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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信重工: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12-13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

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对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1、本次公司子公司参与中信财务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符合公司生

产经营和发展的实际需要,有利于提高资源配置效力,发挥金融与实

业协同优势;有利于提高相关子公司资产质量,并提高其竞争力和盈

利能力。

    2、本次参与增资扩股聘请专业评估机构对实施方所涉及股权权

益价值进行了专项评估,完全按照市场规则进行,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也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3、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决议合法有效。

    4、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该议案

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1、本次公司参与竞买中信金控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南通有限公司

40%股权,有利于通过该基金管理平台,设立后续产业基金,对公司

储备的先进制造领域和新兴产业的优质项目进行产业并购整合和创

新项目孵化。

    2、本次竞买完全按照市场规则进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上

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3、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决议合法有效。

    4、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独立董事:徐经长、潘劲军、尹田

                                              2018年12月12日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