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598 证券简称:中国外运 公告编号:临 2019-005 号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履行承诺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中国外运”)实际控制 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局集团”)于 2018 年 5 月 28 日出具了 《关于增持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 A 股股份的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 承诺若中国外运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任一交易日的 A 股 股票交易价低于中国外运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的 A 股发行价格,即人民币 5.24 元/ 股(除息调整后),则招商局集团或其关联控制企业将在该 5 个交易日内,合法 合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进行增持,增持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 的资金,直至以下两项情形中发生时间的最早者:(1)前述资金用尽;(2)中国 外运 A 股交易价格高于发行价格。招商局集团或其关联控制企业在增持完成后 的 6 个月内不出售所增持股份。 2019 年 1 月 18 日,招商局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本公司 A 股股份 59,38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80%,增 持金额 295,706,467.58 元人民币,详细情况请查询本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9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关于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 履行承诺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9-001 号)。 2019 年 1 月 21 日,招商局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7,230,574 股,扣除误操作卖出的 500,000 股后,净增 持公司股份 6,730,57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9%;扣除为重新买回前述误操作 卖出的 500,000 股股票所花费的金额后,本日增持金额 34,421,628.82 元人民币。 2019 年 1 月 21 日,招商局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增持本公司股票,在实施增持本公司股份操作中,由于操作失误,将 “买入”误操作为“卖出”,错误卖出本公司股票 500,000 股,卖出成交均价为 5.09 元/股。根据《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述 行为构成了短线交易。经自查,上述交易行为未发生在本公司披露定期报告的敏 感期内,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本公司股票的情况,亦不存在利用短线交 易谋求利益的目的。 一、承诺履行主体的基本情况 1、承诺履行主体:招商局集团。 2、本次承诺履行前,招商局集团直接持有本公司 A 股股份 1,442,683,444 股, 占本公司总股本 7,400,803,875 股的 19.49%;招商局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 有本公司股份(含 A、H 股)4,011,462,644 股,占总股本的 54.20%。 二、《承诺函》的主要内容 为充分保障中外运空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换股股东的利益,避免本公司上市 后股价的非理性波动,招商局集团于 2018 年 5 月 28 日出具了《承诺函》,承诺 若中国外运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任一交易日的 A 股股票 交易价低于中国外运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的 A 股发行价格,即人民币 5.24 元/股(除 息调整后),则招商局集团或其关联控制企业将在该 5 个交易日内,合法合规通 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进行增持,增持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的资金, 直至以下两项情形中发生时间的最早者:(1)前述资金用尽;(2)中国外运 A 股交易价格高于发行价格。招商局集团或其关联控制企业在增持完成后的 6 个月 内不出售所增持股份。 三、承诺履行进展 2019 年 1 月 21 日,招商局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7,230,574 股,扣除误操作卖出的 500,000 股后,净增持公 司股份 6,730,57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9%;扣除为重新买回前述误操作卖出 的 500,000 股股票所花费的金额后,本日增持金额 34,421,628.82 元人民币。 截至 2019 年 1 月 21 日收盘后,扣除误操作卖出的 500,000 股后,招商局集 团已累计增持公司 A 股股份 66,110,574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0.89%,累计增持 金额 330,128,096.40 元。 截至 2019 年 1 月 21 日收盘后,招商局集团直接持有本公司 A 股股份 1,508,794,018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20.39%;招商局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 持有本公司股份(含 A、H 股)4,077,573,218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55.10%。 四、本次误操作的相关情况 (一)本次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的基本情况 2019 年 1 月 21 日,招商局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增持本公司股票,在实施增持本公司股份操作中,由于操作失误,将“买 入”误操作为“卖出”,错误卖出本公司股票 500,000 股,卖出成交均价为 5.09 元/股。 根据《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述行为构成 了短线交易。经自查,上述交易行为未发生在本公司披露定期报告的敏感期内, 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本公司股票的情况,亦不存在利用短线交易谋求利 益的目的。 (二)对本次误操作的补救措施 本公司及招商局集团针对本次误操作的补救措施如下: 1、意识到误操作后,招商局集团及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 500,000 股,将前述误操作卖出的 500,000 股及时买回。 2、根据《证券法》第 47 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3.1.8 条 的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将其 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买入,由此所得 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招商局集团本次误操作中获 取收益 100,000.00 元上缴归本公司所有。计算方法如下:卖出 500,000 股成交金 额为 2,545,000.00 元,以 2019 年 1 月 21 日(含)前六个月内买入交易按成交价 格由低到高排序,前 500,000 股的合计成交金额 2,445,000.00 元为成本(即 4.89 元/股×500,000 股=2,445,000.00 元),差额 100,000.00 元作为本次短线交易的获 利金额,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 个交易日内上缴本公司。 3、招商局集团已深刻认识到本次短线交易的严重性,就该行为向广大投资 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并承诺将自觉遵守《证券法》等相关规定。 4、招商局集团承诺,将根据本公司 A 股股票交易价格情况继续履行关于 增持本公司 A 股股份的承诺,并在增持完成后的 6 个月内不出售所增持股份。 5、本公司董事会已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重申相关法律法规,并督促相关人员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份的行 为,避免此类情况的再次出现。 五、其他事项说明 根据《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日增持中存 在短线交易行为,但经自查,上述交易行为未发生在本公司披露定期报告的敏感 期内,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本公司股票的情况,亦不存在利用短线交易 谋求利益的目的。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 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招商局集团将在未来 3 个交易日内视 本公司 A 股股票交易价格情况继续履行承诺。本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 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增持主体增持本公司股 份的有关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