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重工:中信重工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办理注销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2022-03-26
证券代码:601608 证券简称:中信重工 公告编号:临2022-009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
办理注销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中信重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中高端电
液智能控制装备制造项目已于 2016 年结项,节能环保装备产业项目、
重型装备产业板块节能环保升级改造已建设完成,计划投入的募集资
金本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最大程度地发
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5 日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九
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并结项及办理注销募集资金账户的
议案》,同意公司对上述两个项目进行结项,同时将募集资金专户余
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为准)。根
据相关制度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631 号文核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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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8,5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
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4.67 元,共募集人民币叁拾壹亿玖仟捌佰玖拾伍
万元整(¥319,895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1,337.5827 万元,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08,557.4173 万元,公司已收到上述资
金,已经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由其出具了京永验字(2012)
第 21007 号《验资报告》。
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
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和
法规规定,结合《公司章程》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中信重工机
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该制度已于 2011 年 12 月 10 日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依据 2013 年 4 月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先后两次对原《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做
了修订。新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14 年 4 月)已经本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2.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及执行情况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分别在工商银行洛阳分行华山支行、建设
银行洛阳分行华山路支行、中国银行洛阳分行长安路支行、交通银行
洛阳分行景华支行、中信银行洛阳分行营业部、农业银行洛阳分行谷
水支行、兴业银行洛阳分行 7 家银行开设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储
存。2012 年 7 月 12 日公司及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
德证券”)分别与上述 7 家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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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相关公告)。该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
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及各方已按协议相关条款履行各方责任
和义务。
由于部分账户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公司已于 2020 年将中国
建 设 银 行 洛 阳 分 行 华 山 路 支 行 的 募 集 资 金 账 户
41001539110050211312、农业银行洛阳分行谷水支行的募集资金账户
16-146301040009539 、 兴 业 银 行 洛 阳 分 行 的 募 集 资 金 账 户
463010100100106580 和中信银行洛阳分行营业部的募集资金账户
7394110182100027943 注销。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因非公开发行事项公司于 2021 年 6 月变更了保荐机构,公司聘请了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担任保荐机构,
同时与原保荐机构中德证券签署了相关终止协议,中德证券对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尚未履行完毕的持续督导义务将由中信建投承接。为
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及中信建投分
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华山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洛阳长安路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该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
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及各方目前已按
协议相关条款履行了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3.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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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本公司各银行账户余额明细如下:
金额单位:元(人民币)
开户行 户名 账号 余额
工商银行洛阳分行华山支行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1705020429200438608 1,109,823.34
中国银行洛阳分行长安路支行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46817087555 18,378,072.20
交通银行洛阳分行景华支行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413062100018170146031 19,192,915.11
合计 38,680,810.65
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情况
金额单位:万元(人民币)
募集资金承 变更后投资 实际投入
承诺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变更 投资比例 完成状态
诺投资总额 总额 总额
— 39,712.45 40,079.32 100.92%
高端电液智能
控制装备制造 项目节余永久补充流 已于 2016
60,188.15 20,475.70 20,475.70 100.00%
注1 动资金 年结项
项目
小计 60,188.15 60,555.02 100.61%
节能环保装备产业化
67,193.00 69,577.16 103.55%
项目
洛阳中重发电设备有
节能环保装备 25,000.00 25,000.00 100.00%
注2 130,000.00 限责任公司增资 已完成
产业化项目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7,807.00 37,807.00 100.00%
小计 130,000.00 132,384.16 101.83%
重型装备产业板块节
16,692.19 17,259.00 103.40%
能环保升级改造
调整工程公司股权结
新能源装备制 24,233.46 24,233.46 100.00%
构并增资
造产业化项目 洛阳中重铸锻有限责
120,000.00 30,000.00 30,000.00 100.00% 已完成
注3 任公司增资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49,074.35 49,074.35 100.00%
小计 120,000.00 120,566.81 100.47%
合计 310,188.15 313,505.99 101.07% --
注 1.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最大程度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和 2016 年 6 月 28 日召开的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
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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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2.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节能环保装备的研发、制造、产业化能力,增强公
司节能环保装备产业板块的综合实力,同时提高募金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对原节
能环保项目部分实施内容进行了调整,《关于调整节能环保装备产业化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部分实施内容的议案》已经 2018 年 11 月 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和 2018 年 11 月 21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一次
临时股大会审议通过。
注 3.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主营业务的核心竞争力,2020
年 3 月 13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及 2020 年 3 月 30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变更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注 4.实际投入金额超过投资总额的原因主要是募集资金存放银行所产生利
息收入的投入。
注 5.实际投入总额包含银行手续费。
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高端电液智能控制装备制造项目已结
项(已于 2016 年结项),节能环保装备产业化项目、重型装备产业板
块节能环保升级改造项目已完成,募集资金本金已使用完毕,公司对
上述两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结项,募集资金账户节余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人民币)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高端电液智能控制装备制造项目 --
节能环保装备产业化项目 3,661.02
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化项目 207.06
合计 3,868.08
注 1.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主要为资金存放产生的利息。
五、募集资金专户余额的使用计划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本金已按
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使用完毕,剩余账户余额为产生的利息。鉴于公
司节能环保装备产业化项目、重型装备产业板块节能环保升级改造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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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已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最大程度地
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助力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及战略规划的顺利推
进,公司将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转入自
有资金账户当日为准)。专户余额将结转至公司非募集资金账户,转
出后公司将办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
与银行、保荐机构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也将相应终止。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首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本金已按照
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使用完毕,剩余账户余额为产生的利息。鉴于公司
节能环保装备产业化项目、重型装备产业板块节能环保升级改造项目
已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最大程度地发
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助力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及战略规划的顺利推
进,同意公司对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结项,同时将募集资金专
户余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为准)。
该事项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做出的
谨慎决定,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根据实际情况
将节余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
率,节约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 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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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意见
中信建投出具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信重工机械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及办理注销募集
资金账户的核查意见》,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
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内部决策程序符
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
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及办理注销募集资金账户
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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