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 公司聘免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市地《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作为中 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 相关资料,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免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李关鹏先生因工作调整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仍为公 司董事长。董事会聘任宋嵘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其任职资格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未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 入尚未解除的情形,并具有丰富的工作和行业经验。本次高级管理人 员聘免的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2、同意聘任宋嵘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同时免去其所担任的公 司副总经理职务。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泰文、孟焰、宋海清、李倩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二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