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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外运: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有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20-10-29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有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及《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我们作为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和严
谨的立场,经认真审阅相关资料,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
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招商证券参与公司发行ABN产品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拟发行的 2020 年应收账款资产支持票据有利于盘活公司存量资产、
提高资产周转效率、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公允,符合公司及中小投
资者的利益;
    2、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事项决策程序
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关联交易。


    二、 关于公司与招商局财务公司《2021-2023年金融服务协议》的独立意见
    1、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财务需要,有利于加强资金集中管理,提
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
    2、双方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
础,交易事项公平合理,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关联交易。


    三、 与招商银行2021-2023年金融服务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1、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财务需要,有助于充分利用财务杠杆,降
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双方交易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交易事项公平合
理,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关联交易。


    四、 公司与招商局《2021-2023年综合服务协议》的独立意见
    1、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与关联方之间的历史交易金额未
超过前期的预计金额,且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金额占同类交易的比例不大,不会影响
公司的独立性,预计的关联交易总金额符合公司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
    2、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协议按正常商业条款订立,并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定
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决策程序
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关联交易。


    五、 公司与招商局《2021-2023年租赁合同》的独立意见
    1、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与关联方之间的历史交易金额未
超过前期的预计金额,且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预计的关联交易总金额符合公司日常
经营的实际需要;
    2、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协议按正常商业条款订立,并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定价
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
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关联交易。


    六、 公司与4家关联合营企业《2021-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独立意见
    1、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与关联方之间的历史交易金额未
超过前期的预计金额,且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金额占同类交易的比例不大,不会影响
公司的独立性,预计的关联交易总金额符合公司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
    2、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协议按正常商业条款订立,并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定
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决策程序
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关联交易。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泰文、孟焰、宋海清、李倩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