的逾期担

保、抵押或质押事项、或有负债以及诉讼事项。

16、深圳海星港口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广东省深圳市

    法定代表人:周擎红

    经营范围:港口经营服务等。

    股东情况:招商局海星控股私人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33%,中国外运华南有限

公司持股比例 33%,码来仓储(深圳)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34%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84,404.50 万元,负债总额 15,534.1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15,534.10 万元,净资产

68,870.40 万元,营业收入为 11,011.94 万元,净利润-5,813.99 万元。(经审计)


                                      31
    截止 2018 年 9 月 30 日,该公司总资产 79,106.13 万元,负债总额 12,947.52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12,947.52 万元,净资产 66,158.61 万元,营业收入为 2,081.05

万元,净利润-2,736.51 万元。(未经审计)

    截止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披露日,不存在影响被担保方偿债能力的逾期担

保、抵押或质押事项、或有负债以及诉讼事项。

17、天津润峰物流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天津市

    法定代表人:徐旭

    经营范围:仓储;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海运、空运、陆运);劳务服务;货物装

卸搬倒;集装箱修理、检验;进出口货物的整装加工;货运代理。

    股东情况:中国外运华北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40%,长锦商船株式会社持股比

例 60%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3,495.01

万元,负债总额 2,391.45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2,391.45 万元,净资产 1,103.56 万

元,营业收入为 3,593.34 万元,净利润 279.26 万元。(经审计)

    截止 2018 年 9 月 30 日,该公司总资产 3,679.04 万元,负债总额 2,703.17 万

元,流动负债总额 2,703.17 万元,净资产 975.87 万元,营业收入为 2,388.16 万元,

净利润 123.65 万元。(未经审计)

    截止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披露日,不存在影响被担保方偿债能力的逾期担

保、抵押或质押事项、或有负债以及诉讼事项。

18、天津世运物流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天津市

    法定代表人:崔城浩

    经营范围: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海运或空

运或陆运)。

    股东情况:中国外运华北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40%,泛奥升(中国)船务服务

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60%




                                      32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2,168.77

万元,负债总额 1,441.58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1,441.58 万元,净资产 727.19 万元,

营业收入为 2,938.80 万元,净利润-15.88 万元。(经审计)

    截止 2018 年 9 月 30 日,该公司总资产 2,514.63 万元,负债总额 1,780.78 万

元,流动负债总额 1,780.78 万元,净资产 733.85 万元,营业收入为 2,746.31 万元,

净利润 6.66 万元。(未经审计)

    截止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披露日,不存在影响被担保方偿债能力的逾期担

保、抵押或质押事项、或有负债以及诉讼事项。

19、威润马航物流(天津)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天津市

    法定代表人:郑春华

    经营范围:承办海运、空运、陆运进出口货物的国际运输代理业务,包括:

订舱(租船、包机、包舱)、托运、仓储、包装;货物的监装、监卸、集装箱拼装拆

箱、分拨、中转及相关的短途运输服务;代理报关、报验、报检、保险;缮制有

关单证、交付运输、结算及交付杂费;国际展品、私人物品及过境货物运输代理;

国际多式联运、集运(含集装箱拼箱);空、重集装箱的箱管、储存、货物装卸;租

赁代理业务及劳务服务。

    股东情况:中国外运华北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51%,威球船务代理私人有限公

司持股比例 49%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410.30

万元,负债总额 60.0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60.00 万元,净资产 350.30 万元,营业

收入为 0.00 万元,净利润-275.00 万元。(经审计)

    截止 2018 年 9 月 30 日,该公司总资产 415.50 万元,负债总额 65.60 万元,

流动负债总额 65.60 万元,净资产 349.90 万元,营业收入为 0.00 万元,净利润-0.30

万元。(未经审计)

    截止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披露日,不存在影响被担保方偿债能力的逾期担

保、抵押或质押事项、或有负债以及诉讼事项。

20、北京医链互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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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地点:北京市

    法定代表人:刘洋

    经营范围:医疗器械、试剂、药品、设备等仓储物流服务,以及承揽医药物

流业务必须的医疗器械(I 类、II 类)、试剂、药品、设备等销售。

    股东情况:中外运现代物流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35%,自然人刘洋持股比例 65%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该公司成立于 2018 年 9 月。截止 2018 年 9

月 30 日,该公司总资产 972.60 万元,负债总额 17.7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17.70

万元,净资产 954.90 万元,营业收入为 9.20 万元,净利润-45.00 万元。(未经审计)

    截止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披露日,不存在影响被担保方偿债能力的逾期担

保、抵押或质押事项、或有负债以及诉讼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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