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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外运:关于稳定股价措施进展的公告2020-09-17  

                        股票代码:601598          股票简称:中国外运           编号:临 2020-040 号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稳定股价措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0 年 5 月 7 日,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关于稳定股价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22 号)。
根据《关于稳定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股价的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
结合实际情况和相关措施的可行性,除非出现增持计划自动终止的情形,中国外
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外运长航”)拟自 2020 年 5 月 7 日起 12 个
月内,以不低于 6,000 万元人民币增持本公司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增持计
划”)。
      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自 2020 年 5 月 7 日本公司披露《关于稳
定股价措施的公告》起至 2020 年 9 月 15 日止,中国外运长航以自有资金通过上
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累计增持 本公司 A 股股票
10,620,000 股,约占本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 0.14%,累计增持金额为 35,794,645 元
人民币,超过计划金额下限的 50%。
      截至 2020 年 9 月 15 日,中国外运长航直接持有本公司 A 股股份
2,472,216,200 股,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33.40%;中国外运长航及其一致行动人合
计持有本公司股份 4,265,791,639 股(其中,A 股 4,072,813,639 股,H 股 192,978,000
股),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57.64%。


     2020 年 9 月 15 日,本公司收到中国外运长航《关于稳定股价措施进展的通知》,
中国外运长航已自 2020 年 5 月 7 日本公司披露《关于稳定股价措施的公告》起至
2020 年 9 月 15 日止,累计增持本公司 A 股股份 10,620,000 股,累计增持金额为
35,794,645 元人民币。具体增持情况如下:
    一、本次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中国外运长航拟自 2020 年 5 月 7 日起 12 个月内,以不低于 6,000 万元人民币
增持本公司 A 股股票,增持价格原则上不高于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
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
情况导致本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将相应进行调整,下
同)。
    根据本公司 2020 年 4 月 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19 年年度报告》,
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为 3.84 元/股。2020 年 7 月 16 日,本公司实
施完成 2019 年度利润分配之后,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并经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为 3.72 元/股。
    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5 月 7 日、6 月 23 日和 7 月 17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22 号、临 2020-031 号和临
2020-034 号)。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自 2020 年 5 月 7 日本公司披露《关于稳定股价措施的公告》起至 2020 年 9
月 15 日止,中国外运长航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
易的方式累计增持本公司 A 股股票 10,620,000 股,约占本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
0.14%,累计增持金额为 35,794,645 元人民币,超过计划金额下限的 50%。
    本次增持计划前,中国外运长航直接持有本公司 A 股股份 2,461,596,200 股,
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33.26%;中国外运长航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
(含 A 股及 H 股)4,169,376,639 股,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56.34%。
    截至 2020 年 9 月 15 日,中国外运长航直接持有本公司 A 股股份 2,472,216,200
股,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33.40%;中国外运长航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
股份 4,265,791,639 股(其中,A 股 4,072,813,639 股,H 股 192,978,000 股),约占
本公司总股本的 57.64%。


    三、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中国外运长航在本次增持计划最后一笔增持交易完成后的 6 个月内不出售
上述增持股份,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持有、转让增持股份。
   3、中国外运长航在实施本次增持计划的过程中,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
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在本次增持
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中国外运长航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减持所持有的本公
司股份。
   4、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无法完成的
风险。
   5、本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等相关规
定,持续关注中国外运长航增持本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特此公告。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