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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信重工: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12-28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本着审

慎、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

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股权转让符合公司“主业突出、主体精干”的发展要求,

符合公司做优做强主业及全面加强对外合作的战略举措,满足公司自

身产业转型升级的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公司本次股权转让聘请了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北

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 2018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进行

了资产评估,评估方法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通过分析对比,最

终选择收益法的评估结果并以资产评估结果作为挂牌价格确定依据。

评估方法、评估结果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徐经长、潘劲军、尹田

                                            2019 年 12 月 27 日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